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扶貧幹部住村不能成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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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半月談》報道,為了防止扶貧幹部“駐村”不住村、“掛名”不幹事等現象, 各級文件對駐村扶貧幹部管理進行了規範。每週“五個白天、四個黑夜”基本成為駐村幹部的工作常態。部分駐村扶貧幹部反映,一味地“住村”有時並不能帶來更多的工作成效,過於苛刻、僵化的住村指標反而容易綁住他們幹事的手腳。中國鄉村之聲特約評論員魏永剛對此發表評論認為,住村的方式雖好,但是萬萬不能流於形式。

住村現在是很多扶貧幹部的重要生活狀態和工作方式。究竟應該怎麼住,確實是個大問題。交通方便了,來回時間不長,是不是一定要住在村裡?通訊便捷了,溝通不費力,是不是一定要上門?辦事在外邊,出村也是為了村裡發展,是不是非得回村裡住?這些問題說起來都有道理,看上去也都是實情。

时评|扶贫干部住村不能成为“形式”

實打實說,不少扶貧幹部在開始下鄉時並沒有住在村裡。因此,許多地方出臺了一些“強制”住村的措施和考核辦法。這些辦法在實踐過程中,有過分的地方,也確實發揮了一定作用。住農家,吃派飯,曾經是我們幹部下鄉的“標配“。可以說,就做好農村工作而言,住在村裡恐怕至今仍然是個好辦法。住在村裡,我們的心才能靜下來;住在村裡,群眾才能和我們熟起來;住在村裡,我們的感情才能和基層近起來。所以,我們大力提倡扶貧幹部住在村裡。

當然,住村不能成為一種強制性要求,甚至“細化“到每月住幾天每週住幾夜。住村是為了更好地做工作,如果把住村簡單化地變成幾個考核數據,那不僅會捆綁住扶貧幹部,也會耽誤了扶貧工作。上級考核部門要實事求是地要求幹部住村,同時,扶貧幹部也要理解考核辦法設置的初衷,把住在村裡當作深入群眾、瞭解基層的重要途徑。

时评|扶贫干部住村不能成为“形式”

我在中部一個農村遇到過一位老農民。說起幹部住村,他說,過去的幹部來鄉下,是想走走不了,只好住村;現在的扶貧幹部是能走卻不走,住在村裡。農民的這番話,說出了群眾對幹部住村的感激之情,也表達了盼望幹部住在村裡的期待。

幹部住村是一種工作方法,是一種瞭解基層的途徑,但決不要成為綁住扶貧幹部手腳的“形式”。

时评|扶贫干部住村不能成为“形式”

記者:李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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