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法检“两长”同庭 公开审理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10月30日,由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海初贪污、受贿一案,在平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贺州市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侦办的首例处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平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伯浩出庭支持公诉,平桂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如强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原广西昭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吴海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71.2164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平桂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杨如强院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公诉人详细地出示了证据,准确地阐述了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活动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此次开庭审理是平桂法院、平桂检察院自成立以来,法检“两长”首次同时出庭履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在一线办案,以上率下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也标志着法院、检察院院领导开庭审理案件进入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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