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好心歸還
本來是件好事,
沒想到卻變成了一件糟心事
2015年11月24日上午,重慶市某高校大四學生小梅去某公司面試,撿到一部iPhone 6 Plus。
面試完畢,小梅輾轉聯繫上失主小王,並按照約定地點準備送還手機。但在去往約定地點的路上等紅綠燈時,撿到的手機被偷。
小梅趕緊給失主打電話,失主小王卻表示,手機是小梅撿到的,她就必須負責到底。最後,小梅只好分期付款4700元,買了一部同款手機交給失主。
小梅應該賠償嗎?
律師表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人們在撿到他人的遺失物時,應盡到妥善保管和歸還的義務。
生活中,不少人都習慣將自己的手機揣進衣兜裡、褲包裡,所以小梅將小王的手機揣進自己衣兜裡,是盡到了保管義務的。由於小梅已盡保管和歸還義務,不用賠償失主
這樣的事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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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先生撿到玉墜隨手扔掉,卻攤上官司
2017年7月10日,宋先生在某學校籃球場打球,離開時不慎將玉墜遺落。
第二天,住在附近的呂先生遛狗經過,順手將玉墜撿起。因為擔心玉墜被小狗誤食,呂先生隨手將玉墜丟至附近垃圾桶。
宋先生得知呂先生撿到玉墜,聯繫他要求返還。呂先生承認撿到玉墜,但稱玉墜已丟棄。
宋先生報案,處理無果後,將呂先生起訴到法院,要求呂先生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1萬元。
失主索要賠償合理嗎?
遺失人作為所有權人,有權將其物品追回,拾得人應當物歸原主,而不能任意處置。
在沒有找到遺失人或未上交有關部門前,拾得人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還有協商未果
怒摔手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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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撿手機索要2000元報酬不成
當街怒摔失主手機!
今年6月,浙江的小徐姑娘不慎丟失一部蘋果7手機,一位路人撿到後向其索要2000元好處費才願意歸還。
姑娘以一箱楊梅+500元人民幣表示謝意,但因價錢問題協商無果,之後小徐選擇報警,路人竟將手機摔碎。
撿到手機的路人
相關法律
遺失物如果是物主遺忘,拾獲者成立善意佔有,不能獲得該物的所有權,物主向拾獲者討要的,應該償還。但分兩種情況:
價值比較小的財產,構成民法上的不當得利,物主有權基於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要求拾獲者償還。
價值比較大的財產,有可能構成侵佔罪。
乘客打車遺忘手機
的哥索要百元跑腿費
11月29日,蔡先生在長沙火車站乘坐出租車,下車後發現手機落在車上,聯繫司機卻被告知需要給100元才能送。於是蔡先生給了司機100元,但不甘心,在微博發帖曝光了司機。
司機認為,自己開車需要賺錢,不可能無償送手機。
司機說,當時他已開至長沙黃花機場,從機場趕去送手機花了四五十分鐘,100元並不算多,如果不願意支付,可以讓他將手機上繳公司,乘客再通過公司拿回手機。
出租車公司:
對於乘客丟失手機、司機收費的行為,長沙司機所屬的出租車公司表示並不默許,但司機收取相應油費是合理的。
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每一臺出租車上,都有提示“攜帶貴重物品下車”,由於乘客個人的操作失誤,導致手機遺失在車上,作為運營車輛的車主,司機沒有免費歸還的義務。
如果需要司機歸還手機,但乘客對“跑腿費”的數額有異議,可以根據發票上的聯繫電話,與出租車公司聯絡,由出租車公司出面與司機協商。同時他們也提醒,一定要事先保管乘車發票。
撿到失物該如何正確處理?
律師表示:
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撿到失物,可將其交給駕駛員或管理部門;
若在商場等有具體管理方的場所撿到失物,可將其交給管理方;
在其他地方撿到的失物,市民應立即報警並將失物交給警方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拾金不昧是咱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至於報酬,
雙方都要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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