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指運筆,當以腕運筆,執之在手,手不主運,運之在腕,腕不主執,這句話如何理解?如何運用到書法中?

黃簡講書法


不敢讀古書,讀了就傻,不能用,也不能放棄。這是因為話是有語境的,失去語境,則語義不可把握。

1、運筆是筆法的一部分,也即寫字過程的一部分。題主所述語境當是古代日常書寫六分字(20一25mm)的情境。這樣情況下當然是指發動作、腕運範圍了。

2、筆法分動作部分與運動部分,動作是靈敏的,運動是相對穩定的。

以哪裡為支點運筆主要取決於字的大小,以範圍能自由到達為原則。支點可以是腕、指,也可以是肘、肩、腰、足。

3、當然執筆與運筆也有關係,運筆大則執筆必大。

讀書難,難於印心!

勉之!


更清楚請參閱:悟空問答——如何快速掌握書法的運筆方法?

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633973483720147214/


一點清風O學寫漂亮字


這句話出自著名的書法理論家宋代姜夔的《續書譜》:大抵要執之慾緊,運之慾活,不可以指運筆,當以腕運筆。執之在手,手不主運,運之在腕,腕不主執。

他的大概意思其實很簡單,就是在練習書法或者書法創作的過程中,要注意兩點,一是執筆要穩,二是運筆要活。

1、執筆要穩,執筆穩其實就是我們平時講的“指實掌虛”,手指一定要把毛筆拿穩,這是練習書法的基礎,手指把毛筆拿穩才能夠靈活的運筆,它是靈活運筆的基礎,手指連毛筆都拿不穩,就不用談寫字了。

2、運筆要活,運筆靈活的關鍵是什麼?就是用手腕運筆,同時他強調了不要用手指去運筆,我們平時練習書法的朋友都知道,用手腕運筆不僅靈活,由於手腕的力度比較強,運筆的穩定性也很強,寫出來的字很有力度。

但是在我們真正練習書法的時候,只用手腕用筆也是不可取的,手指運筆也有他的優勢,一些小幅度的動作可以用手指運筆,手指運筆動作更加的精準。比如在寫楷書的時候,一般的運筆都是手腕運筆和手指運筆相互配合。


不二齋


不知道這段話是誰怎麼記錄下來的?! 姜夔當時說這段話的時候,他是針對什麼問題講的?比如,寫什麼書體? 寫多大字? 在什麼材料上寫? 我想,肯定是有前因後果,並且有針對性的,決不是像做夢似的突然冒出來這麼一說!

我覺得,古人說的與現實是否相符,有什麼利用價值? 這段敘述對於今天我們學習書法沒有什麼指導意義? 應該慎重考慮。難道這是一條千古不變的永恆定律嗎? 它的通用性在哪裡? 我怎麼感覺到這是一段廢話呢?!

我認為,不論哪位古人所作的技法論斷,都有侷限性和時效性,而且,有很多書法理論原本就是一些個人的管窺蠡測,屬於隻言片語,沒有一個人把自己的實踐經驗歸納整理成完整的科學理論體系。所以,時隔千百後的今天,當我們重新審視那些老套的定義時,發現其中有的論調似乎是錯誤的,有的是早已過時作廢的東西。

如何證明自己的觀點是正確的呢? 只有進行科學實驗。單憑空洞的猜想和錯誤的推理,只能是曲解或誤讀所謂經典語錄,導致進入誤區。

也就是說,在他們(古人)所處的那個時代背景與環境下,任何一個觀點都有道理,並且在某人看來可能是正確的,而在某些人眼裡,對方的觀點興許是荒誕無稽之談……縱觀書法界歷史向來如此,一直存在著林林種種的紛爭。

就拿如今來說吧,一個歐楷的豎鉤應該怎麼寫才對? 都討論有十多年了尚未形成共識和定論。況且,已經是千百年後,書法都已經從實用性的書寫形式,逐漸的演變成藝術化書寫形式了,並且正朝著純視覺藝術方向發展……

因此,我覺得,討論該話題一頂點意義沒有,白白的浪費時間!

通常情況下,小楷字以運用指法為主書寫。中楷字以指法、腕法協調一致,配合完成書寫過程。同理,大楷字必須以指法+腕法+肘法共同合作完成書寫過程。榜書,則是大楷基礎上加身法、步法。這是書法小常識,不論是寫字也好,書法也罷,不就是這麼點破事兒嗎?

吃了這麼多年飯,居然不知道使用筷子的技法就相當於每天都在寫大字。如果,對執筆法、運筆法這樣的基本功動作要領都搞不懂,還練什麼書法呀?

別忘了,我們是現代人,書法也要與時俱進。古人的論述可以做參考,不能全盤生搬硬套,必須依據現實所需去粗取精,提取有效成份,並且加以變通重新建樹新概念。歷史經驗值得借鑑,但是,決不能因循守舊、固執己見。

以上是我的觀點。感興趣的朋友請點贊,或關注我,互相交流學習。謝謝!


潘茂生書法文化研究


我自幼學醫習武,常讀悟書法古品,揣摩書、武之勁法。以上問題講的是指、腕運筆之法,以及指腕運筆之書法境界之別。以愚之見,書法之勁法,當以氣使腰,以腰催脊椎,傳膀臂催之腕,腕傳指發,以氣使筆,運用線條五體之妙,以章法之法則表達書畫佳品之意、之風骨、之氣魄等——


佛道逸儒國學術藝


【1】以要言之,是心為主宰。



情感獨角獸


回答裡,沒一個會用筆的,寫出來的點畫都是生拉硬拽出來的,而且還不知道這種弊端,看來也只是罔談而已。可悲可嘆


遺落的章程


由於字數限制,以下為完整問題

宋代姜夔《續書譜》:大抵要執之慾緊,運之慾活,不可以指運筆,當以腕運筆。執之在手,手不主運,運之在腕,腕不主執。如何正確理解這句話?

佛山張張


黃簡講書法


手腕用筆,指執筆,不以指運筆。分工明確。科學合理


孤鋒向落日


誰說的?宋四家中的蘇東坡、黃庭堅都認可運指。難道你比他們更高明嗎?


王老叟諱陳林


用啟功話說,依我個人生理條件為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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