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公佈一批不合格飲用水名單及批號

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公佈2018年第29期(省抽)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

蚌埠公佈一批不合格飲用水名單及批號

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省級生產、流通環節食品監督抽檢。為保證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現將抽檢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檢6類食品31批次樣品。其中,糧食加工品8批次,全部合格;酒類6批次,全部合格;飲料13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12批次;肉製品2批次,全部合格;速凍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罐頭1批次,全部合格。

一、不合格樣品具體信息如下:

1、蚌埠水映象純淨水廠生產的水映象純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7),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4,8,11,2,6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2、蚌埠水映象純淨水廠生產的水映象飲用純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5),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3,4,12,4,15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3、蚌埠鑫海純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鑫海飲用純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29),大腸菌群檢出值為7,9,2,4,1CFU/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mL ;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4,16,8,11,1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4、懷遠縣榴谷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谷山泉(生產日期/批號:2018-7-3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10,12,15,5,7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5、懷遠縣榴谷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谷 山泉(生產日期/批號:2018-7-26),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6,8,12,5,15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6、懷遠縣石榴花飲品廠生產的石榴花飲用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7,3,4,2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7、懷遠縣石榴花飲品廠生產的石榴花高檔礦物質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0),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5,3,7,9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8、懷遠縣鑫方達純淨水廠生產的鑫方達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7-3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6,3,11,3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9、懷遠縣鑫方達純淨水廠生產的鑫 方達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8,11,5,7,4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0、蚌埠鯤鵬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怡仁包裝飲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2),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2,5,5,4,3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1、五河縣方達純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方達純淨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2),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8,15,17,11,14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12、五河縣海晶純淨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海晶純水(生產日期/批號:2018-8-1),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為5,7,10,4/,9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c=0,m=0CFU/250mL。承檢機構為蚌埠市食品藥品檢驗中心。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並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繫。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蚌埠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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