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害者,鉴定为面部轻伤二级,对方已进看守所,现在他要求重新鉴定,我该怎么办?

0半梦0


造成受害者轻伤二级,如果是故意伤害的话,那么对方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了。对方被关进看守所,这也是应当的。

那么对于伤人的对方,现阶段就是叫犯罪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鉴定结论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从这里可以看出,无论你的伤是轻是重?犯罪嫌疑人对于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他都有权利申请重新鉴定。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也会同意犯罪嫌疑人重新鉴定申请的。因为查清问题,核实证据也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这时候作为受害人,应当配合有关机关,重新做一下司法鉴定。



不过你放心,只要你的伤有那么重,就是重新鉴定,也都会依法进行的,并不用担心对你会有不利的情况。但是如果你的伤本来就没有那么重,经过重新鉴定,也有可能会推翻以前的鉴定的,但是最终结果都是一是一,二是二。都会给你受害人、给犯罪嫌疑人一个公平的交代的。


法重情深


我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经常参与一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于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从你反映的问题来看,别人殴打你,对你造成了伤害,对方构成了伤害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被羁押在看守所。你已经进行了伤害鉴定,如果这个伤害鉴定是经过公安机关同意的,司法鉴定单位是合法有效有资格的,那么就不需要再做鉴定,除非他提出异议,并且愿意承担鉴定费用。

我国对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正常情况下是分开进行的,但是经过当事人同意,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你可以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反映一下,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时候,提起民事诉讼。

再一个如果你对有关的法律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你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你。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无钱聘请律师,你可以到当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如果你符合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会给你免费聘请律师帮助你打官司的。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三点答复】

一、关于重新鉴定。

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次。申请期限是对初次鉴定意见不服3日内提出。该人已进看守所一个月,再提出申请,显然时间有问题。除非初次鉴定有重大遗漏或程序违法问题等。

二、伤好了不影响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主要依据受伤后,初次诊断时医院的诊断证明,目前伤情恢复情况只是一个参考。所以,即使伤好了,也不影响重新鉴定的客观结果。

三、如何走民事赔偿。

刑事案件涉及到的民事赔偿,法院会在审理刑事案件的同时,对附带民事赔偿同时审理。您只需要提前准备好民事索赔的具体要求,有什么依据,特别要准备好证据,例如,被伤害后花费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票据。届时,公诉的检察院和审理本案的法院会通知你。如不放心,也可主动和案件承办人联系。

总之,是否重新鉴定的问题,听警方的安排;如何申请民事赔偿,听检察官和法官安排。按您说,打人者已经在看守所关一个多月了,他已初步得到应有惩罚。所以,请相信法律和执法部门会继续给您应有的公道。




黑猫警长之矫情包子


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他要鉴定尽管要,决定权既不在你,也不在他,而是在办案部门。因此,他提出重新鉴定你不用理会,办案部门会审查他的理由是否成立,然后决定是否重新鉴定。

二,他要求重新鉴定的目的可能是想摆脱刑事处罚。故意伤害,达到轻伤的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达不到轻伤,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就不够刑事处罚,只能是拘留罚款。

三,你的赔偿要求,既可以在审理刑事案件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也可以刑事判决以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讲后者赔偿项目比前者多些。

当然了,这类案子,更多的是调解结案。因为对方牵扯到坐牢,他们很可能会主动和你们一方接洽,提出一些条件,要求你方给出具刑事谅解书。这样的话,你方我可以借机多要些赔偿,而对方可能凭你的刑事谅解书,争取到从轻处理,甚至有可能争取到缓刑或者免诉。

四,至于你担心的伤口愈合好了鉴定不出伤残,这个一般不会。面部鉴定一般是考察伤口长度,深度,是否影响面容和功能,并且鉴定人员会调阅自受伤到出院的病历资料,鉴定时间一般不会影响伤残等级。

五,刑事上用于定罪量刑的伤残和民事赔偿方面的伤残不是一回事。各自有独立的标准。

以上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老警是基层民警,不是法医。说说自己的意见,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虽然事隔半年多,但如果对方提出来重新鉴定伤情,可能不会得到批准。如果批准了重新鉴定,您也不必担心。

因为,既然当初您的伤情被鉴定为轻伤,说明有面部骨折、毁容等因素。即使重新鉴定,也是依托当时的病历、伤口长度、骨折情况等进行鉴定,并不是依靠现在的恢复情况进行鉴定,您不必担心鉴定结果会有变动。

至于民事赔偿问题,建议您等到对方判决后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准备起诉时,最好找个律师代理,因为牵涉到毁容所带来的赔偿问题,比较有专业性,有个律师的话或许可以多争取一些。


老警面面观


根据你的描述,案件发生在半年之前,案发时你被对方打伤了面部。个人推测这里存在两种可能,第一是你与对方之间存在矛盾或是纠纷,对方因此对你进行了殴打。第二、对方与你之间素不相识且双方亦无矛盾,对方对其进行殴打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不管是第一种情况也好,还是第二种情况也罢,对方的行为均已触犯了法律的规定。当然,如果具体要对案件进行定性,你本人的伤情是关键因素。案发后,警方在受理案件后对你本人进行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也就是俗称的“伤情鉴定”。经鉴定,你本人面部的伤情达到了轻伤二级。在这种情况下,打人者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是寻衅滋事罪,需要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打人者已被关进看守所一个多月的情况来看,对方应当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了。假如对方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么在法律上是允许双方和解的,他还关在里面只能说明他本人不愿意对你进行积极赔偿,亦或是你们双方在赔偿的金额方面未能谈妥。假如对方的行为涉嫌的是寻衅滋事罪,由于该罪是不能和解的,他即便积极对你赔偿换来一纸谅解书也仅仅是能够减轻处罚而已,所以对方到目前还未赔偿说明了要么是他经济能力不行,要么是你要价太高。

在法律上,由于目前对方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那么该案在之后必然会进入公诉程序。目前,对方对你的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尽管时隔半年,你的伤势恢复较好,但就鉴定而言,只要在之前的鉴定过程中负责鉴定的法医不存在徇私舞弊的行为,那么鉴定结论应该不会发生变化,关于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就民事赔偿部分,你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要求刑事附带民事,也可以在刑事判决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对方需要赔偿你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



通城丹妹


要求重新鉴定是他的权利,这个派出所应该会安排另外的鉴定机构,鉴定是以病例为准,第一个是轻伤,再鉴定基本也是了。你就配合派出所积极重新鉴定就行了。然后这个案子会往下走,派出所会把所有的卷送给检察院,因为涉及到轻伤害了,是刑事犯罪了,是要公诉的,如果他积极赔偿,法院可能判他缓刑,就是不用监狱呆着了,前提是赔偿后获得了你的谅解。两种选择,一个是对方有条件的,你可以多要点钱,一般都不少要,这样基本对方判缓了。另一个就是对方态度不好,还没有条件,你也不想谅解,法院就会判实刑,就是不缓,一般一至三年吧,得的钱就少,而且对方不给没有资产,执行起来很麻烦。如果对方有条件还是选第一种好,记得多要。


3150368816


面部轻伤二级,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对方已经进看守所也就是说执行了刑事拘留,那么他在此时提出重新鉴定而非在刑事拘留之前提出,说明并非是想拖延时间。

面部损伤,在司法鉴定的时候是会考虑到康复情况及毁容程度等因素的,又是刚刚达到轻伤标准,对方申请重新鉴定是完全有可能鉴定成为轻微伤的,性质完全不同。

一般来说,重新鉴定会委托办案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来进行,当然也可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

你需要做的,就是提供医院的伤情证明等资料还有你个人受伤后的实际情况,确认鉴定机构和人员的资质。

如果在此过程中你怀疑对方会通过一些手段串通司法鉴定法医,做出对你不利的结论,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但是,鉴定结论一旦形成,是无法更改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关于民事赔偿方面,你不需要考虑太多。一旦刑事案件成立,通常嫌疑人会主动找你协商赔偿谅解事宜。因为受害人的谅解与否是嫌疑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关键,也是最终判决有期徒刑还是缓刑等“虚刑”的重要因素。

如果对方没有请求谅解或赔偿,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你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fodimo


伤情鉴定作为故意伤害案件的主要证据,作为证据使用的伤情鉴定意见按照程序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如对伤情鉴定意见有异议,均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这是犯罪嫌疑人的重要程序权利,被害人无权干涉。

伤情鉴定如果是依法进行,没有违规违法、弄虚作假,一般重新鉴定也不会改变最初的伤情鉴定结论,这个没有必要担心。



北京刑事律师


你必须配合进行重新鉴定,并且你是到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行鉴定,个人办过的所有重新鉴定,至今还没有说有过不一样结果的,你如果不做,公安机关无法对案件移交检察院进行公诉的,赶紧做完赶紧公诉,如果拖着不做,案子无法进行下去。

重新鉴定会让你拿着你当时的住院病历等物品,公安机关会拿着本地的鉴定意见文书,要求重新鉴定是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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