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组建1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

今年,开阳县采取试点先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快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为奠定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开阳县将清产核资工作与成员认定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根据市里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规范进行,实行“四榜公示”确认制,做到群众满意认可。截至目前,全县已完成87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完成12个乡(镇)95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涉及285143人。

在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方面,开阳县于3月启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工作,由县级统一部署,各乡(镇)统筹指导各村(组)的组建工作,县级农业部门发放登记证书,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完善组织章程和内部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目前,全县111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已全部组建完毕,全部颁发《开阳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在理清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开阳县将资产按集体人员总数量化到人,对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建立完善农村股权管理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已发放10个乡(镇)67个行政村的47168本股权证。

结合城乡“三变”改革,与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村集体经济”占股模式,折股量化到户。积极引导农民将自有的资源、资产、资金、技术等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实现“耕者有其股”的转变。目前,全县农村5.9万亩集体土地经营权、0.1万亩“四荒地”经营权已入股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为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开阳县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依托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一中心、五平台”运营机制,成立仲裁机构,同时搭建“开阳县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平台”,引导农村产权进入平台公平交易。目前,全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共办理2000余笔。

来源/贵阳日报 文:李春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