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孩子两岁时离婚,孩子被判给女方,此后男方一分钱都没给过,孩子该赡养父亲吗?该怎么办?

空白格3309


大实话:父亲没有尽到养育孩子的义务,那孩子就不用承担对父亲的赡养责任。

关于“重男轻女”的现象在八九十年代以前显得尤为突出,不管是当时的农村家庭还是城市家庭,都是希望家里的男孩越多越好,而生了女孩则就成为了当时不少女性不幸的开始。

最近,就有一个网友给我发来这么一个事情,故事说的是自己(小李)是个女孩,当初自己的母亲因为生了自己,所以就遭到爷爷奶奶的嫌弃,母亲刚生完自己一个星期,就下床开始洗尿布。在自己两岁的时候,母亲和父亲离了婚,然后自己就一直跟着母亲在姥姥家生活,期间,父亲从来没有支付过赡养费,自己是由母亲一个人带大的。前一段时间,父亲病重,然后奶奶就希望让这个孙女回去,意思是孙女长大了,该养他们了。但是,小李拒绝了,而父亲则把小李告上了法院,然后,小李问的是自己有没有胜算。

这里我想说的是,这种情况下小李是百分百胜算的。

首先,对于子女赡养父母这件事本身来说,那完全是责任和义务的统一,子女赡养父母,是需要对应父母将子女养大成人的。而不是说,你你单单生了孩子,然后没有养,就要孩子长大了养你,这肯定是不可能的。而在这件事中,虽然小李是2岁的时候和母亲开始一起生活,也就是说和父亲是共同生活了两年。当然,你说这两年父亲一点也没养,那肯定也说不过去。但是,这两年的养育在小李长大成人这20年中可以说作用是微乎其微。若想要凭借这两年的养育来换小李对父亲后半生的赡养,那肯定是不现实的。说那听一点,如果小李对母亲和这个“两年”父亲尽一样的孝,那就是对含辛茹苦的母亲的不公平了。

然后,咱们再来说小李奶奶和爷爷的行为,说难听一点,这就是不要脸。因为准确来说,既然小李的母亲已经和父亲离了婚,并且其父亲也没有尽到赡养责任,那么准确来说,他们和小李就是两家人了。说难听一点,连这个被小李叫“爷爷”和“奶奶”的资格都没有,现在还有脸让小李会去给他们养老,也真的是没谁了。

所以,总的来说,最后因为其父亲确实养了小李两年,所以会让小李支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还说得过去,但是若想要小李为其养老,那基本是不可能的。当年,其父亲都可以做到一直不支付小李的赡养费用,难道小李就做不到吗?毕竟,养老主要还是家事。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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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自从你母亲生下了你,因为是个女孩,你的父亲,爷爷,奶奶都是有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的人,他们连抱都没抱过你。在你两岁的时候,父亲和母亲就离了婚,母亲带着你回到了外公外婆家,过着母子相依为命的生活。从此父亲也没来看过你,也没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

现在你长大了,父亲找到了你,要你跟他回去,父亲却用道德来绑架你,要求你对他进行赡养,并把你告上了法庭。其实,在你的描述中,就有完全的证据链,充分的证明你的父亲是一个不负责任,不抚养孩子和遗弃孩子的罪人。他虽然给你带来了生命,却没有养育你,任由你自生自灭,就是一个泯灭良心的畜牲。

到老了,需要赡养的时候,才想到了你。依据法律,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你的父亲从小就没有抚养过你,可以说把你遗弃了。既然他放弃了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和教育的责任,就等于放弃了孩子对他的赡养和帮助的权利。赡养关系和抚养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抚养关系,哪来的赡养关系,他遗弃了你,拒绝抚养你,你也可以拒绝赡养他和帮助他。

如今他把你告上了法庭,你在法庭上可以质问父亲。在你幼小肚子饿的时候,他喂过你吃过一口饭吗?在你拉屎撒尿的时候,他为你换过一次尿片吗?这你嚎啕大哭的时候,他抱过你一次吗?当你的衣服脏了,他为你洗过一次衣服吗?在你和母亲相依为命的过日子的时候,他给过你一分钱钱的抚养费吗?在你受冻的时候,他为你盖过一次被子吗?在你口渴的时候,他给过你一口水吗?在你受到别人欺负,需要父亲的时候,父亲又在哪里?作为父亲,他是亲吻过你,还是带你上过街?在你有病有痛的时候,父亲带你到过医院治疗吗?在你遗弃我的时候,你想到过我吗?你的父亲在法庭上,肯定会被你问得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在法庭上,只要你能守住一条,无论法官怎么和你做思想工作,父亲怎么向你道歉,哪怕他们把嘴皮子磨破了,你的耳根子都不要软,始终坚守着拒不赡养的理由。法官最后也无可奈何,虽然不支持你,但是也不会判你。就算退一万步来说,你没有请律师,法官硬判你有赡养义务的话,你也可以当面拒绝,就说自己没有生活来源,就算有钱就是不给。法官也奈何不了你,就让你的父亲顺其自然的自生自灭吧。


老蒋闲言


诚心谢谢所有给我建议的网友,谢谢你们! 我将来赡养的也只会是我妈妈一个人。对于我那所谓血缘上的爸爸,他要告就随他告去。如果法院判了强制执行给赡养费,我就当老赖吧。钱不论多少我一分都不想给。我妈为我吃我爸我爷爷奶奶多少苦,受了多少多少委屈,也挨了他多少顿毒打。我看到回答里面有问:“你妈妈没问你爸要抚养费就是自动放弃了”实际情况是我妈压根不敢要,要一次打一次,我妈当年离婚就是属于净身出户,连嫁妆都不许带走一件 。今年和我妈在车站遇到我爸家的附近的邻居,听到那叔叔说:当年你妈就是被你爸打跑了的,说你妈生不出儿娃娃活该被打该被骂。我看到我妈脸色很难看很难看,可想而知当初在我不记事的0-2岁期间我妈妈为了我受了多大的累,吃了多大的苦。所以这个老赖我当定了。坚决不给一分钱。


空白格3309


从法律的角度看,无论父亲是否尽了养育的责任,但是父亲“老了”以后,儿女还是有赡养义务的。老百姓成有一个原始的想法:我养你小,你养我老。这是老百姓最古老的想法。但是法律上虽然提倡“权利和义务相对等原则”,但是在赡养问题上,还是从尊老的角度,判决儿女应该尽赡养义务的。因为这种血缘关系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不能抹杀的。不能因为过去父亲的混蛋做法,而否定他的父亲地位。不仅如此,如果你的父亲或者母亲在你小的时候,给你找过继父或者继母,和你一起生活了几年,后来因为家庭琐事,和你母亲或者父亲分开了。也许你都淡忘了,但是如果人家无依无靠,老年找到你,你也该尽赡养义务,理由是:毕竟人家抚养过你。因此,生育之恩你必须承认,尽管离开你那么久,但是你的法定义务必须得尽,这是不容商讨的!


陈律12


朋友离婚带着女儿,前夫一直未付抚养费,后来跟男的协商,如果登报脱离父女关系,可以不用支付,男的不肯登报,后来女的法院起诉追讨了抚养费,一年一万,直到孩子成年。

男的只给钱,对孩子的学习生活是没有过问的,孩子大了,母亲从不在孩子面前说父亲的不是,只是交待孩子,父亲支付过抚养费,一年一万,以后父亲老了要求尽赡养义务的时候,女儿也按每年1万支付,直到父亲去世,多的没有,只需要给钱就可以了。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


萤火虫174214335


我和你情况一模一样,你对他不理不睬就是了,他去告就让他去告好了。法院判多少不多给就是了,还是不理不睬。反正随便他告,就是不理他,他能拿你怎么着。


西西雪


首先,你跟父亲是亲子关系,虽然你爸妈离婚了,但是,你仍然无法跟父亲割去这个血脉,也就是说,法律上你仍然具有赡养你父亲的义务。但是,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虽然你父亲从未给付过你抚养费,但你妈妈实际上也没争取,相当于放弃了索要抚养费的主张,民法中有一个追诉时效的问题,现在你已成年,再追诉抚养费已不可能,但你父亲起诉你,要求你赡养他却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法院会考虑你们父女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决的。现在是这样,虽然你恨爸爸,但法律义务还是要尽的,没办法,他是你父亲,这个无法改变。


水娟3573


从情感角度上讲,我觉得你可以拒绝付赡养费,至于法律角度,等他告你吧,按判决付赡养费。如果可以离他们远远的。让他们再也找不到你们。

我没有遇到这样的事,但是看你描述仍然很气愤,有种深深的无力感。我们无法改变出身,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但是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的态度和做事的方法。

所以你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吧,我们不应该为自己讨厌的人浪费这么多时间和精力。


青花蓝布幽


从个人情感上来讲,这样的父亲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他没有尽到一天做父亲的责任,现在老了,就想让自己来抚养。

如果自己经济条件不错,看自己的心意,给一点生活费也是可以的。

如果自己提供不了,没有必要强求。爱自己值得爱的人,保护好自己应该保护的人,这个比什么都重要。


遇见湘女子


题主您好!



您诉说的遭遇很是令人同情,重男轻女,这也是我国特别是落后农村地区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不过,像您所说的这种具体情形,作为孩子的父亲及爷爷奶奶对女孩达到了这种歧视和遗弃程度的,生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



我国宪法、民法总则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任何公民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应有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育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刑法规定了遗弃罪。本案中,题主儿时所遭受的正是遗弃罪的一种侵犯形式 ,只是犯罪一方没有受到应有的制裁。

现如今的我国社会,强调文明和谐的社会关系,同时也大力弘扬尊老爱幼的中华传统美德。鉴于本案中生父当年的表现,您没有赡养扶助他的任何义务。如果您出于同情,出于血缘关系上念及他是您的生身父亲,您也可以去照顾一下他,给他一些生活上的帮助。但那是您的情分,不是必须的义务;您也可以完全不管他,因为您现在对他没有法律上的任何赡养义务。您不欠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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