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国土:寻求用地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从存量土地中“要”地,从土地整治项目中“造”地,为易地扶贫搬迁“腾”地,以增减挂钩“挤”地……云南省保山市有效破解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两难”症结,并将节约集约用地上升到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城镇化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的新高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资源保障。

保山国土:寻求用地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为“三个万亩”保障建设用地。图为青华海湿地公园西湖景观

保护资源有力有效

保山市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制定出台一系列加强耕地保护、落实占补平衡、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着力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保护新格局,完善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耕地数量的总体稳定。

“国家对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视是一贯的,方针也是明确的。”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国志表示,坚守耕地红线,坚持数质并重,这是保障长远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根本要求。

保山市委、市政府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和坝区优质耕地,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真正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办法,土地节约集约有实效,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

2018年,保山市共争取省以上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资金3750.58万元,完成土地整治项目验收3个,总投资5541.45万元,建设总规模2.65万亩,平均供地率达71.06%,与去年同比提高15.5%;实施县级投资补充耕地项目5个,总投资9054.23万元,建设总规模1.42万亩,新增耕地9266亩。

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的同时,做到了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为规模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创造了条件,对耕地质量的提升、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民增收效果非常明显。

矿产资源保护方面,保山市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对未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的采矿权实行“一票否决”。同时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体系,严格执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井然有序的矿业开发秩序,为全市经济建设腾挪出宝贵的用地空间。

保山国土:寻求用地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保山市龙陵县勐糯镇土地整治项目

保障发展作用明显

保山市结合实际,提出了用好用活增减挂钩超常规政策、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严格执行用地政策、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等8条用地保障意见,把增减挂钩政策作为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对全市易地扶贫搬迁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废弃的工矿企业等集体用地展开拉网式排查,为搬迁农民建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支持。

2018年,全市共已获批增减挂钩项目42个,实施规模1.69万亩,挂钩安置区6922.64亩,节余指标8020.55亩;已获批增减挂钩建新方案2个,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647.9亩。全市4个县(市、区)从节余指标流转受益,作为节余指标产生及出让方的昌宁、施甸、龙陵等3个县共计流转卖出节余指标755亩,获取扶贫资金1.89亿元,腾冲市流转购买节余指标5041亩(25万/亩,共计12.6亿元),保障了重大建设项目的及时落地,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此外,全市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21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1.06万亩,已保障1.01万亩,保障率96.03%,年底前将全面保障到位。

“将群众安置向乡镇集中,以增减挂钩聚人;补助资金用于农村社区建设,复垦的耕地全部集中规模化经营。”赵国志表示,千方百计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用地,通过增减挂钩聚人、聚钱、聚地,实现城乡建设良性互动发展。

今年以来,保山市共全市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50批,获批38件,面积11631.222亩,新增建设用地9844.0695亩。为“十三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一院三校、中心城区建设、“三个万亩”“园中园”等重点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

不过,赵国志坦言,保山目前的土地供地率还不够理想。因而,下一步保山将全面彻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情况,加大此类土地的处置力度,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到2019年6月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5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60%以上,实现集约节约用地与保障经济发展‘双赢’”。

国土空间优化布局

众所周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保山市按照保护优先、保障发展、集约节约的原则,合理规划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修改和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目前,全市已完成5个县(市、区)4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区乡级土地利用总规修改和调整工作,保障了易地扶贫搬迁建新安置区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1435.15亩;审查上报国高网G56杭瑞高速公路保山东南过境绕城段安全隐患改造、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保山段)、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等4个重点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规修改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审查上报工作,申请使用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3431.77亩。

值得一提的是,龙陵县已组织编制完成《龙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报告》和《龙新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龙山镇的评估报告在全省首家通过审查备案。

“我们对所有调整涉及的地块进行空间分析和数据统计,确保项目用地不闯红线,依法落地。”赵国志强调,保山优先保障投资强度大、产出效益好的产业项目,以及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对农村居民建房和保障性安居住房应保尽保。

今年以来,保山市国土资源部门共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9件,面积5849.61亩。中心城市有轨电车建设项目板桥至辛街(T1)线工程、昌宁通用机场、腾冲鲫鱼塘等3个航运码头,施甸金星水库等重点建设项目均及时得到用地预审批复,为项目审批核准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方面,保山市认真开展汛前排查、汛中督查,严格落实防治责任,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从人均1500元提高到2500元。今年以来,全市因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灾情40起,无人员伤亡,连续三年实现“零伤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6起,避免人员伤亡218人,避免经济损失1004万元。由于工作到位,至今全市无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和人为地质灾害责任事故发生。

基础改革工作不断夯实。全市不动产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人员划转、数据整合、资料移交、窗口合一等工作稳步推进,便民利民服务再上新台阶。截至11月5日,全市共颁发不动产权证41500本、证明35044份,颁发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2745宗,有效保障了群众物权。

保山市及时启动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地理国情普查成果丰硕,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库建设顺利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不断加强。建立了土地矿产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执法监察新格局,对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从严查处,有效遏制了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土涵万物,地养千祥,有限的土地孕育无限的希望。当前,保山市正全力推进山水田园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开放创新之城“三城”建设,打造工业聚集发展的“园中园”,实施“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

在此背景下,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努力寻找着发展与用地的“最大公约数”,破解“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出”“粮食怎么保”等诸多资源难题,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资金、资产三位一体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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