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警尋車的“失主”,原來是個電瓶車盜竊犯

南海/文

偷來的電瓶車不見了,小偷竟然報警“尋車”,不曾想,車碰巧就在警察手裡,小偷正好自投羅網。

對這個巧合的案子,負責審查批捕的檢察官說,“賊喊抓賊,送上門來”,這就是天網恢恢。

今年春節期間,在嘉興市南湖區租住務工的李某,和朋友一道外出打牌。路上,兩人看到路邊停著一輛電動三輪車,駕駛門直接開著,車上還插著鑰匙,車主不知去向。

兩人四下張望,看看四周無人,決定把車子“開走”,佔為己有。

得手後,李某給了朋友幾百塊,電瓶車就算是完全歸自己了。偷來的車子,李某用來在菜市場給人拉蔬菜,開著電瓶車跑進跑出,儼然車子的主人。

轉眼到了4月24日,這天李某走親戚,把電瓶車停在了親戚家附近的路邊。酒足飯飽出來,李某傻了眼,偷來的電瓶車不見了!

車子不翼而飛,李某報了警,還在派出所做了筆錄。當然,對電瓶車是偷來的這件事,李某閉口不談。

李某不知道的是,偷來的電瓶車其實就在派出所裡,自己報案說電瓶車“被盜”,恰恰不打自招,暴露了自己。

可是,被李某佔為己有的電瓶車,怎麼會出現在派出所裡呢?

說來也巧,李某走親戚當天,被盜電瓶車主人徐師傅的兒子湊巧路過,看到路邊的車子和自家丟失的電瓶車三輪車一模一樣,馬上聯繫了父親徐師傅過來確認。

一到現場,徐師傅很肯定,這就是自己的車子。徐師傅說,以前這輛電瓶車曾撞到過廣告牌,在修復固定時給車子打上了螺絲釘,特徵都對得上,一看便知。

就這樣,民警經過細緻核實後,將電瓶車扣押到了派出所,準備採取下一步行動,結果隨後就接到了李某的報案,將李某抓了個現行。

經過調查發現,李某身上還背有另一起盜竊案,受害人是李某的朋友魏某。李某和魏某因打工相識,曾幫助魏某租過房子,因此一直留有魏某租房的車庫鑰匙,對魏某的作息規律也比較熟悉。去年8月,趁著魏某上班,李某打開車庫,把魏某停放在裡面的電瓶車偷走變賣,將所得揮霍一空。

不曾想,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李某還是被逮了個正著。

日前,南湖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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