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外出,过马路时,你是撒手任孩子自己跑?还是握着孩子的手牵着走?
先来看两个警示案例。▼
其实,儿童的出行安全一直都是大众关心的话题,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他们是新生的生命,对周遭的世界充满好奇,天性爱跑爱动,缺乏安全意识,没有家长的看管,在道路肆意穿行极易造成惨痛的死亡事故。家长一时的粗心大意,换来的将是一生的悔恨和难以弥补的伤痛。
近半年来
在浙江也发生多起
儿童因监护人疏忽而遭碾压的事故
以下是蜀黍整理的较为典型的案例
希望能再次为大家敲响警钟
典型案例一
时间:2018年11月9日
地点:嘉兴市嘉善县
吴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一村道由南向北行驶过程中与由西向东横穿道路的学龄前儿童徐某发生碰撞,
造成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年11月11日18时死亡。视频里,身穿黄色衣服的儿童虽然有监护人在场,但该监护人缺乏安全意识,多次带着儿童横穿马路,最后竟撒手不管任由该名儿童独自在马路对面,同时转身让儿童离开自己的视线!就在这么一刹那,儿童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飞数米远,发生一起追悔莫及的惨痛事故。
典型案例二
时间:2018年7月9日
地点:金华金东区
“当时前面有一辆黑色的车停在边上,而我没有看到他(小男孩)骑车过来,撞上之后,一下子懵了没来的及刹车,等我反应过来,已经太晚了。”肇事司机齐某说。该事故造成这名9岁小男孩身亡。
据办案民警介绍:货车存在逆向行驶的情况,而小男孩也未达到骑行自行车的年龄。
典型案例三
时间:2018年5月19日
地点:嘉兴市嘉善县
方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嘉兴嘉善县惠民街道时与学龄前儿童白某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白某当场死亡。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当时小女孩白某
因无人看管,随意奔跑追逐蓝色衣服的小孩,最后挥舞着双手站在小型普通客车前,身高93厘米的小女孩白某恰好属于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的视线盲区范围内,最终造成一起极其惨烈的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血泪警示
孩子成长路上凶险不断
一个疏忽,就可能让孩子
成为悲剧故事的主人公
切记!切记!切记
不要让孩子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门口、空地上玩耍!
孩子的个头小,如果站在车头前或者蹲在地上,往往处于司机视线的盲区,从驾驶位看出去,是什么也看不到的。
作为家长,在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的同时
也要加强对自己小孩的看管和教育
孩子的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这些事情请务必做好
❶ 有意识地向孩子灌输安全知识,要教会孩子主动躲避车辆带来的危险,提醒孩子不要在道路上玩耍,更不要在汽车附近嬉戏打闹;
❷ 对学龄前幼童,不要让其在室外玩耍时脱离家长的视线;
❸ 对已经上学的小孩,要加强交通安全常识教育;
❹ 教会孩子看倒车灯,包括告知车辆转弯的轨迹。
这些事情千万不要做
(一)让孩子独自过马路
带领孩子过马路时,各位家长切莫松开孩子的手,并做到以下两点:
❶ 为孩子做好榜样,不要闯红灯,通过斑马线、人行天桥等通道过街;
❷ 通过斑马线过街时,也不要松开孩子的手。小孩天生好动,对车速和车距的判断能力又较弱,所以,家长一定要牵着孩子过街,注意观察路况,防止发生意外。
(二)让孩子擅自使用非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年满12周岁的儿童才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岁的青少年才能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且时速控制在20km/h以内。
自行车、电动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应使用安全座椅;
12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车不得载人。若骑车载人,后轮最好装备防护设施,防止孩子的双脚无意中伸入轮子中而受伤。
(三)抱孩子坐副驾
实验证明,汽车时速在50公里时发生碰撞,惯性作用下将产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对只有10公斤的幼儿,冲击力接近300公斤。这种情况下,家长难以用臂力抱住孩子。若抱住了,家长自身也会因惯性向前俯冲,对怀中的孩子造成伤害。
因此儿童乘车应使用安全座椅,并坐在后排。
✦12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年满12岁才可使用成人安全带,并可坐在副驾驶座上;
✦如果单独开车带孩子,最好使用专业的儿童安全座椅,将儿童座椅固定在车后排,然后给孩子系好座椅上的安全带。
而对于车辆盲区
浙江交警温馨提醒
——
广大驾驶员多多了解车辆盲区。在车辆转弯时,应仔细察看车辆两侧的交通情况,减速、缓慢通行,必要时要以灯光、鸣笛警示。
▲戳视频:教您如何带孩子安全过街
关注儿童交通安全
牢牢握住孩子的手腕
来源: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嘉善交警、金华交警、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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