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東區、橋西區2019年度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繳費通知
一、個人繳費標準及辦理截止時間
繳費標準:每人220元
參保繳費截止時間:2018年11月30日
二、辦理流程
居民繳費採用銀行代扣代繳方式,指定邢臺銀行為唯一代扣代繳銀行,居民代扣代繳簽約須使用邢臺銀行社保卡或銀行卡(存摺),代扣代繳協議實行“一人一簽”, 簽約後長期有效,不再每年簽訂。
1、新參保居民和轉入居民按照同一戶口本內符合參保條件(已參加職工醫保的除外)的成員必須全部參保的原則在戶籍地社區辦理參保。簽約繳費後,須在繳費期內將參保手續、繳費回單和協議第二聯交回戶籍地社區登記。
2、已簽約居民,要按照同一戶口本內符合參保條件(已參加職工醫保的除外)的成員須全部參保的原則續交保費,確保繳費期內簽約社保卡或銀行卡(存摺)內存有足額保費,若未按要求續保,將影響戶口本內成員享受醫保待遇。
3、本市其他縣(區)原參保居民戶籍轉入橋東區或橋西區的,持原參保地出具的“城鄉居民醫保跨縣參保關係表”等相關手續,到轉入地社區辦理醫保關係轉入手續。
4、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完成簽約並全額繳費後,再到戶籍地縣(市、區)的民政、殘聯部門申領財政補助。
三、注意事項
1、簽約後,居民應確保每年繳費截止日期前,簽約的社保卡或銀行卡(存摺)中存有足額次年醫保費。因賬戶餘額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的,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2、已簽約的居民,因各種原因不再續保或者醫保關係需轉出的,應及時到參保地行政服務大廳醫保窗口辦理結清手續,併到邢臺銀行網點解除“代扣協議”。居民解約後不再代扣下年度保費,但不影響享受本年的醫保待遇。
3、參加職工醫保的不能同時參加居民醫保。職工醫保為欠費狀態的人員,須在原參保地辦理停保後方可參加居民醫保,否則會因系統衝突無法成功繳費。
4、2018年參保的新生兒繳納2019年保費,按照續保流程在戶籍地社區辦理。
5、長期異地居住的參保居民,提供就醫地居住證明(可以是臨時居住證明)到參保地行政服務大廳醫保窗口辦理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可納入異地就醫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範圍。
6、原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參保人員,不適用本通知,仍按照原渠道繳費。
邢臺市橋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邢臺市橋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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