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查賬徵收?2019年1月1日起大概率終止定期定額徵收

綠洲財務 伏月玲

個體戶查賬徵收?2019年1月1日起大概率終止定期定額徵收

查賬徵收並不意味著要對個體戶展開查賬,此舉意味著目前個體戶已經不適用“核定徵收”的方式,是對徵稅目標身份重新的核準判定,也是行業自身發展重新的定位。

對於個體戶來說,查賬徵收的方式可能要更復雜一些。有完備的會計審核制度,能夠清晰精準的計算和核準個體戶的成本,按收入減成本費用後的利潤找適用稅率,然後再計算繳納的稅。

1、納稅主體

查賬徵收個體戶範圍包括:

1、註冊資金指標: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

2、銷售額或營業額指標:存量個體戶上一個納稅年度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或新辦的個體戶為業戶預估的當年度經營期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為參照。

(1)應稅勞務納稅人15000元以上(含15000元);

(2)貨物生產銷售納稅人30000元以上(含30000元);

(3)批發零售納稅人40000元以上(含40000元以上)。

3、省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情形。

2、增值稅

(1)無論查賬徵收還是定期定額徵收,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銷售額超過以上範圍,全額徵收增值稅。

3、稅金及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

增值稅享受免徵優惠同時免徵稅金及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不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同時按規定徵收稅金及附加、文化建設事業費。

個體戶查賬徵收?2019年1月1日起大概率終止定期定額徵收

4、個人所得稅

查賬徵收的個體戶:

1、查賬徵收的個體戶適用《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2014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5號公佈,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

2、納稅主體: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3、應納稅所得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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