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最多需要几个月?

可乐百事在路上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聚焦经济补偿金,关于最多补偿几个月的补偿金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如下:

第一、关于期限的问题,补偿的期限最多12个月;

第二、关于期限核算方式,补偿的期限核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足半年支付半个月,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

第三、关于金额标准核算的问题,补偿金额标准的核算方式为离职前12个月应发平均工资,离职前工龄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应发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所在地区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

希望以上答案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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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刘人力资源


我们平时接触最多的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方式:1、主动辞职;2、被辞退。既然谈到经济补偿的问题,主动辞职就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内,我们只讨论被辞退的情况。

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法可依的,比如《劳动法》,其中就明文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补偿几个月是怎么算出来的

虽然大多数法律条文都不太好理解,但这条还算是好理解吧?所以不做过多解释。

不过有人可能会有疑问,不是都在说N+1么?啥意思呀?

咱这里稍解释一下,所谓的N,也就是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具体该怎么计算,刚才的《劳动法》第47条里都解释了,N+1就是在工作年限的基础上再加一个月。比如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整三年,那N就等于3,N+1就是3+1=4,赔偿4个月工资。

其实所谓N+1或者N+2之类的,都是现在大多数公司的常用方法,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如果公司不给你N+1也是合法的,给了当然更好。现在一般公司都是N+1,外企可能会更多,比如还有N+3或N+6的,这就看企业管理者怎么做了。

这个规定是目前大多数公司都在遵守的。但其实《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还有一部分内容可能很多人都没关注到: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啥意思呢?每年各地方政府都会公布一个职工平均工资的数字,比如2015年6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和市统计局发布了“关于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透露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2017年1月6日公布201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比上年增长9.64%,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

如果你在北京工作,且工资高于7086元x3=21258元,比如你一个月的工资是2.5万,或者3万,那公司可以按21258元的标准赔偿你,高出的部分公司可以不赔。并且最多赔偿12个月,即使你在公司工作了13年,那也赔12个月。当然,这是个理论说法,如果你真在一个公司连续工作13年,那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有另外的赔偿标准,这个咱们一会儿细说。

二、经济补偿标准是怎么算出来的

刚才我们在计算补偿几个月的时候提到一个N+1的说法,这里有一个问题,比如公司向我们支付5个月的赔偿,那这每个月应该是多少钱呢?和我们平时每个月工资一样么?显然不是。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还有一个补充说明: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们举个例子来说吧,这样更明确一些:

比如公司是在6月1日给你发的辞退通知书,在此之前你每个月的税前工资是1万,扣完五险一金等还剩7000元,去年年底的时候发了1.2万年终奖,平时表现还可以,部门领导累计给你申请了5000元奖金。

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我们来算一下平均工资,正确情况下应该是:

(1万x12+1.2万+5000)/12个月=11416.67元

这里要注意两个地方:(1)月工资是计算税前工资,是在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金额,并不是你每个月拿到手的金额,那是税后工资;(2)12个月之内的所有收入都一并计算,包括各种奖金,反正在公司之内的所有收入都算,加到一起然后除以12个月。

这样每个月是多少钱就算出来了,结合本文的第一大点,就可以算出来要赔偿多少钱了。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以上两种情况是针对普通员工的,还有一些特殊情况,赔偿标准会有所变化,比如在面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赔偿标准就不一样。

我们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合同期限,比如从2017年1月23日到2019年1月22日,这是两年期限劳动合同,还有一年、三年、五年不等,不同公司规定不同,相同公司不同岗位的做法也不同。劳动合同对应的是试用期,比如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两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可以在6个月内,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比如签个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不能超过6个月。这个大家了解一下就行,不是本文重点。

新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公司必须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最常能碰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都是第(4)种。企业为了能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尽可能拖的长一些,通俗的做法就是在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把合同期限延长。比如在新劳动法出台之前,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每年签一次。新劳动法出台以后,劳动合同都改成两年或三年一签了。

很多人以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就不能辞退我了,包括很多企业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不能辞退,只是辞退的成本会高一些。

本文前两点所说的赔偿标准都是普通情况下,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劳动法》里也有一条明文规定: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可以看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想单方面解除,支付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的赔偿金即可。

四、其他特殊情况的赔偿问题

当然,有一些特殊情况《劳动法》规定企业不能解决劳动合同: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看到很多企业在员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合法的,我们可以不同意,企业必须继续聘请我们。但实际生活中,如果一个企业真想辞退你,他会想尽其他办法,让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可辞退条件,比如分配一些你不能胜任的工作。所以在女员工怀孕期间将其辞退的公司也有,而且也会成功辞退,无非是双方坐在一起谈判,多赔些钱而已。

如果公司处理的特别不好,比如无故辞退你还不给赔偿,那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当然,如果是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那是一分钱赔偿也拿不到的。


坤鹏论


职工正产参加劳动,但往往因为某些原因,莫名被辞退,那么面对这些情况,职工应该怎么维权呢?

首先,劳动者需要掌握不同的离职情形。

第一,职工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几种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5)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6)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裁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员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2、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强制调整工作岗位,不提供原工作岗位的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你曾签署过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东西,再以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的,一般会被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被驳回。除非你持有被威胁签订该协议,或者在签订该协议后又多次要求废除该协议,要求单位给缴纳社保的证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4)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3、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如用人单位不愿意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同样属于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3)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第二,职工离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1)劳动者非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但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并非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就不受法律保护)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举证责任仍然在单位。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同时得证明劳动者有违反该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劳动者对单位规章制度的质证主要应集中在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是否组织劳动者学习?是否对劳动者进行公示过?)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合同终止。

(7)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的,合同终止。

(8)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愿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

第三,用人单位如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

(最常见的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被公司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辞退。强调:女职工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以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其次,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社平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社平工资的三倍支付,支付年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月平均工资不超过社平工资的三倍,就是工作几年支付几个月。

(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

注意:因为《劳动合同法》施行于2008年1月1日,所以对于施行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按《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的经济补偿办法执行。当时的经济补偿办法,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和《劳动合同法》的一致,只是无论是的平均工资是否是社平工资的三倍,都最多能领取十二月的经济补偿。例如:张三于1990年参加工作,2024年离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张三的工资达不到社平工资的三倍。此例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分两个时间段。第一段:1990年-2007年,张三共工作17年,但按照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张三12年的经济补偿。第二段:2008年至2024年,因为张三的平均工资达不到社平工资的三倍,所以张三获得经济补偿的年限并不受十二年的限制,既用人单位应支付张三16年的经济补偿。所以张三共计可以获得2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牵涉待九几年大批企业改制,很多集体企业转变成私人企业,公司从性质、名称到法定代表人均发生了变化,虽然职工从改制前到改制后均在该企业上班,但是实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职工若想主张改制前的经济补偿,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形。)

劳动者若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知晓以上各项法律规定的同时,必须掌握一定的证据搜集能力。工作服、工作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工作微信、工作邮件、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每一项都有可能是你成功维权的坚实后盾。都毕竟法律看的证据。

另外有关维权途径,可以至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目前,仲裁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法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费也只有10块钱。据数据统计,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的比例是大大高于用人单位的胜诉比例的。虽然维权道路可能较长,过程也比较践行,但希望每一个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人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要认为只是几千块不值当这么麻烦,因为只有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了,不断用法律和企业的违法行为做斗争,才能让企业在代价中汲取教训,从而改善自己的用工行为,进而为所有劳动者提供更为公平的、合理的、合法的工作环境,减少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现象的发生。

学无止境,衷心希望每一个劳动者都可以学习一定的劳动法律法规,从而避免自己在权利受到侵害之时不知维权、不会维权的窘境。而且,这些知识并不难掌握,毕竟请律师是需要花钱的。你自己掌握了这些东西,至少可以省去请律师的费用吧。

希望我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人,有问题可以留言咨询。小编会尽自己可能帮你解答劳动争议相关的问题。


劳动维权小百科


虽然法律规定最长能拿到上年个人月平均工资的12倍,但我用事实告诉你,很多时候处于弱者的劳动者是一分都拿不到!!

2016年5月30日,小李和他的其余12个同事与他们所供职的公司厦门中智和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下面简称“中智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本着对老板的信任,协议中写明了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付清经济补偿金。可是,注意了,问题来了,到期老板并未付一毛钱,在此期间,老板更是将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转移给了别人,后经区劳动局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协议2016年12月20日之前付清。很快日子到了,小李跟他同事们还是一毛没收到。好吧,那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吧,一查,公司账户上一毛钱没有,公司法人也已经变更,更让人心寒的是,法官告诉他们,像这种案子要不要很正常,他们经手了太多了,公司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当事人也不能起诉股东本人和法人代表,就因为他是有限公司,股东和法人所要付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就成了,你明明知道老板有钱,可是公司没钱,你也只能看着!

最近听说,小李跟他同事准备去厦门市政府上访,去老板另外的公司拉横幅,发传单,打着要不到钱也要让别的劳动者知道这个郑老板的为人的目的帮他做做宣传!

期望法律能够保护到弱者吧!唉!!打工难啊!!


sikyyun1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单位和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经济补偿。现实中,单位和劳动者比较起来,劳动者始终是弱势。如果单位由于本身原因或者是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要求劳动者离职,那么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明确规定了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的。总结了在工作中常见的几种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单位没有购买社保、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损害了劳动者利益。

2、企业无法经营、裁员、破产、解体、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是单位主动要求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或者是因病无法再从事该工作的情况。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文件中明确做出了规定,需要详细了解的朋友也可以查阅相关的文件。大致就是经济补偿金的多少和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挂钩,工作年限越长领取到的补偿金越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满半年按半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对于工资水平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长的支付年限不能超出12年。

综上,其实经济补偿金是没有最高支付标准的,最长支付12个月只是针对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人群。

比如重庆地区,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为6106元,三倍的工资为18318元。如果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是你的工资没有高于18318元,那么你实际工作了多少年就是多少年的补偿金。但是一旦你的工资高于18318元,那么即便是你工作了20年,那么补偿金也只能给你计算12年。


唠嗑职场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届满时,不在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于补偿金,补偿的数额是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每工作年限满一年,发给补偿金一个月,(如果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承担补偿金。

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劳动者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夏天的榕树是我


现在很多国有企业招工时明明是该企业正儿八经的工种需要工种用人,它非要利用劳务派遣这种不伦不类的政策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可以随便开除你,并且可以同工不同酬,你拿它没办法,政府也装聋作哑。而它们国企内部吃空饷的,拿工资不上班的,还有2到3年就要退休,然而企业用几十万钱买断他工龄工资。并替他把社保交到退休。这种现象在国企业的比比皆是。也从来没人管。只要与国企领导搞好关系即可,就像该国企是领导自己开的一样。这个社会完了。


健将5


解除劳动关系一,是否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二,是否参社保(含失业金),三,是否单位提出解除(个人辞职无效),四,是否个人有补充协议,五,女满50,男满60不主张,六,赔偿金额满一年,一个月的上年度平均月工资,半年半个月,失业金领取单位解除,为一年领二个月的底工资,各情况不同,各实际情况不同,关键在于事实劳动确认,各补偿才能计祘!


手机用户5762323797


劳动法在中国只有文字,下到企业和地方就是个当日报子一点用都没有,我是辽宁省抚顺矿业的一名煤矿职工从事煤矿井下工作二十多牛,我们是省企现在是省国资委管,单位就给我一万元就88了和企业……


下岗苦


根据你辞职前的月收入,有两种计算补偿总数,

一,你的月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三倍的,赔偿最高上限12个月+1。

二,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一年一个月,加通知期,如工作有20年,被解除合同后,按20+1即21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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