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住院,费用交警是让我先垫付,交警的做法对不对?

乐途yhl


个人看法是:

1、你车辆有没有购买第三者保险?

保险的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即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保险险种之一)是指被保险人由于自身的过错、疏忽等给第三方的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或依惯例须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

第三者”的范围: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即指车上的驾驶员、售票员、装卸工、乘客、搭客等,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

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至于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

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人命关天,交警让你先垫付也是对的。虽有第三则责任险,毕竟是你的全责。在道德上和逻辑上,让你先行垫付也是合情合理的。


微金控


负责任的告诉你,不要垫付,出了交通事故,第一时间打保险公司电话,别傻乎乎的先打110,什么垫付的别听交警的,以下流程有需要的看下,当然最好是别用上。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先对车辆拍照取证,车头,侧身拍全景,把行车线也拍进去,不要去看别人,和你没关系。第二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告知事发地点和时间,其他的不用多说什么对方撞我的等等你说了也没用。第三就是拨打110报警,告知地点发生交通事故就行,以上三点做完后可根据当时路段情况把车开到路边不要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前提是第一点要拍照取证全面点,不放心直接前后左右都拍个遍),根据交通法可移动却不移的情况下你也要负责的。如果是撞了人的话,虽然有点泠漠但是也照上面3点去做,110到场后要你垫付你就说没钱就行了,不要多说其他的,让保险公司的来处理就行了


小猪八戒


说下亲身经历,几年前老爸骑电动车被小车撞了,起不来!后来拖到医院确诊为髋关节粉碎性骨折,要么换,要么打钢钉!前后还转了一次院。前前后后大概肇事者垫付了8万,后来对方实在没钱,我觉得人家也算是仁至义尽,自己拿了点尾款。病情也差不多稳定啦,回家静养!后来把所有的发票都给了肇事者,还有什么误工费,陪护费,还做了个10级伤残鉴定等等。保险公司最后才完成理赔!

我想说,遇到这事还是先祈祷肇事者有一定的赔偿能力,人家只要真心赔偿,对人家也不要太苛刻!既然发生,还是先想办法解决问题!至于保险肯定会赔,但是若是等这钱救命可以直接死心!现在的法律还没有保险预兆垫付这一条。

交警的做法不存在对不对,他也是遵循先救人的原则!毕竟在事故面前,人命大于一切!


六不六


我去年九月份开车和一个代驾碰了 其实我是很冤的 他骑着电动车碰的我 这个就不说了 我全责行了

送到医院我说我没有钱 他家自己垫付的 让周一跟我去交警队做笔录 开始说的好好的 结果跟我说不去了 除非我给他1万块钱私了 然后他出手续 我也没理 我找关系找的交警 给我开了验车通知单和一万块钱的保险公司垫付 然后我就去停车场提车验车 等了一周验车报告出来了 车没有问题 交警就给我放车了(如果受伤者不同意我提车 就需要交钱 好像叫个扣车费类似的钱 为了协助他们的案子 如果不交 交警就得给我放车)然后我把材料寄到保险公司了 等着对方好了 找我 我就让他自己把材料给保险公司 然后我授权了权益转让 直接打给他

通过这件事我是看出来 中国人都是这么个思想 不管大伤 小伤 谁的责任 能赖都赖 其实换成我是对方也是这样

所以开车的好好开 不开车的也注意安全 出了事就这样 麻烦


明明90


资深理赔员教您如何处理车险事故。。(三责多少,由性格和习惯决定的)。。

这个问题其实真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处理的了的,关键在于给各方一个安全保证,如果没有,法律出来了,不执行有什么用?或者说执行起来有难度,可操作性不强有意义吗?没有意义的。

就我接触到的实际案例来说,首先作为司机一方一定要购买足够的三责(不能说因为我平时不开车或者开车少就不买,那么长期不开车万一临时开车办事呢?长期不开车都容易生疏的风险更大哪怕是老司机),三责的多少根据性格和习惯决定的,比如性格暴躁的急性子的就尽量买一百万的,因为开车属于胆大心细的活,急性子猛踩刹车抢道紧跟这样的习惯迟早出事,只是事情大小问题,平时就很稳当的慢性子的人,从最开始开车车上都是老婆孩子的(比如我)就买个三五十万可能就够了(我处理过一个简单的骨折就需要28万赔付的案件),还有就是习惯,比如上车之前检查车子四周情况,想好该如何出车在行动,光线不好开灯视线不好的坐上车子就要开雾灯,擦干净后视镜,温差大的天气前挡擦干净等等一些问题结束后在慢慢启动了。。

但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操作方案是:

1-第一时间踩刹车,安全位置停好车子,下车开手机录音和录像,记录下所有的情况(车牌号对方面部)和位置,还有车牌号车子信息避免遇到套牌车,

2-拍下车子接触部位照片以免对方下车看见位置不利于他或者观察附近没有摄像头而以可能妨碍交通为理由上车移开位置或者逃逸(保证证据以便于定责)

3-主动拿出驾驶证和保险单这样可以要求对方也拿出来就可以一起拍照嗯,确定是否购买了足够三责保险和是否在有效期内(平安保险车主有一个和行驶证一样大小的商业险保险卡背面就有已经购买的险种和额度,正面是有效期,免得带着那个保险合同搞丢了更加麻烦)因为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三责,发生驾车逃逸和不配合处理故意推诿拖延不配合的情况就很正常了。

4-确定有无人员伤亡(无伤亡拍照处理就直接开走了),对于有歧义的情况,根据所处位置和发生时间是否正在高峰期,如果是敏感堵点明确告知交警报警平台(有人员伤亡肯定拍照拍照后告知报警平台需要先送医让他们告诉你离你最近的医院在哪里,以抢救生命和身体为第一重要)其实我们的制度现在已经比以前健全一些了,因为不断强调生命重要性,但是垫付的事情利益冲突点太多而且积易发生大量资金损失(我一个事后委托我处理的朋友很有责任心和交警要求全部垫付四万五而伤者不接电话不配合,保险公司连五五定责的一半也不愿意赔付给这个朋友当然最后解决了但白白损失了一半两万三)

4-0有伤亡第一时间争取保险公司的那个一万元的赔付金先到位(积极处理可以避免对方说你不配合处理影响定责),然后尽量让伤者和交警尽快配合定责,出了定责书才好有垫付的事情,比如最开始就是司机全责,那么不用多说费用保险公司基本上事后都会赔付的,这种情况下垫付一些还是可以的,但是特别强调垫付不能给现金因为没有凭证也不可能要求对方写收条,尽量用自己的银行卡或者信用卡拿好支付凭证(很难有发票)因为没有出院除非你经常去协助他们办出院手续而且垫付大部分钱否则很难拿到。住院期间尽量找一个第三方帮你去探望,最好是你的保险顾问,他过去的优势很多,

比如,他第一时间过去代表你也一定程度上代表保险公司,所以过去可以安慰家属情绪,而避免发生太严重病症是家属过于激动而发生拳脚事件,因为哪怕是警察也没办法控制别人的情绪,除非发生了较为严重的受伤或者有报警。

第二,可以带着录音笔仔细询问事件经过,告知家属保险公司一定会在法律范围内负责的,请放心治疗,然后后面麻烦您配合一下定责,(伤者不方便时第一时间沟通找到一个伤者委托人,可以携带一份委托书,这样就更方便处理了)直接和被委托人沟通就好了

第三,各种费用必须要留好标准发票,比如护工费没有发票可能只报销国家标准的。

其实保险事故发生时,对应两方加保险公司就是对立关系的,必须有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协调客观处理最好,如果目前没有这样的第三方机构,认识一个合格靠谱的保险顾问其实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喜羊羊超级奶爸育儿经


虽然我下面的说法显得冷漠,但是是现实:1,坚决不垫付,几百块钱可以,上四位数直接找保险公司,你是交过保费的。保险公司就是你得后盾,你没有义务和责任垫付,无论伤的多重。除了120和急救中心的钱,后续坚决不垫付。。2,坚决不探望,一句话,探望就是找揍,你有没有理,探望是说不清的。3,如果你无责过次要责任,坚决不妥协。妥协的钱是要你自己出的,这部分保险公司不管。况且一旦出了事,唯一的解决途经就是钱。没有其他路径,鞠躬下跪是不管用的。钱嘛,第一条说过了,保险公司会去解决。和你没关系。保险公司赔付之外的你再去和交警说。总之,出事20天以后找所在大队事故科要车,回来该干嘛干嘛。不给车也别闹,出门直接去市交警支队法制科,有人管这个。最后到了停车场要车,会有“存车费、拖车费”,这个看你嘴皮子和人脉,可以砍价。最厉害的是免单。因为这部分费用国家财政有出,轮不到你出。但是往往时间耽误不起,能砍下来差不多就算了,权当喂狗。


工程狗的那些事儿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也不难解决。

首先,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规确实没有要求事故当事人必须为另一方伤者垫付医疗费用,交警也不能强制事故当事人垫付医疗费用。这个是需要说明的大前提。

其次,建议事故当事人对是不是需要垫付医疗费这个问题不解的同时,打个颠倒想一想:如果你是事故伤者,对方不愿意垫付医疗费,你会怎么想?

因此,如果本身应该承担事故责任,经济能力也能达到,站在化解社会矛盾、缓和事故双方对立情绪的角度,那就给对方垫付了医疗费吧。试想,如果对方明明被认定为承担事故责任,明明有经济能力却拒不垫付医疗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怎么可能心平气和地接受与面对?反之,如果事故责任方积极为对方伤者垫付医疗费用,对方即便刚开始情绪冲动,他也会逐渐消除对立情绪的。


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


一、垫付多少?超过支付能力的,洗洗睡吧。

二、垫付的费用交给谁?

一定要交给交警队!也只能交给交警队!千万不要给伤者或者医院!

正常情况下,伤者入医院,肇事车辆基本是被交警扣了,交警要求车主垫付多少医疗费,就往交警队的帐户上打多少,记得让交警打收条,然后要求交警把车放出来修理,合情合理合法,愿意的话,买点水果去看下伤者,顺便告诉伤者,医疗费用已汇至交警队,医院要交多少钱,由交警队负责支付,反正交警队是多退少补,而且都会有票证,保证都能找保险公司报销,还不会出现扯皮。


绝密543哈哈哈


目前对这种情况的争议还是很多,因为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还没有出来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由谁来垫付都不好确认,因此也不好去判断交警的做法对不多。根据我十几年在三甲医院急诊科当医生的经验,接诊过几万例的交通事故的病人,我觉得要根据具体情况作不同的处理,如果自己占主要的肇事责任,病人只是单纯的软组织损伤的情况下,出于人道主义,早期的检查费用可以先予以垫付,至于后期的留院观察的费用可以和家属商量,如患者病情确需留院,可予以垫付,如果患者只是耍赖,可直接拒绝,让家属垫付。如果患者占主要的肇事责任,病人只是单纯的软组织损伤的情况下,也可以早期垫付检查费,后期治疗可不予理睬。如果患者病情较重的话,无论肇事责任属于谁,都应该积极的垫付医疗费用,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判断肇事责任时多少会向伤者这方倾斜,因此取得家属的谅解非常重用。需要大笔费用时,可以联系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垫付。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意见而已,现在过程中这种肇事方与伤者及家属的角力非常普遍,争吵也过多,总之做到问心无愧,但是也不能太过懦弱。实在难办的话,就也不要搞的太僵,自己垫付,因为后期保险也会进行理赔。诚邀!


黑关538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人品的,我就遇到过,一个骑电动车闯红灯,把我的车前脸撞得面目全非,他本人只是一点挫伤,交警判了个次责。我带他去了医院,照了CT没任何事,可他开口就是要钱住院,我又给了2000,现在我要他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他只开口要钱,伤没好,6个月了,以后我遇到这种事,会要求交警判对方全责的,我宁愿自己修车,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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