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的司機們注意啦
《瀋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
將從2019年3月1日起實施
屆時, 嚴重交通違法將納入徵信
一定仔細看看!
《瀋陽市城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從2012年6月1日施行,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老的法規已經不再適應城市發展需求,修改法規勢在必行。修改後的《瀋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共二十六條,主要規定了調整範圍和主體、道路通行規定、非機動車通行規定、機動車通行規定、法律責任等。
亮點1
範圍擴大到整個瀋陽行政區道路
原有的《辦法》僅對繞城高速公路以內道路的車輛和駕駛人進行了規定,為適應瀋陽道路交通發展的實際情況,確保交通安全,新的《辦法》適用範圍由原來的
繞城高速公路以內擴大至瀋陽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亮點2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被納入徵信
根據《瀋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
機動車駕駛人一年內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10次以上受到罰款處罰的;
交通違法行為人逾期3個月不繳納罰款的;
1年內被交通技術監控設施記錄5次以上拒不接受處罰的,
這些違法行為信息將被納入瀋陽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酒駕、無證駕駛、肇事逃逸、偽造機動車牌證、嚴重超員和超載等,也將被納入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將影響個人信用,嚴重者將限制貸款、就業、禁考公務員,甚至可能不可以找和駕駛員有關的工作等等。
亮點3
三環內禁止摩托車通行
根據《瀋陽市道路車輛管理辦法》,在三環繞城高速公路以內道路上摩托車不得通行。
有些摩托車愛好者會對這條規定的合法性提出異議,其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根據三環內道路擁擠、交通流量大、摩托車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較差、容易產生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禁止摩托車在三環繞城高速公路以內道路通行,並不違反上位法的規定,具有合法性。
相信瀋陽道路交通
越來越通暢
越來越文明
記者:郝玉琦 王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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