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造仿製藥合法,美國為什麼不制裁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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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印度是進口大國,每年要進口大量的國際商品,醫藥部分反而是其中相對次要的地方。這使得國外對於印度這塊市場來說完全是捨不得放棄的肥肉。舉個例子,如果你是開便利店的老闆,有個陌生人來找你討要吸管你肯定是不會給他的,但是他要是買了瓶可樂再找你討根吸管你肯定不會拒絕他的。

印度現在每年有大約300億美元的軍火訂單,這在以往是全部由俄羅斯吃走。後來西方介入以後開始搶市場,比如法國的達索公司就吃掉了72個億,而購買美國的f16生產線更是花了100億美元,這都是白花花的銀子。美國一直立足於拉攏印度傾銷軍火,儘量不讓印度去購買俄羅斯產品,一是自己可以賣東西,二是防止喂肥俄羅斯。

除了軍火需要爭取以外,印度每年還需要進口6000億美元的商品,這些目前花落誰家還沒固定。美國如果因此制裁了印度,那麼就徹底與這筆6000億美元無緣了。相比之下,每年十幾億美元的醫藥進口量實在是太少了。

其次,印度沒有持有很多美國國債。美國本身就是流氓國家,他才不怕你跟他耍流氓,他還專門等著你跟他耍流氓,這樣他就可以用更加流氓的方式來還擊,最終獲利的還是美國。


優己


作為仿製藥生產大國,印度向200多個國家出口藥品,其佔了全球市場份額的20%左右。據統計,印度有近3000家仿製藥企業,2017年全球7大仿製藥公司中,印度就佔了兩席。

印度的仿製藥不僅規模大、價格低廉,而且質量可靠。

1、印度政府鼓勵仿製,連美國都向印度進口

仿製藥行業的繁榮,給印度帶來了“世界藥房”的榮譽稱號,連美國也不得不向印度“低頭”,目前美國有40%的仿製藥從印度進口。對於美國消費者而言,印度仿製藥價格是專利藥的十分之一,效果卻不相上下,根本沒法拒絕。

很多人也許不知,印度的仿製藥歷史已經有接近80年的歷史,可以說仿製經驗豐富,而這樣的功勞當屬印度政府。對於藥品專利,印度政府不但不保護,反而還強制許可,這意味著印度的企業可以在合法的條件下仿製跨國醫藥企業的專利藥品。

2、印度道德綁架美國藥企,美國:惹不起!

允許公然“侵權”,並非是印度政府的初衷,給出的理由是這些藥大多是救命藥,難道要讓窮人因藥太貴買不起而等死嗎?儘管世界各大藥廠不想買印度政府的賬,但是歐美藥企顧及道德壓力不敢輕易對仿製藥發起訴訟。況且,印度那時候還沒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不受國際專利法的約束。

迫於經濟自由化改革的壓力,後來印度還是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WTO)。不過,印度的仿製藥行業已經形成規模,發展體系成熟。值得一提的是,WTO給予印度10年“保護醫藥產品”的過渡期,這樣一來印度的仿製藥便加快進入國際市場,從而確立了全球範圍內的競爭優勢。

3、積極保護專利,美國藥企搶著來中國

相比之下,中國製藥業的國際化程度明顯低於印度,國內藥企還沒有能稱得上是跨國公司。其實,原因是一方面中國起步較晚,另一方面製藥巨頭吃了印度的“虧”,在中國已有專利註冊。而中國作為世界大國,有義務維護知識產權,只能仿製已超過專利期保護的部分藥品。

毫無疑問,印度的仿製藥動了美國製藥巨頭的“奶酪”,但沒有撼動到所有美國人的利益,部分中低階層的醫藥費用還因為印度仿製藥的存在而大大節省,美國政府有什麼理由去制裁印度。仿製藥制度最初是由美國人“發明”,即便要算賬,也要算到美國人自己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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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專利侵權,當然是企業上訴,可以說,各大藥企都嘗試過打專利權官司,比如格列衛的諾華就起訴過,拜耳的多吉美也起訴過。但是再有理也沒有辦法抵禦印度高法耍流氓,印度政府甚至還給予強行仿製的授權。這種耍流氓的做法當然導致了數次美國和印度的WTO官司,印度經常敗訴,但是敗了就敗了,印度有如下幾點讓美國提不起精神:

1、印度對外的姿態就是貧窮,我的窮人多,你專利藥即使賣給我也沒人要,但要保證本國人民的生存權。這裡面多少有坐地上哭窮耍無賴的意思。可是這一點還是比較好用的。

2、印度專利法特殊之處是其承認工藝專利,也就是工藝不同,就可以認為非同一種專利,這就是印度強制仿製的基礎。所以在印度國內法律看,仿製藥還算是合法的。

3、不要總以為印度很多仿製藥物是不合法的,實質上這幾年隨著部分專利的到期,印度大多數的仿製藥已經趨於合法。而且逐步收緊了專利權的保護。但是印度市場並不是一個監管很嚴格的市場,破壞專利生產的行為也是十分普遍。而且印度通過改造仿製藥,比如me-too藥如今已經抓緊返銷美國。大約美國40%的仿製藥,世界1/5的仿製藥來自印度。請注意,這部分仿製藥沒有違法,因為專利已經過期。

4、其實美國也默認過當年的日本等國發展仿製藥,然後等你有一定規模了,美國就拿出世貿規則讓你負責保護知識產權。日本如今的藥物應該已經變為創新藥了,在創新藥領域日本如今份額很大,大量的仿製藥企業如今已經升級為創新藥巨頭。之所以沒有大規模的制裁印度,是因為印度一直沒有跨越經濟發展的底線,經濟不發達,那麼即使制裁了也沒有多少油水。

所謂光腳不怕穿鞋的,印度的確仿製藥工業發達,但是相應的,日本趟過了仿製藥的河流,印度則沒有過去,雖然印度仿製藥巨頭Ranbaxy已經出現了創新能力,但是相比於日本,和以色列的梯瓦,還有差距,至於我們,雖然我們改革開放已經快40年了,但是在藥物研發的領域真正重視還只是在最近幾年。也許經歷過仿製藥一致性評價,我們的仿製藥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達到印度仿製藥工業的水平,但是創新藥方面,真的很遺憾。

至於為什麼中國保護了知識產權創新藥還是比較稀少,這是另外一個問題,這裡就不多言了。


凱恩斯


這段時間,徐崢演的我不是藥神風靡全國,印度仿製藥更多的浮現在大眾眼前,很多人都很疑惑,為什麼印度可以造仿製藥,我們中國不可以嗎?美國為什麼不制裁印度。

印度的確可以造仿製藥,原因在於印度的強制專利許可。在60時代時期,印度飽受天價藥的困擾,印度政府允許本土企業仿製進口藥,雖然西方各國一直和印度打公司,但是由於印度的專利制度,只保護產品不保護工藝,同樣的藥品,印度的仿製藥改變了原來的工藝結構,但是基本藥效差不多,很多西方的企業也是沒有辦法,這就是典型的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我們中國其實在加入WTO之前,也是可以仿製的。但是加入了WTO,就要保護其它國家的專利,這裡包括產品和工藝,所以說我們國家不能隨意的仿製進口藥,這樣對於新藥的研發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美國和印度基本上達成了一定的默契,美國每年的新藥,基本上都是印度人在試藥,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在這樣的代價下,印度的仿製藥才得以持續的發展。

不管怎麼樣,由於印度仿製藥的存在,挽救了很多買不起進口藥的病人,雖然不喜歡印度的自大,但是這一點,我衷心的給你們點贊!


椰子熟了


《我不是藥神》揭開了一個小眾的市場-仿製藥。大家也不由的很好奇,為什麼印度的仿製藥如此規模化、產業化?為什麼歐美藥企能夠容忍印度藥企這種行為?

抗癌神藥格列衛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有非常好的療效,患者服用此藥後,可以正常的生活、工作。可是這款神藥價格也不菲,每盒售價2.4萬RMB。

但是印度仿製藥卻僅僅售價不到2000RMB,一年12盒很多家庭都能負擔得起,為什麼印度藥廠能夠生產仿製藥,而且不擔心被歐美藥企制裁報復呢?

大家知道歐美藥企生產一款抗癌藥需要經過一期臨床和二期臨床,這些需要經過大規模隨機人群測試,來發現藥品的副作用,以確認該藥能否上市研製成功。

而大規模隨機人群測試需要一筆不菲的開支,而且如果在歐美國家測試,後續的賠償也將會是天文數字,為了滿足測試的條件以及節約成本,歐美的藥廠不約而同地把目光投向人口基數巨大且測試成本低廉的印度。

據統計,歐美國家藥廠在印度共進行了約500多種抗癌藥的臨床實驗,可以想象徵集了大量的人群參與實驗,而最終成功的藥物僅僅只有20多種最後通過了藥理實驗,意味著約有480多種藥物因為有著明顯毒副作用而無法通過病理實驗。也意味著有大量的印度癌症患者在服用了實驗用的抗癌藥後產生了毒副作用。

應該說為了人類的抗癌藥最終研製成功,印度的癌症患者冒著巨大的風險,但是他們得到的補償卻是有限的,一方面因為印度人收入有限,補償預期自然不高;另一方面,很多印度癌症患者在患病後,由於家庭難以承受負擔,絕大多數選擇不治療,雖然知道試藥九死一生,卻仍然願意把試藥當成是救命稻草,所以對後續賠償要求也不高。

而針對印度人付出的代價,歐美藥廠也默許了印度生產抗癌仿製藥進行變相補償印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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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會會天下


因為印度沒有加入wto,不受國際專利法案的約束。wto的作用是約束成員國,從而保護成員國。相當於中國法律保護中國的各個公司,出現抄襲、模仿、山寨、侵權的時候,用法律制裁對方。

你試想一下,你研發了一個app,拿去騰訊應聘,被拒絕。半年後發現騰訊拿一個和你當初做的一樣的app上市,你什麼心情?那些研究藥物的,發現大家都買仿製藥,就和你心情一樣。

換位思考。

至於說命重要的,想想邱少雲,想想董存瑞,想想黃繼光。那些革命先輩如果也想著活命,死的可能就是你的爺爺奶奶了。讓你選擇你活著,和你爺爺奶奶活著,你選哪一個?可能會有人口是心非選擇爺爺奶奶,那不重要。我願意用命換我爺爺回來,換我媽媽回來。因為沒有他們的日子,也沒有任何意義。

保護專利權,就是保護製藥團隊。保護研發團隊,就是保護人類自己。沒有新藥,印度仿製誰去?沒有印度仿製,也沒有新藥,你得了病花多少錢也沒用。想想秦始皇花光天下的錢也救不了自己,你還覺得救命的藥貴嗎?怕的不是窮,是沒有藥可用。窮可以想辦法掙,沒有藥你去哪裡掙?


Macge麥吉


徐崢的新電影《我不是藥神》正在各大影院熱映,口碑爆棚,電影中提到的“印度仿製藥”這個名詞開始進入公眾視野。這些仿製藥比原研藥便宜得多,而且藥效也不錯。

印度被譽為世界藥房,生產了全球20%的仿製藥。仿製藥不是假藥,是印度政府支持下的合法盜版藥。印度的仿製藥開展的轟轟烈烈、明目張膽,為何以美國為首的西方製藥企業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採取了默認的態度呢?

首先,前面提到了,政府支持仿製藥。印度人口眾多,貧窮人口占絕大多數。上世紀六十年代,印度天價藥盛行。為了讓人人有藥可醫,印度政府設立了“專利強制許可制度”,通過簽發“強制許可”允許藥企生產仿製藥,即無論專利保護期是否結束,該藥品都允許直接被仿製。即使西方藥企不樂意,起訴打官司,也都以失敗告終,於是西方藥企逐漸接受了這樣一個現實。

另外,西方藥企研發了新藥,需要一段長時間的臨床試驗。印度政府不反對在印度人身上進行這種試驗,雙方的“默契”合作,也給新藥的儘快上市,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作為“小白鼠”的印度人,每年都有不少死亡的個案發生。作為補償,西方製藥企業就默認了印度的仿製藥生產。


一城風景


印度的仿藥做的確實很成功,雖然質量不如原藥,但功效還算可以的。為什麼西方對印度的仿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呢,箇中奧秘是:西方藥品開發商開發了新藥後,要做臨床實驗,以便檢驗藥品的功效和副作用,而印度政府允許西方藥品開發商在印度人身上進行這種實驗,包括藥量、時間遞增實驗,說白了就是讓印度人先試試藥品怎麼樣,有沒有功效和副作用,作為回報,西方藥品開發商就默認了印度的仿藥生產,沒有追究其專利侵權問題,這也就是印度為什麼能明目張膽的生產仿藥的原因!


一笑象害蟲


仿製藥分兩種,一種是專利到期,大家都可以正常仿製了,國內的幾乎都是這種情況,多說一句就是國內仿製品質和原研藥的差距不說,和印度仿製藥都有差距,比如偉哥就是一個最典型,可見除了專利技術外包括精細化工,生物製藥技術都是相關的!

第二就是以保障國民(窮人)生存權理由強仿,這個當然是有風險的,那就需要國與國治之間達成利益分攤,這事說白了是印度政府頂著壓力在幹,用其他代價比如允許歐美製藥企業在印度試藥等條件與西方國家達成了平衡,包括諾華等企業都因為格列衛等藥品和印度打過產權官司,但是印度都贏了,這代價是印度扛掉的,人家認為這值得所以就幹了!

所以不是說我國不能幹,WTO有這個強制條款,但國家認為值不值得為此與西方槓上才是關鍵!

最後想說一句,這局面難改,但可以自己去購買,或者通過正規出國醫療機構比如我們澤今出國醫療遠程問診直接購買,品質有保障,價格低廉,也避免非法代購買到假藥風險!

所以又何必在這個問題上較真!


澤今海外就醫醫學部李


是啊……為什麼印度的仿製藥美國不管?

眾所周知印度產的藥品尤其是抗癌藥很便宜,而原因就是因為印度製藥企業,常常根據本國《專利法》限制其他外國製藥企業在印度註冊高/新藥品的相關專利,而印度政府也對印度製藥企業的仿製持鼓勵態度,所以印度抗癌藥物多為仿製產品,而現在印度每年要生產近100億美元的仿製藥物,其中一半以上對外出口。

而印度這樣的大規模仿製藥品,必然會傷害國際大型製藥企業的利益,而全世界最大的十個製藥企業中有一半來自美國,那為什麼美國政府不對印度仿製藥品進行制裁呢?尤其是“商人”出身的特朗普上臺後,對國外經濟/專利爭端始終持強硬政策,那為什麼單單放過印度的仿製製藥企業呢?這裡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歷史原因,在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化學品洩露事故“印度博帕爾災難”中,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下屬的“印度聯合碳化物”公司由於安全管理裝置落後,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在1984年12月23日凌晨發生了嚴重的“氰化物”洩露事件,直接造成了2.5萬印度人死亡、55萬印度人間接死亡及20多萬印度人永久殘疾。


這次事故舉世震驚,在事後的調查中印度發現,美國的“聯合碳化物公司”其實就是一個將高汙染/高危害物品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的企業,而印度在此次事故中充當了美國的“危險品處理廠”,為此印度與美國打了一個長久的官司,而最終的結果僅是美國“聯合碳化物公司”向印度政府賠償4.7億美元了事。

而在事後,部分“博帕爾”災難的印度受害者成為了美國製藥企業的“試驗者”,共參與了10多項美國製藥企業的藥物實驗,而這些“試驗者”並不完全知情,結果共有14名“試驗者”在接受3項藥物實驗的測試中死亡,還有5名參與者在實驗結束後死亡。



而這次美國政府在自知理虧的情況下,不得已向在印度沒有“藥物專利法”的情況下,對印度開放了涵蓋;美國所有經其食品藥品管理局,批准在美國上市或曾經上市的全部藥品可查詢註冊信息、相關文件、專利數據、市場保護等相關信息的“FDA”數據庫。

而印度也就藉此開始了大規模仿製美國及國外的製藥產品,而美國製藥企業也利用印度展開“藥物實驗”,兩者在此後的幾十年裡形成了一個“非常默契”的合作。



而印度製藥企業所仿製的藥品,對美國本土的返消也很少,沒有觸及到美國製造企業的根本利益,所以美國也就對印度仿製藥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雖然印度近年來靠著仿製藥品,成功讓很多人脫離了高藥價的煩惱,也讓很多人對印度製藥報以肯定的態度,甚至很多國人還藉此理由抨擊國內的製藥企業,但是印度為此付出的代價是極其高昂的;


根據部分國外媒體的報道,一些西方製藥公司,在未爭得印度不識字印度病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利用其對藥物展開“實驗”,僅2007年-2010年間,就有上千名印度人在參加“實驗”中/後死亡。

而據估算,僅截止到2011年印度政府登記在冊的,就有1852項藥品臨床實驗,共有15萬印度人參與,而其中最少造成1730人死亡。

而在這些印度“小白鼠”中甚至還有印度兒童,據英國《每日郵報》的報道,印度最高法院的文件顯示,歐美製藥公司甚至利用9歲的印度兒童,當做“抗宮頸癌疫苗”的臨床試驗者,這些9歲的試驗者在參加測試的過程中均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噁心、頭暈、疲勞、體重減輕等問題,而這些兒童與父母甚至都不知道他們正在為歐美製藥企業測試“新藥品”。



所以印度的那些仿製藥品,其實是付出了非常高昂的代價才換來的…………而這種代價“天真”希望永遠都不要發生在我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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