“讀書費時過多易惰”?

英國著名散文家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的《隨筆集》(Essays

)在英國文學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中國也有眾多讀者。

《隨筆集》中最有名的一篇是“of Studies”,英語專業英國文學選讀的許多教材都收錄了這一篇,隨著王佐良先生著名的漢譯"談讀書",更是流傳度極高,諸如以下的金句廣為傳頌:

“讀書時不可存心詰難作者,不可盡信書上所言,亦不可只為尋章摘句,而應推敲細思。”

Read not to contradict and confute; nor to believe and take for granted; nor to find talk and discourse; but to weigh and consider.

“書有可淺嘗者,有可吞食者,少數則須咀嚼消化。”

Some books are to be tasted, others to be swallowed, and some few to be chewed and digested.

“讀書使人充實,討論使人機智,筆記使人準確。”

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 conference a ready man; and writing an exact man.

王佐良先生的譯本還被收錄在“人教版”九年級語文(上冊)裡,可謂影響深遠。

“讀書費時過多易惰”?

“讀書費時過多易惰”?

“讀書費時過多易惰”?

筆者在多年的教學中發現文中有一句話經常引起學生們的困惑: “To spend too much time in studies is sloth”。王佐良先生的翻譯是“讀書費時過多易惰”。這裡的疑問是,為什麼花費太多的時間在讀書上,是一種懶惰呢?一般的看法不是書讀得越多越好嗎?“人教版”的教材解讀,對這一句話也沒有解釋。

筆者翻閱了其他的譯本,困惑依然沒有解開。著名翻譯家曹明倫的譯文是“讀書費時太多者皆因懶散”,曹明倫先生把sloth譯成“懶散”,並且認為這是之所以讀書花費過多時間的原因。這一譯法從邏輯上似乎是通順的,但是原文確實是這個意思嗎?著名翻譯家蒲隆先生把“Of Studies”譯成“談學養”,此處相應的譯文是“在學養上耗時過多是偷懶”,同樣令人費解。還有譯者把“Of Studies”譯成“論學識”,對應的譯文是“只知埋頭苦讀不願幹事是懶惰”,這裡譯者顯然是根據自身理解對原文進行了意譯處理,同樣,譯文雖然在邏輯上自洽,但是準確嗎?筆者根據原文的邏輯結構,結合培根的一貫思想,認為原文在To spend too much time in studies後省略或遺漏了for delight,原文的意思應該是因為delight而花費太多時間在讀書(學問或學養)上是一種懶惰(或懶散)。解讀如下:

培根在“論讀書”的開篇就提出了讀書的三種功能“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 for ornament, and for ability.”王佐良先生的譯文是“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博採,足以長才。”曹明倫先生的譯文是“讀書之用有三:一為怡神曠心,二為增趣添雅,三為長才益智。”兩位先生分別把delight譯成“怡情”和“怡神曠心”都是忠實的,筆者建議直譯成“娛樂”,這與文學“寓教於樂”的傳統相一致。接下來,培根論述了這三種功能的具體體現:“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 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 for ornament, is in discourse; and for ability, is in the judg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王佐良先生的譯文是“其怡情也,最見於獨處幽居之時;其博採也,最見於高談闊論之中;其長才也,最見於處世判事之際。”曹明倫先生的譯文是“怡神曠心最見於蟄伏幽居,增趣添雅最見於高談雄辯,而長才益智最見於處世辯理。”

緊接著,培根說明了讀書的重要性:“For expert men can execute, and perhaps judge of particulars, one by one; but the general counsels, and the plots and marshalling of affairs, come best from those that are learned.” 王佐良先生的譯文是“練達之士雖能分別處理細事或一一判別枝節,然縱觀統籌 全局策劃,則舍好學深思者莫屬。”曹明倫先生的譯文是“雖說有經驗者能就一事一理進行處置或分辨,但若要通觀全局並運籌帷幄,則還是博覽群書者最能勝任。”

隨後出現的一句話就是容易引起困惑的部分:“To spend too much time in studies is sloth”,培根不是一直在論述讀書的功能和優點嗎?不是說“讀書使人充實(Reading maketh a full man)”嗎?已故的著名歐洲問題專家陳樂民先生把這句話翻譯成“讀書使人成熟”,陳先生說“讀書使人成熟,討論使人豐富,寫作使人嚴謹。"”作研究工作,離不開這三條要素”。從這裡可以看出,培根的原文以及漢語的譯文都在表達讀書是好事情這樣的觀點。那麼,此處為什麼讀書費時太多反而是懶惰,或者因為懶散?這與情理和邏輯都不通。

其實,我們把應該這部分和後面的結合在一起看:“To spend too much time in studies is sloth; to use them too much for ornament is affectation; to make judgment wholly by their rules is the humor of a scholar”王佐良和曹明倫兩位先生分別譯成“讀書費時過多易惰,文采藻飾太盛則矯,全憑條文斷事乃學究故態。”“讀書費時太多者皆因懶散,尋章摘句過剩者顯矯揉造作,全憑書中教條斷事者乃學究書痴”。原文中for ornament,to make judgment分別對應於文章開頭點明的讀書三種功用的第二和第三功用:博彩、長才,所以,我們有理由認為其前面是在論述第一功用:怡情。因而,筆者認為在兩位先生的原譯文上分別加上各自對delight的翻譯,意思應該會更加清晰:“為了怡情而讀書費時過多易惰,文采藻飾太盛則矯,全憑條文斷事乃學究故態。”“為了怡神曠心而讀書費時太多者皆因懶散,尋章摘句過剩者顯矯揉造作,全憑書中教條斷事者乃學究書痴”。

培根的意思應該是,在娛樂性讀書上花費太多的時間是一種懶惰。讀書和懶惰、懶散相結合,從道理上不通,與原文強調讀書功用的主旨思想也不吻合。培根後面還寫道:“讀書補天然之不足,經驗又補讀書之不足(They[studies] perfect nature, and are perfected by experience)”。估計兩位先生也發現了這裡的邏輯問題,所有王佐良先生的譯文中把sloth譯成易惰,增加了“易”指出了讀書導致懶惰的一種傾向性;而曹明倫先生認為讀書費時過多是因為懶散造成的,應該說,兩個譯文都有道理,但是都不夠準確。按照原文,應該翻譯成“讀書費時過多是懶惰”或者“讀書費時太多者懶散”。漢譯時,可以根據原文的邏輯,補全原文的意思,使漢語更容易理解,也不會產生誤導。

培根本篇的重點在於強調讀書的實用性,這同培根的學術思想是一貫的。他鄙視為了娛樂或者裝飾而讀書,強調讀書在增長才幹、促進研究方面的重要性。培根在“of Studies”中寫道:Histories make men wise; poet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i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moral grave;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 Abeunt studia in mores.” 王佐良先生譯成“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秀,數學使人周密,科學使人深刻,倫理學使人莊重,邏輯修辭之學使人善辯。凡有所學,皆成性格。”曹明倫先生譯成“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靈透,數學使人精細,物理學使人深沉,倫理學使人莊重,邏輯修辭則使人善辯,正如古人所云:學皆成性。”駱正先生在一篇名為“梅蘭芳與培根——晚年美與學問”的妙文中指出,這段話“概括了各種學問對人的一般作用。”

此外,培根反對自欺欺人式的閱讀。他認為在娛樂性讀書上花費太多的時間是一種懶惰,因為這種閱讀缺乏深度和辯證思考。培根在“Of Truth”一文中寫道:“…it is not only the difficulty and labour which men take in finding out of truth; nor again, that when it is found, it imposeth upon men’s thoughts, that doth bring lies in favour; but a natural though corrupt love of the lie itself.”曹明倫先生翻譯成:“假象之所以受寵,其因不止於世人尋求真理之艱辛,亦非覓得之真理會對人類思維施加影響,而是緣於一種雖說缺德但卻繫世人與生俱有的對假象的喜好。”

誠然,很多人之所以喜歡娛樂性閱讀,一方面是不願意為了探尋真理而進行艱苦的學習,另一方面害怕真理會影響自己本來安穩的生活,人類的懶惰習性導致了娛樂性閱讀的泛濫。人們喜歡娛樂性閱讀,往往是為了消磨時光、不願意面對生活的真相,這樣的閱讀太多當然就是一種懶惰了。培根認為“…truth, which only doth judge itself, teacheth that the inquiry of truth, which is the love-making or wooing of it, the knowledge of truth, which is the presence of it, and the belief of truth, which is the enjoying of it, is the sovereign good of human nature.”曹明倫先生的譯文:“只受自身評判的真理依然教導吾輩探究真理,認識真理並相信真理。探究真理即要對其求愛求婚,認識真理即要與之相依相隨,而相信真理則要享受真理的樂趣,此乃人類天性之至善。”所以,我們也許可以說,如果“Studies”的目的是追求真理,那麼無論花費多少時間,都不會是一種懶惰,反而是“人類天性之至善”。

培根在《學術的推進》中討論了讀書人應該避免的三種虛妄,他寫道:

讀書人中主要存在三種虛妄,以致玷汙了讀書人的名聲。所謂虛妄,不外是謬誤或者瑣屑。謬誤就無真理可言,瑣屑就是無用。所謂虛妄之徒,不是輕信就是獵奇,獵奇可以指對內容的好奇,也可以指對文字的好奇。因此,無論從道理上說,或在實踐中,都可以發現三類我稱之為治學的弊病,第一類是虛妄之學,第二類是詭辯之學,即虛妄的想象,虛妄的爭辯,虛妄的誇飾……

培根所謂的“虛妄之徒”,他們的輕信或者獵奇,固然有客觀上思想侷限的原因,同時也有主觀懶惰的因素。因為這些人之所以輕信是因為他們不求甚解,對傳統、權威、或者宗教不願深究;他們之所以獵奇,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娛樂的原因。一個人形成凡事不願深究的習慣,喜歡用獵奇式的讀書度過閒暇時光,都是懶惰的表現。

培根“Of Studies”給我們的啟示:不管這裡的studies翻譯成“讀書”還是“學問”,都需要嚴肅以待,不能一知半解,純粹以娛樂為旨。不同學者的讀書和學問雖然有所偏重,但是不能忘了知識的整體性,要避免被學界嘲笑的“文傻”和“理呆”現象。

最後,我們可以反思,增長才幹是否與道德有關?知識就是力量,知識是否就是道德?我認為,讀書應該讓我們更好、更幸福。學問或者科學也應該如此。

總之,讀書或者治學純粹為了娛樂消遣,就是一種懶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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