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間後延5年,職級和工齡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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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我們大家都知道,2014年10月份以後,事業單位也開始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了,所以說延後五年退休,就意味著你要多交這個五年的養老保險,那麼在計算你的職級和工齡的時候,實際上還是要根據你繳納的養老保險的一個指數來確定,因為本身2014年之後從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以後,那麼在計算養老金的方式上就不根據以前的職級工齡這樣計算的,而是根據你繳納養老保險的係數來計算。

所以說你多工作五年,那麼就意味著你要多交五年的養老保險,那麼在計算退休金的方式上肯定也會多累加這五年的一個養老保險。那麼這樣一來,實際上你的這個退休工資也會多拿一部分。最終還是要取決於你的繳費指數來確定,如果按照很低的繳費指數去交費的話,那麼很明顯你的退休工資並不會多多少,但是嚴格按照你本人的工資基數去交費的話,對你本人來講,這五年養老保險交下來也會多個幾百塊的退休工資。


社保小達人


自從2014年10月1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並軌以後,事業單位人員退休時的養老金待遇都是按照你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儲存額、計發年限和退休時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等因素來計算的。

具體計算公式為: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其中: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x繳費年限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內養老金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x指數化視同繳費指數x視同繳費年限x1.4%。

題主所說的如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間延後5年的話,職級和工齡如何計算,其實很簡單。

首先,養老金並軌後的工齡巳經被繳費年限所代替,延後5年退休的話,你就多了5年的繳費年限,按照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也就越多的原則,你多了5年的繳費時間,不但辦理退休時可以增加幾百元的養老金待遇。即使退休後在養老金上調的掛鉤調整中,也可以多上調5年繳費年限的養老金。

其次,如果你在延後的5年中提高了職級,工資自然也會隨著職級的晉升而增加。當你的綜合工資增加了,繳費比例自然也就增加了,按照繳費金額越多,退休時養老金也就越多的原則,你的職級自然就計算在了養老金中。

由此可見,事業單位職工退休時間如果延後5年的話,職級和工齡自然就會計算在養老金中了。


葉公來幫忙


受我國勞動力短缺的形勢影響,各方面都在熱議延遲退休政策,網上出現了明確計算各個年齡階段的工作人員具體延遲退休時間的表格,一時間風雨欲來,似乎延遲退休政策的出臺已成定局,施行只是遲早的問題。

可是,截止目前,依然沒有任何確切的消息,甚至人社部還多次明確闢謠。實際上產生變化的,反而是之前普遍實行的提前退休政策,各地普遍叫停。直至今年11月份新《公務員法》修訂草案,重提公務員提前退休政策,才又讓機關事業人員提前退休政策再一次明朗化。

另外,在2015年中組部、人社部聯合發文,要求從3月1日開始,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副縣(處)級女幹部,以及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可以延長至60週歲。這一政策規定並不具有強制性,符合條件的女性工作人員,55歲時可以按時退休,也可以由本人申請繼續工作至60歲退休。

對於自願延遲5年退休的女性處級幹部和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來講,在職不僅可以享受崗位津貼、績效工作、在職人員福利、工資正常上調等帶來的收入水平提高,而且按照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多繳多得”的原則,這些人員多繳了5年的養老保險,相應退休金也會隨之增長。

當然,這一制度雖好,但也要個人身份條件允許,在延遲退休的5年,一如既往地認真工作。一旦決定繼續工作,單位也要和其他在崗人員一樣,正常考核管理,如果出現貽誤工作、考核不合格等問題,同樣要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延遲退休,並不是一項福利,如果既不退休,又不工作,佔著崗位、職務、職稱名額,卻發揮不了相應的作用,就與國家允許這部分人延遲退休的政策初衷相違背,反而會影響正常工作秩序,對本人來講也會增添負擔,甚至產生“吃空餉”等問題,對個人、對國家都不是一件好事情。


真寧腔調


請問事業單位職稱2016年進的高級工程師,到現在也沒有兌現,怎麼辦,馬上事業單位面臨轉企,找什麼部門解決?我是黑龍江省鶴崗市建設局檢測中心的


檢測鳳


上班掙扎到六十歲已經夠夲了,再往延遲退休,單位上究竟誰怕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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