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姓埋名只為騙婚,民國這位大師,打死不離婚,一生未得真愛

對於婚姻,每個人的態度都不一樣。

諸如佟麗婭的老公陳思成,在很久以前曾經在一檔節目裡公開表示,一夫多妻制是人的天性,他認為不應該被壓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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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魯迅先生認為,愛情應該建立在自由平等的基礎上,父母包辦婚姻下娶進來的朱安,不是他的老婆,而是他母親的老婆。

而對於近代著名的民主革命家黃侃卻認為,結了婚便不能離婚。

這話看上去似乎很美好,可當他真正實際操作起來,卻是十分地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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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才華橫溢,情場浪子

黃侃的才華是毋庸置疑的,被稱為傳統文學的承前啟後之人。

他的婚姻,一如舊時的習俗,是父母包辦婚姻,娶的是王鼎丞的女兒,知書達理,溫文爾雅。

這是一個典型接受舊時教育的女子,什麼事都先考慮丈夫的意思。

於黃侃而言,他對這場婚姻的反對,並不強烈,只不過雞賊地在心中將其劃入盡孝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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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在北大任教的黃侃認識了黃紹蘭,折服於這個女子的才情與大膽,便展開了激烈的追求。

那時的黃紹蘭雖然有所動心,但道德水準還是很高的,她知道黃侃家中還有髮妻,便拒絕了他的追求。

按照正常人,如果是真愛,必然選擇先離婚,而後再去追求所謂的愛情,可黃侃卻另闢蹊徑,雞賊地選擇隱瞞姓名,用假名跟黃紹蘭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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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被歡顏巧語誘騙還是怎麼樣,總之,黃紹蘭居然同意了下來,或許她覺得,一個男人肯跟自己結婚,便是最大的讓步吧。

只是她怎麼也沒有想到,同居不到一年,在自己懷孕在上海養胎之際,黃侃居然和另外一個女子彭欣緗好了起來,並且還跟她一起同居。

黃紹蘭自然很生氣,趕到北京才發現這個人給自己的婚書上,用的是虛假的名字,連告狀都沒有地方告。而黃家則覺得女兒傷風敗俗,很快和她斷絕了父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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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黃紹蘭幾乎走投無路,生下女兒以後,國學大師章太炎夫婦見她可憐,便將其收為弟子,並在公開場合評價黃侃為“有文無行,為人所不恥”。

而彭欣緗呢,同樣在懷孕以後慘遭拋棄,生了兩個孩子後決定去上海找黃紹蘭。

也許因為相同的經歷,兩人心心相惜,互為知心姐妹,彭欣緗甚至讓自己的孩子給黃紹蘭跪下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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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死不離婚,卻被誤認為擔當

章太炎曾經提到過一個細節,那便是黃侃曾經答應支付黃紹蘭所生孩子的撫養費,可最終卻一分錢沒有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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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大師,黃侃不可能缺錢,他不拿出來,不過因為在他心裡,這錢花得不值。

他從來不知道,女人生孩子就是在走鬼門關,一個願意生下自己孩子的女人,到底有多投入與愛情。

他從來不曾真正將自己的心交給誰,所以也無法體會這種沉重卻幸福至極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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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侃的生活,從來不缺少感情債。對於髮妻,他不聞不問,卻守住了一件事,那便是不離婚。

這件事,說是為了原配,不如說是為了維護自己好男人的假象。

被調任到上海後,黃侃繼續風流,看上了年輕貌美的女學生黃菊英。那時,黃菊英已經有了丈夫,但因為年紀較小,正是青春正好,相信愛情的時候。在黃侃瘋狂追求下,她選擇離婚,不惜與家庭反目,想要和黃侃結婚。

可黃侃呢,又一次故技重施,用假名寫了一個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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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的話來說,他即便不愛原配,也不能和她離婚,因為這是孝道。他不能讓自己的父母為自己而難過,所以只能委屈了你。

女人在愛情裡總是容易昏頭,錯把自私當偉大,錯把花言巧語當成海誓山盟,最終作繭自縛,傷人傷己。

不離婚真的是有擔當嗎?真正有擔當的人,應該忠誠於自己的內心,應當儘可能減少自己傷害別人的可能。

如果黃侃果然有擔當,他絕對不會對原配不聞不問,更不會對愛著的人敷衍。可深陷愛情中的女人,不願意理性思考問題,被感情矇蔽,最終做出錯誤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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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的世界,是你內心的折射

心理學上有個理論,你的 世界,其實是你內心的折射。

如果你是個和善寬容的人,你看世界也會是美好的,因為你將體諒每個人的難處,也更全面看到這個世界角落裡的善意。如果你是衝動暴躁的人,你看世界也是衝動暴躁的,你看每個人似乎都容易生氣,容易幹仗,你來我往,誰也不肯讓步。

於黃侃而言,因為他從來不肯付出真心,便註定無法收穫真心,或者說,無法感受到那一份赤忱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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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愛撒謊的人,總是不由自主懷疑別人撒謊一樣,因為他不願意承擔責任,只顧著自己,便覺得別人的愛都有目的,自己的行為從來沒有錯誤。

他貴為一代文學大師,卻可悲的一生沒有獲得過真愛。

他以不離婚為由,掩蓋自己不負責任的丈夫形象,卻不肯支付一分自己孩子的撫養費,更用假名欺騙女子,獲取一時的歡樂。

愛情,從來不是荷爾蒙下的衝動,而是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之後沉澱下來的真情實感。

黃侃看似一生瀟灑,卻從來不懂得什麼叫做知心愛人,更不懂得什麼叫做堅定的臂膀。

他習慣了拋棄旁人,便打心眼裡不肯相信有人會為了自己扶持一切,這一輩子,他終究是孤獨的。

1935年,黃侃在宴會上飲酒過多,半夜血管忽然爆裂,失血過多,搶救了兩天還是去世了,也許,是上天給了他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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