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川男子帶4把西瓜刀“嚇唬”造謠者被處行政拘留10日

四川新聞網達州4月11日訊(張華陽)近日,達川區麻柳鎮一男子陳某,因為被冤枉賣“黑電瓶車”,心生怨恨,便買來4把西瓜刀,邀約一名社會朋友,去“嚇唬”冤枉他的人。因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被公安機關處以十日行政拘留的處罰。

4月5日晚7時許,達川區公安局麻柳派出所民警在麻柳鎮中心街附近巡邏。突然,一名男子急匆匆地跑過來,“警察同志,有人要打我們!”巡邏民警發現,有八九個年輕人聚集在附近一面店門前,像是在爭吵,其中兩人見到民警之後,神情十分緊張。

巡邏民警隨即上前詢問情況,其中一人抱著一包紅塑料袋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裡面是什麼東西?”一人見勢不對,扔下塑料袋,撒腿就往人群中跑去,明晃晃的管制刀具,散落一地。幾位巡邏民警立即追上前,當場將2人制服。將2人依法傳喚回派出所後,警方迅速查明瞭事實真相。

經查,為首的男子陳某帶著管制刀具,是準備嚇唬冤枉他賣“黑電瓶車”的人。陳某今年20歲,麻柳人。一個月前,陳某幫朋友買了一輛舊電瓶車,並從中得了300元好處費,但買家趙某以為他賣的是偷來的“黑電瓶車”,事後四處宣揚。陳某氣不過,想“嚇唬”一下趙某。當天下午6時,陳某到麻柳鎮老街一五金雜貨門市,花了50元錢,購買了四把西瓜刀,邀約了社會朋友李某,準備找趙某算賬,沒想到被巡邏民警當場制服。

根據《管制刀具認定標準》(單刀刀刃角度大於60度,刀刃長超過22釐米的屬於管制刀具),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管制刀具進入公共場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公安機關決定對陳某處以十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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