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法官黃學忠在摯愛的審判崗位上燃盡生命之光

重慶法官黃學忠在摯愛的審判崗位上燃盡生命之光

黃學忠

重慶法官黃學忠在摯愛的審判崗位上燃盡生命之光

黃學忠生前獲榮譽無數

(記者 李 亞) 他生前曾說過,夢想開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綻放的舞臺。他用生命兌現了自己的諾言,他將生命最後的熱血和溫度,奉獻給了摯愛的審判事業。今年11月20日,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法官黃學忠在開庭時突發疾病昏厥,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年僅49歲。

黃學忠,男,1969年4月生,漢族,1988年4月參加工作,四級高級法官,2002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巴南區人。1988年4月至2000年5月,先後在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辦公室、行政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研究室擔任文秘、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2000年5月至2014年11月,先後擔任九龍坡區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白市驛法庭庭長、民一庭庭長,政治處副主任(正科級),九龍坡區金鳳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政法書記,其中,2007年掛職雲陽縣人民法院副院長一年。2014年12月至今,任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副調研員、審判員、四級高級法官。曾榮立個人三等功1次,獲重慶市審判業務專家、九龍坡區“平安建設和綜治工作先進個人”等榮譽,公務員年度考核中6次獲評優秀。

30年來,他刻苦鑽研,勤于思考,從一個沒有受過大學法學專業教育的“門外漢”成長為全市“審判業務專家”;他紮根基層,踐行法治,關注百姓,帶領法庭幹警和基層幹部獲得多項國家級重要榮譽;他淡泊名利,一生清廉,主動放棄領導職務,迴歸審判崗位,將自己所學無私地傳授給青年法官;他深愛家人,一心守護親人的平安,是妻子、女兒眼中的“指路明燈”。

精研法律

虔誠的法學研習者

1989年,黃學忠被調入九龍坡區法院民事審判庭。在11年的審判崗位上,黃學忠一步一個腳印,從一名書記員逐漸成長為業務骨幹。自2000年起,歷任研究室主任及多個部門負責人,並長期擔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擔任研究室主任期間,黃學忠敏銳地察覺到法院強化審判管理的大趨勢,力主通過制定內部規範,強化管理,提升辦案質效。他起草了《案件質量評查辦法》《審判長、獨任審判員管理辦法》等多項審判管理和司法改革文件,讓法院審判質效管理和審判運行機制上了新臺階。

工作之餘,黃學忠飽讀法律書籍,先後獲得了全國幹部業餘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的大專和本科文憑,並在2010年取得了貴州大學的法律碩士學位。正是這種持之以恆研習法律的勁頭,讓黃學忠對司法實踐中的複雜問題產生了濃厚興趣,並孜孜不倦地求解,收穫了豐碩的理論成果。2009年,他撰寫的《論被繼承人生前債務的清償——基於實體法與程序法雙重視角的分析》入編梁慧星教授主編的《民商法論叢》;2014年,他參與編撰並出版了《侵權責任糾紛裁判依據新釋新解》;2016年,他合著出版了《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精釋精解》;此外,黃學忠撰寫的論文多次在最高人民法院、重慶市法學會等單位主辦的學術研討會和徵文比賽中獲獎,10餘篇論文在國家級、省級和政法院校專業刊物發表。

在九龍坡區法院2016年員額法官資格考試中,47歲的黃學忠在全院110餘名法官中考分最高。超高的理論功底和精湛的業務水平,讓黃學忠2017年被市高法院評為“全市審判業務專家”。對此殊榮,黃學忠顯得很平靜,他認為無論是法官還是法學教授,都要讀萬卷書,還要行萬里路。

關注弱勢

解決群眾“打官司難”

2004年5月,黃學忠擔任白市驛法庭庭長,在他的任期內,白市驛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國十佳人民法庭評選活動金天平獎”“全國優秀人民法庭”等榮譽稱號,並被市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二等功。

白市驛法庭轄區範圍廣,絕大多數當事人為農村群眾,居住較為分散。黃學忠立足轄區地處城郊結合部,農業人口眾多的現實,大力踐行司法為民、便民訴訟理念,踐行“面向農村、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的工作方針,推行了訴訟文書由法庭指派專人定期直接送達的工作方式,法庭及時審理了大量涉農案件,切實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有力維護了農村地區的和諧穩定。

同時,黃學忠注重推行現代司法理念、審判方式改革與發揚法庭審判工作優良傳統的結合,在距離法庭路途較遠的鄉鎮,依託各鎮的司法所建立了巡迴立案點、審理點,實行巡迴立案、就地審理,從而解決了當地群眾“打官司難”的問題。

2009年,黃學忠在擔任民一庭庭長期間,主動承擔社會影響大的“天降叉棍”案的審理。行人袁某被天降叉棍砸傷,但找不到真正的侵權人,於是將樓上49戶共計61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當時社會大眾及媒體十分關注此案。黃學忠主動請纓擔任案件審判長,前期送達中,他帶領團隊7次利用下班和週末時間,挨家挨戶走訪,認真聽取意見,親自到事發地進行送達。他一遍遍查閱資料、梳理案情,提出適用補償原則,讓可能為加害人的住戶對原告予以補償。該案判決後,黃學忠所在的團隊又積極開展判後答疑,爭取被告的理解,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崗位變化

對法律的忠誠不變

2010年,黃學忠擔任金鳳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政法書記,在他的帶領和影響下,金鳳鎮先後獲得全市“普法示範鎮”“民主法治建設示範鎮”稱號。

在金鳳鎮的一千多個日日夜夜裡,他把法院人精細、嚴謹、重規則、顧大局的特點用到了工作中,面對農村複雜的工作局面,他總是身先士卒,運用法律專業特長,有效化解了涉法涉訴矛盾糾紛和群體性信訪事項。

黃學忠走遍了當地的村居街巷,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他提出了以提高黨員幹部的法治意識為抓手,在全鎮開展全民法治教育工作,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服務高新發展。為此,他帶頭每月進村入社開展法治宣講,到田間地頭傾聽村民的呼聲,採取老百姓樂於接受的方式進行普法。在黃學忠任職期間,金鳳鎮法治宣傳工作走在了全區前列,是全區唯一的五五普法市級先進單位。

2014年,金鳳鎮九鳳村發生一起拆房掉落物砸中村民致其不幸身亡的糾紛,社、村幹部雖多次協調,但死者家屬情緒仍十分激動。黃學忠得知後,積極引導死者家屬依法維權,並運用多年的審判經驗,就維權程序、賠償費用的確定及法律援助等事項,對死者家屬進行詳盡解釋。同時,協調法庭給予其免交訴訟費,並協調司法所給予法律援助。經黃學忠的多次努力,這起糾紛最終得到妥善化解。

淡泊名利

不忘最初的夢想

2014年,由於黃學忠的優異表現,組織部門考慮對其另有任用,但這次他婉拒了,並表達了想要重新回到法院工作的想法。該年底,黃學忠如願回到了九龍坡區法院擔任副調研員,回到了他熱愛的審判崗位上。

常常有同事對他的行為表示疑惑:好好的領導不當,為什麼偏要回到法院當一名普通法官?黃學忠總是付之一笑,他說:“辦了這麼多年案,來來回回,還是覺得審判臺最適合自己,這是夢想開始的地方,也是信仰綻放的舞臺。”

回到法院後不久,黃學忠被安排到民二庭,他主動提出不享受特殊對待,要求承擔和同事們相同的辦案任務。同時,他悉心向年輕法官傳授審判經驗,用他寬廣的視野和淵博的學識做好“傳幫帶”工作,並主動承擔重大疑難案件的審理。專心研讀法律書籍、埋頭撰寫判決書、為年輕幹警耐心詳解司法難題,同事們說這就是平日裡路過黃學忠辦公室常看到的情形。

打開黃學忠生前用過的辦公電腦,他今年以來書寫的177份判決書整整齊齊地顯示在“2018”文件夾裡。去世以前,黃學忠已經結案271件,還未辦結的89件案子被同事們接手,“我們要繼承黃老師未竟的事業,沿著他的足跡繼續前進。”近三年來,黃學忠共辦理商事案件936件,年均結案300餘件,每年結案數及辦案質效均名列全庭前茅。

家庭支柱

女兒的人生導師

黃學忠的父母身體不好,多種疾病纏身,作為家中長子,他工作之餘經常在二老膝下盡孝,攜妻女料理老人起居,滿足老人生活與精神需求。

妻子劉豔曾是大渡口區糧油食品公司職工,因為文化水平不高,下崗後就一直沒有工作。即便在擔任領導職務時,黃學忠也從未找關係給妻子謀一份工作。但是他對妻子的愛卻絲毫沒有減退,二人是兄弟姐妹們眼中的模範夫妻。黃學忠去世後,劉豔說:“他就是我的一切,我總感覺他就在我身邊。”

而作為一名父親,黃學忠對女兒的愛是深沉厚重的。“一個真正稱得上有智慧的人,永遠不會在面對自己的不足和成長過程中的困難時,無休止地自責、懊惱。此刻的振作和堅毅,甚至坦然,才能顯示他擁有將來走向成功的自信和堅毅的力量。”這是2008年4月27日,黃學忠在給讀初中的女兒黃秋彤的一封親筆信中的一段話,女兒保留至今。在女兒心中,他既是一名優秀的父親,更是一位人生導師。

黃秋彤回憶說,當年考大學的時候,父親很希望她到西南政法大學學法律,但她自己更喜歡新聞傳播專業,最後父親尊重了她的選擇。後來大學畢業選擇考研專業時,黃秋彤有改專業的打算,父親卻告訴她,認定一份事業,就要堅持把它做好。這一次,黃秋彤聽從了父親的建議。明年即將碩士研究生畢業的黃秋彤依稀記得父親不久前的一句勉勵話:“明年咱爺倆爭取都考上博士研究生,成為同一屆的同學。”誰能想到,這個夢想再也無法實現了。

黃學忠就是這樣一個純粹的人,作為一名人民法官,他一身正氣、淡泊功名、默默奉獻;作為一名領導幹部,他敢於擔當、心繫百姓、關注弱勢;作為一名法學研習者,他持之以恆、專注調研、碩果累累。他生前的領導說,黃學忠是新時代司法審判事業的堅守者和傳道者!他的精神將永遠激勵後來人,繼續走好法治中國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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