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州,死於那啥

已經好長時間不寫時評了,主要原因是擔心挨板子——沒有那麼多合適的事件讓我這個落後分子能夠做出既安全又獨到的評論。我本來想著老老實實寫小說就好了,但是昨夜我的萬州兄弟發來微信,說:二哥還是寫點什麼罷。我考慮再三,就寫了這個。

在前面我要講兩個故事,都是親身經歷的,大家有興趣可以去求證。

第一個故事有點久遠,我的記憶有一點模糊,大概是發生在1998或者1999年。那年有個賤貨外面耍錢欠了賭債不還,債主就安排了四個人上門追討。當然這個賤貨不肯還錢(因為他沒有錢,有錢早就還了),於是雙方就爆發了激烈的爭吵但是沒升級到打鬥。被激怒的討債者聲言要綁走這個賤貨的兒子並且真的去拽他兒子,欠債的就暴走了,從廚房拿出菜刀一頓亂砍。兩個討債者奪門而逃,另外兩個討債者奪窗而逃。因為欠債人住所在五樓,所以一時之間這事被傳為美談——大家沒見過從五樓跳下來能夠拔腿就跑的,也沒有見過從五樓跳下來在地上躺半小時之後能夠拐著腿逃跑的。這件事情最後以江湖方式解決,此人還了本金和利息,又拿出了一部分醫藥費,雙方冰釋前嫌和好如初了。

第二件事發生在2003年,是我到現在唯一一次打老頭的經歷——那時候我23歲,野蠻生性,放到現在怎麼都不敢那麼幹。那天我出門辦事,坐了箇中巴車,途中中巴車進加油站加油的時候,一個六十多歲的老傢伙耐不住寂寞就點了一根菸抽起來。他的舉動差點把我嚇得尿出來,那他媽的可是加油站!我讓他把煙掐了,他翻了個白眼沒理我。我說你他媽了個C的把煙掐了,他說你管球老子呢!恐懼加上憤怒讓我躥上去就給了他兩個大嘴巴子,然後在大家都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下了車。

這兩件事都發生在很久以前,那時候法治社會還沒有提到今天這個高度,所以我這樣的土流氓還有好大的生存空間。如果這兩件事發生在今天,結果很有可能和當年會大不相同。

比如第一件事如果發生在今天,那麼結果很有可能是這樣的。你欠人家錢是證據確鑿的,人家來討債也是天經地義的(利息是多少我不清楚,但是人家一定不會拿著一張不成立的欠條來要賬)。那麼人家只不過是威脅了你,你就要提刀砍人,那按故意傷害處理就是一定的。再說如果他們威脅你,你應該做的是報警,不能擅自採取行動。而且如果人家去法院告你,肯定一吿一個準兒,你要賠給人家一大筆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

第二件事如果放到現在,我肯定不能全身而退,因為到處都是攝像頭,老頭報警以後我肯定會被抓到。落網之後,我怎麼解釋為什麼要打他都沒有用,我只需要和人家談好該花多少錢去賠償人家捱了揍這件事。即使我再怎麼有理,但是我沒有打人的權利。他在加油站抽菸是不對,但是我應該去讓工作人員來處理,工作人員處理不了還有警察來處理呢!他抽菸負抽菸的責任,點著了火再負點火的責任,而我打人就要負打人的責任。

話題回到萬州。那些眼看著女乘客與司機廝打而沒有采取措施果斷制止的冤死者,多半也是因為怕惹上打人的官司並且賠錢。雖然大家都知道這個事情可能會釀成嚴重的後果,但是在問題嚴重到一定程度以前,他們所採取的任何措施都有可能給自己帶來麻煩。大家都不願意惹麻煩,就都沒有伸出腳把那女乘客踹倒在地然後挽回十幾條生命。

法治社會是好事,但是總有一些歪嘴的和尚。他們把這本經念得讓我感覺很可怕,因為我們正在喪失保護自己權益的權利。如果有人用刀架在我的脖子上,警察可以把他當場擊斃,但是我在他的刀刃割破我的皮膚之前絕不能對他造成傷害,這是非常非常扯淡的事兒。

這些歪嘴和尚做法的最終結果是讓大家都只關注自己而對沒有直接傷害自己利益的事情都漠不關心,然後大家都會變得自私並且愚蠢。這對一些人而言是好事情,但是對於我來說,這就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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