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門口亂停被貼罰單 司機發視頻辱罵交警被拘留

加油站門口亂停被貼罰單 司機發視頻辱罵交警被拘留

視頻截圖

豫青網鄭州訊(記者 李運鵬 崔建峰 特邀記者 申建中)11月6日,一段詆譭、辱罵新密交警的視頻在微信朋友圈擴散傳播,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昨天,辱罵交警的司機投案自首,被新密警方依法治安拘留。

11月6日下午16時許,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在治理城區道路停車秩序時,發現密州大道與溱水路交叉口亞立石化門口,有一輛白色越野車亂停亂放。在民警數次呼喊車主將車挪走,但未有司機前來挪車,遂對該車粘貼亂停亂放處罰決定書。17時許,該車司機王某發現車輛被處罰,認為加油站範圍停放車輛不應該被處罰,對交警這一行為心生不滿,用手機錄製詆譭、辱罵新密交警的視頻,併發到微信朋友圈內,被他人迅速擴散傳播。新密市公安局指派新華路派出所立案偵查,新華路派出所長王石磊導立即安排副所長曹亞普全力查處該案。經偵查發現該車車主叫王民(化名),嶽村人。民警遂聯繫王民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王民稱自己在外地,等回去後再到派出所。11月12日,王民到新華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實陳述了將車停到加油站門口外出辦事,回來後發現車輛被貼條,心生不滿,用手機拍攝辱罵交警視頻,散播至朋友圈的違法事實。經查,王民在上傳視頻後感覺自己做的不對後,主動刪除視頻。當天,王民被新密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三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新密交警在此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廣大網民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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