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陰陽合同”後又現“虛假合同”,宋喆獲刑六年,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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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蓉事件再回顧

8月14日凌晨,王寶強發離婚聲明,稱“無法容忍惡意背叛婚姻、破壞家庭”。王寶強聲明中指出:馬蓉與宋喆的婚外不合適的兩性關係,嚴重傷害了家庭關係、破壞了夫妻,鄭重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同時辭去宋喆的經紀人職務。另王寶強的經紀人宋喆也是已婚人士,妻子是同為經紀人的楊慧。楊慧也發佈消息稱“我很好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似暗指此事。

今日上午,宋喆、修雨樂涉嫌職務侵佔案在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樂因犯職務侵佔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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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法院調查瞭解:"宋喆"在2014年~2016年期間於王寶強(上海)影視文化工作室任職期間,通用職務之便,獨自與"修雨樂",通過虛報表演、廣告代言費的手法,侵食寶強工作表演、廣告代言等事務費用達兩百多萬元。其中,修雨樂參與侵食一百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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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網友們紛紛表示,“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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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宋喆獲得六年刑罰,你覺得合理嗎?導致兩個家庭破碎,孩子無法跟在父母身旁健康成長,這是我們想看到的嗎。

不,世界上的人千千萬萬,不是所有人都會向宋喆、馬蓉這兩人因為一己私慾,而不顧家庭、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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