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書”,秦國一統下,必然的結果

首先糾正一個認識上的錯誤,歷史焚書坑儒是兩件事,分別發生在公元前213年的焚書和公元前212年的坑儒事件,只是後人把它作為秦始皇暴政的依據說在了一起。從國家長治久安的角度看,如果秦朝要想穩定統一,焚書這件事兒,就會必然發生,為什麼這麼說?

秦始皇“焚書”,秦國一統下,必然的結果

六國在未統一以前,是各自獨立國家,再被秦國攻滅後,如果想達到一個穩定的統治,必須從制度和文化思想上,達到一個統一,我們看看秦國是怎麼做的,公元221年秦國滅六國統一天下,迅速頒佈政治、經濟、文化等,一系列的制度,車同軌,書同文等,等到這些制度,漸漸被六國人民認同之後,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也就是時隔統一制度的8年後,發生了焚書事件,其實焚書的真正目的是,在思想文化上形成一統的局面,為什麼這麼說?

秦始皇“焚書”,秦國一統下,必然的結果

因為嬴政剛剛兼併六國,統一了華夏大地,沒有多少年,但他面對的是一個從春秋到戰國諸子百家爭鳴500餘年的文化思想盛世,雖然是盛世的時代,但也是思想文化亂世,而眾多思想的存在也是對秦王朝威脅,這也直接表明了,秦朝滅六國一統天下只是統一了六國土地而已,沒有真正的達到思想統一,六國的老氏族無時無刻不想著復辟,導致初定江山的秦國暗潮洶湧,這也是諸侯國臣服背後的深切復辟危機,之後的,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六國迅速復辟,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所以即便是不發生焚書事件,也會有另一個事件來代替它,完成秦國在思想上的統一,從上看秦國已經完成了制度統一,下一步肯定會在思想上做進一步的統一,一場思想文化運動是在所難免。

秦始皇“焚書”,秦國一統下,必然的結果

焚書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212年)發生了坑儒事件,這是怎麼回事兒那?我們來看下史記的記載: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於是~犯禁者四百六十於人,皆坑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那麼盧生是誰,盧生、侯生兩個是為始皇求長生藥的人,在煉藥不成的情況下,於是二人腳底抹油,跑了,但是跑了還辱罵始皇不德,秦始皇聽說此事後勃然大怒,又因為有人舉報咸陽的諸生中有人妖言惑眾,擾亂老百姓的思想,於是,始皇下令逮捕了一些散佈“妖言”的讀書人,並且嚴刑拷打,令其互相檢舉揭發,有四百六十多名儒生被牽連進來。需要注意的是,《史記》中提到這段時,用的是“諸生”而非“儒生”等,裡面提到的名字也是盧生等方士,所以坑儒的說法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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