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時在中國的“P-51野馬戰鬥機”


p-51戰鬥機,是美國一型單座單發平直翼活塞式戰鬥機[2],是美國陸軍航空隊在二戰期間最有名的戰鬥機之一,也是美國海陸兩軍所使用的單引擎戰鬥機當中航程最長,對於歐洲與太平洋戰區戰略轟炸護航最重要的機種。

是二戰後期性能最優秀的活塞式戰鬥機之一,功能、尺寸與當時英國的噴火戰鬥機、德國的BF-109戰鬥機、日本的零式戰鬥機相當

P-51戰鬥機由美國北美航空公司研製,誕生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中,最初應邀為英國研製,裝英國“梅林”發動機,1940年10月26日首飛,公司型號NA-73。

1941年8月首先提供英國空軍使用,美軍以XP-51的型號試用。1941年12月正式被美軍採用,廣泛用於歐亞戰場,二戰後仍有不少國家使用,一直使用到朝鮮戰爭為止。

P-51戰鬥機佈局沒有特別之處,但採用先進的層流翼型,高度簡潔的機身設計,合理的機內設備佈局,這使它的氣動阻力大大下降,並且在尺寸和重量與同類飛機相當的情況下,載油量增加了3倍。

這使它的航程達到1370千米,足以掩護B-17轟炸機進行最遠距離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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