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

每一次交通違法的背後,幾乎都有對安全、法律的漠視;每一次交通事故過後,都有親人的眼淚、悔恨。慌忙去闖紅燈,也許你會比別人早幾秒到達,但也許會永遠無法到達;當你酒後“自信”的啟動車輛,實際你是開啟了一場驚魂之旅。

以下是近期發生在我市的幾起典型交通違法案例和交通事故,希望大家看後能引以為戒。

案例一:醉酒駕駛無牌摩托車上路 撞上同村鄰居被刑拘

12月17日14時59分許,商水縣張明鄉張某酒後持C1駕駛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至本村大閘東頭20米處,撞上同村騎自行車的董某,造成董某受傷,兩車受傷的事故。經檢測,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達182.0 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張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還在進一步處理中。

近期,我市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

案例二:你闖我也闖,出了事故都遭殃!

11月25日12時15分,王福某駕駛皖06-93203號大型拖拉機闖紅燈通過沈丘縣一交通路口時,與也在闖紅燈的董某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並殃及正常等紅燈的一輛轎車。事故造成,三車受損,電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受傷。

案例三:酒後騎電動車也違法!周口一市民因此被罰50元

酒後不能開車已經成為社會共識,但很多人以為酒後騎電動車沒事,不算違法,甚至專門騎著電動車去喝酒。其實不然,這是大錯特錯的理解。12月24日晚,周口項城市交警就查獲一名酒後騎電動車的市民,對其作出罰款50元的處理。

12月24日晚,項城市交警大隊南環中隊民警在開展查處酒駕行動時,一輛開著燈光的電動車從遠處駛來,燈光忽左忽右,行駛狀態異常。而這輛電動車行駛到民警面前時,騎著的男子霍某還險些摔倒,民警上前攙扶的過程中,聞到一股刺鼻的酒味。面對民警詢問,男子霍某承認自己剛剛和朋友吃飯喝酒了,並說:“就怕查酒駕所以沒開車,專門騎的電動車。”言外之意,他以為酒後騎電動車不算違法。這時,民警明確告知其酒後騎電動車也是交通違法行為,對其進行口頭教育,並未作出處罰,希望男子聽從勸告,在原地歇一會兒,等待家人前來將其接走。

近期,我市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

但是,霍某執意要騎車前行,因擔心其在路上不安全,民警果斷將其攔下,對其進行酒精測試。經查,霍某體內酒精含量為83mg/100ml,達到醉酒標準。依照法律法規,民警對他開出了一張50元的罰單,並要求他原地等待家人來接。

酒後騎電動車也不行?圍觀人群中不禁發出唏噓聲。有人認為酒後騎電動車不算酒駕,不應查處;而也有人認為酒後騎電動車不安全,應該給予處罰教育。對此,執勤交警張焱進行了現場普法宣傳。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第三款規定,不得醉酒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所以對霍某作出了上述處罰。聽完民警宣講後,男子霍某心服口服地接受了罰單,並表示吸取教訓,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今後喝酒不開車、不騎電動車。

近期,我市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

案例四:遮擋號牌躲避“電子眼”,司機“耍聰明”駕照被降級

沒想到自己的一個“小聰明”,把我開車商砼罐車的資格給毀掉了,今後我再也不搞違法的事了。12月13日,太康縣駕駛人楊某某收到處罰決定書後,懊悔不已。

11月24日,太康縣一處電子警察多次抓拍到一輛白色重型商砼車輛,故意用黑布遮擋號牌,在城區、開發區等地方行駛,性質十分惡劣。太康交警根據車輛圖片特徵進行核查比對比,發現該車車牌應為豫PV3***。隨即對該車進行布控。很快,執勤民警在太康縣百米大道與許大公路交叉口發現該車蹤跡,這時該車號牌還在遮擋中。民警將車攔停後,駕駛員楊某某承認了用黑布故意遮擋車牌號躲避電子警察抓拍的違法事實。隨後,太康縣交警大隊對楊某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200元以及駕駛證降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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