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鋅業股權被判無效 “宏達系”失去千億大礦

價值數千億的雲南金鼎鋅業的歸屬權終於落下終章,昔日叱吒風雲的宏達系被踢出局。

1月2日晚間宏達股份(600331.SH)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審《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宏達股份持有的60%雲南金鼎鋅業股權被判無效。除了股權,還要返還10億多利潤及利息,此外還要支付相應的審理費用等。

這對於已經風雨飄搖的宏達系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對於該判決結果,公司也公告稱“宏達股份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產生重大的影響”。

資本大鱷劉滄龍“出局”

雲南金鼎鋅業原為宏達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宏達股份持有其60%的股權。除宏達股份外,雲冶集團、蘭坪縣財政局、怒江州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雲南銅業集團四方亦是其股東,分別持股20.4%、10.12%、8.28%、1.2%。

宏達股份實際控制人為四川政商大佬劉滄龍,系已被執行死刑的四川黑老大劉漢的堂兄。劉滄龍曾在2003年和2008年兩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2013年,劉滄龍任全國政協委員。

於宏達股份及其背後的劉滄龍而言,雲南金鼎鋅業為其崛起路上的關鍵一步,2003年7月,劉滄龍介入亞洲最大的鉛鋅礦蘭坪鉛鋅礦(雲南金鼎鋅業)的開發,該礦價值被認為高達數千億元。

但是其股權的獲得一直伴隨著質疑,此前原雲南省政協副主席楊維駿通過網絡舉報稱,“價值5000億元的蘭坪鉛鋅礦,讓四川私人老闆劉氏以10億元就控股了60%。”此後2017年1月雲冶集團等4方股東起訴宏達股份和其大股東宏達集團,請求法院判決最初的增資協議無效且追償相關利益。

2017年9月30日,宏達股份收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雲冶集團方面與宏達集團方面於2002年—2003年簽訂的相關協議無效,同時宏達集團與宏達股份持有的金鼎鋅業60%股權無效。

此外,雲南省高院還判決宏達股份在扣除已支付的增資款後,向金鼎鋅業賠償2003年—2012年違法獲得的利潤、承擔雲冶集團等四方股東因本案支付的律師費等。

收到判決書後,宏達方面因不服雲南省高院的一審判決,從而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1月5日,上訴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近日,宏達股份收到了最高法關於此案的終審判決。

最高法的判決維持了雲南省高院關於宏達集團與宏達股份持有的雲南金鼎鋅業60%股權無效的判決,並判決扣除已支付的增資款8759萬元後,宏達集團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金鼎鋅業返還2003年—2008年獲得的利潤約1.65億元;扣除已支付的增資款4.96億元后,宏達股份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金鼎鋅業返還2003年—2012年獲得的利潤約10.74億元。

宏達股份業績承壓

受此影響,從2018年起,雲南金鼎鋅業財務報表不再納入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其中2018年1—9月公司合併報表已確認的對金鼎鋅業投資收益金額1.36億元,在2018年年報中不能再確認為投資收益;公司向雲南金鼎鋅業返還2003年—2012年獲得的利潤,對公司2018年的淨利潤影響為-15.7億元。

此外,宏達股份需負擔二審受理費520萬元,還需和宏達集團共同負擔一審受理費和保全費609萬元等。

根據宏達股份過往公告,雲南金鼎鋅業支撐其大部分業績。2004年—2017年,雲南金鼎鋅業每年的淨利潤波動區間為0.05億元—12.77億元,從未出現過虧損。根據宏達股份2018年半年報,在其控股的10家主要子公司中,金鼎鋅業實現淨利潤1.52億元,宏達鉬銅實現淨利潤135萬元,其餘8家子公司均為虧損。

對於上述判決將給宏達股份帶來影響,該判決為終審判決,對於該判決結果影響,公司董秘辦相關人士1月3日向財聯社記者稱,“公司尊重判決,雲南金鼎鋅業在公司財務指標這塊佔有很大比重,公司也在想辦法維護穩定。公司目前還有部分有色、磷化工資產以及四川信託20%股權。”

不過記者注意到,在最高法做出終審判決前,2017年1月,雲南省高院就已凍結宏達股份的銀行存款2.1億元、凍結宏達股份持有的四川信託22.1605%的股權、以及宏達股份持有的金鼎鋅業60%的股權。此後,還凍結了宏達股份位於成都市的部分房產。

那麼後續麻煩纏身的宏達股份及其實控人劉滄龍將如何應對失去雲南金鼎鋅業的局面?財聯社記者將持續關注。

本文源自財聯社

更多精彩資訊,請來金融界網站(www.jrj.com.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