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


運城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


為了穩步推進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業務,根據《2016年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暫行規定》並結合實際操作,予以修訂,現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的規定》

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的規定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

(一)提取條件

1、繳存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自住住房必須是近5年內的消費證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必須是正在進行中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而租賃住房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

(8)調離本行政區域的;

(9)職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因患下列重大疾病且一次性住院治療費用超過3萬元,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1)惡性腫瘤,(2)急性心肌梗塞,(3)腦中風後遺症,(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7)多個肢體缺失,(8)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腦腫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11)腦炎後遺症、腦膜炎後遺症或嚴重腦損傷,(12)雙目失明,(13)癱瘓,(14)心臟瓣膜手術或主動脈手術,(15)嚴重Ⅲ度燒傷,(16)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及患有重大疾病的,本人、配偶和父母、子女(有擔保的除外)可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租賃住房和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本息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採用個人住房公積金質押方式貸款的,在質押期間,借款人和質押擔保保證人均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但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餘額等於或大於借款餘額的,其他質押擔保人符合支取條件的均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4、採用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擔保、擔保公司擔保方式貸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保證人、反擔保人在擔保期間不得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若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餘額之和等於或大於其貸

款餘額50%的,借款人及配偶可提取超出部分餘額,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其保證人或反擔保人符合提取條件的,可按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餘額的50%。

採用有價證券質押、房產抵押、售房單位(開發商)階

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貸款的,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滿一年後,在正常還款(無違約)的情況下,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當年還款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5、符合提取條件的,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二)提取需提供的身份證明材料

1、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供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運城市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加蓋單位公章)、委託人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

3、提供的提取手續是配偶姓名的,提供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

(三)提取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須向管理中心(管理部)提供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支取審批表、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及以下相關證明文件的合法原件和複印件:

1、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購買商品房的,提供網籤或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付款憑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2)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提供購房合同、付款憑證;

(3) 購二手房的,提供權屬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交易稅票;

(4)在城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手續、施工合同和施工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

(5)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證(集

體土地使用證或者宅基地審批表)、施工合同和施工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或者宅基地審批表)、主管部門允許大修的證明、施工合同和施工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

2、償還商業銀行個人購房按揭貸款的,提供《借款合同》、個人綜合貸款還款計劃查詢列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供貸款業務部門查詢意見。

3、無房戶(租賃住房的):租賃城市公共租賃住房的,

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租賃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夫妻戶籍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

4、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或者達到退休年齡的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賬戶已封存)。

5、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註銷證明或者出境定居證明。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醫院死亡證明、宣告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或火化證)、身份關係證明、合法繼承或受遺贈證明。

7、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提供與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及其他證明。

8、調離本行政區域的,提供人事調動手續或者與現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本行政區域內調動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9、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3年以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建議書、醫藥費用支付憑證。配偶、父母或者子女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結婚證明或與患者同一戶籍的戶口簿。

(四)提取額度

1、符合上述4、5、6、7情形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全部餘額並辦理銷戶手續。

2、同一套房屋所有人提取總額,不得超過所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總價款。

3、償還商業銀行貸款本息的: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償還商業銀行貸款本息之和。

4、清償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餘額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滿一年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結清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額根據貸款餘額確定,賬戶餘額大於貸款餘額時,按貸款餘額提取;賬戶餘額小於貸款餘額時,應保留百元以上。

5、租賃住房提取的,年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租金,夫妻雙方最高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一萬元。

6、患重大疾病提取的,家庭所有成員提取額總和不得超過醫保報銷後的費用餘額。

(五)辦理時限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當場辦理;如需核查事項,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告知結果;若提取申請人對管理中心(管理部)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申請複核,複核申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貸款條件

1、借款人屬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且在申請貸款之日前連續足額繳存(連續3個月不繳存的視為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含)以上的(不含一次性繳存),異地繳存時間可合併計算;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無住房公積金貸款;

3、購買首套住房或二套住房的;

4、具有20%的首付款交款憑據;

5、具有管理中心(管理部)認可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及償還商業銀行購房貸款等有效的自住住房消費證明,其中購買自住住房必須是近5年內的消費證明。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必須是正在進行中的;

6、借款人信譽良好,家庭有穩定的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對於個別特殊單位的職工,須提供個人徵信

報告;

7、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

(二)應當提供的資料

借款申請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1、填寫完整的《運城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審批表》。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近3個月工資本、卡流水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工資表。

3、身份證明: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等。

4、婚姻狀況證明:戶口本或婚姻證明。

5、異地貸款的,在本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房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提供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在省外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運城市行政區域內戶籍的職工,在購房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提供運城市行政區域內戶籍證明和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6、住房消費行為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房:網籤或房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付款憑證;或者《房屋所有權證》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

(2)購買經濟適用房:購房合同、付款憑證;

(3)購買二手房:權屬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交易稅票;

(4)在城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國有土地使

用證、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手續、施工合同和施工單位

出具的收款憑證;

(5)在農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證(集體土地使用證或者宅基地審批表)、施工合同和施工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或者宅基地審批表)、主管部門允許大修的證明、施工合同和施工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

(7)房屋裝修:《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網籤或者房管部門備案的)或集資建房名單(需提供發改委批文、付款憑證)、裝修合同、付款憑證;

(8)償還商業銀行貸款: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個人綜合貸款還款計劃查詢列表。

7、擔保資料:

(1)貸款時採用房產抵押或者有價證券質押擔保方式的,提供抵押或者質押權利清單、權屬證明文件及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者質押的證明;

(2)貸款時採用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的,提供保證人簽署的階段性保證合同及抵押物權屬證明;

(3)貸款時採用住房公積金質押或者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的,提供保證人同意擔保的書面擔保承諾書。

(三)貸款擔保

職工申請借款時有5種擔保方式由借款人自主選擇。即:房產抵押、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有價證券質押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質押。

借款人具備房產抵押條件的,管理中心(管理部)要積極協助借款人選擇房產抵押擔保方式。

1、房產抵押。

(1)房產抵押擔保以所購、建住房抵押為主,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父母、子女所有的住房進行抵押,還可用第三方房產進行抵押。

(2)抵押物的價值依據購房完稅證明(不動產發票)或評估價值進行認定。抵押物價值需要評估的,依據由管理中心委託的具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認定。

(3)貸款本息清償後,抵押關係當事人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4)申請二手房貸款的,必須採用房產抵押擔保方式。

(5)申請裝修貸款的,所裝修房屋可抵押的,必須採用房產抵押擔保方式;不能抵押的,可採用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

2、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

(1)開發商准入。凡銀行按揭貸款准入的房產開發公司,在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時,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業務,售房單位(開發商)須提供預售房許可證和銀行出具的准入證明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備案,在管理部備案的,管理部須報管理中心。

(2)針對每個工程項目,由銀行、管理中心和售房單位(開發商)簽訂《住房公積金住房抵押貸款合作協議書》。借款人在所購新房未取得房產證階段,由售房單位(開發商)辦理預抵押公告、登記,繳納貸款保證金並提供階段性保證。房產證一經辦妥,由售房單位(開發商)統一辦理借款人的房產抵押手續,解除售房單位(開發商)的保證。我市根據當地房價、貸款額度等實際情況,在風險可控範圍內對每個工程項目首次辦理貸款下限暫定為5戶50萬元。

(3)該貸款業務實行項目“備案、保證金、放款”同一地原則。售房單位(開發商)須在指定委託銀行開立保證金賬戶,按貸款額的5-10%交納保證金。用於違約、逾期貸款的劃扣、代償。

(4)貸款發放後,管理中心(管理部)定期檢查抵押物建設進度。抵押物竣工交付後,相關當事人應當及時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當抵押權人收存抵押權屬證明後,階段性保證責任方可解除。

3、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

(1)繳存職工在運城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的,在繳存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可採用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所購住房未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前,可由一至四名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提供階段性保證,房產抵押手續一經辦妥,解除保證人的階段性保證。

(2)保證人是行政事業單位、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國家電網、中國菸草、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人壽和中保財險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借款人貸款15萬元(含15萬元)以下提供1個擔保人,15萬元以上30萬元(含30萬元)以下提供2個擔保人,30萬元以上提供3個擔保人;保證人是其他國有企業的,借款人貸款15萬元以下(含15萬元)原則上需提供3個保證人,15萬元以上原則上需提供4個保證人。保證人在保證期間同意凍結其住房公積金賬戶。

(3)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只能為他人提供保證擔保一次;沒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擔保二次;擔保二次的,在擔保期間,不得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借款人及配偶、保證人簽署承諾書,同意當貸款出現連續違約3個月時,管理中心(管理部)直接劃扣本人住房公積金代償借款人住房公積金違約貸款。

(5)保證擔保人的擔保年限可在法定退休年齡基礎上延長5年。

4、有價證券質押。

(1)繳存職工可持商業銀行存單、憑證式國債等由管理中心(管理部)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為質押物申請有價證券質押貸款。

(2)質押總額須等於或大於申請貸款額度。

(3)質權人對出質人提交的質物進行查詢和認證,申請人須按要求分別辦理有價證券現值評估和銀行質押手續。

(4)質權人與出質人簽訂質押合同,辦理質押期間質物凍結止付手續。

(5)貸款本息未清償前,質權人妥善保管出質人提交的質物,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5、個人住房公積金質押。

(1)借款人未向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可以採用住房公積金質押擔保方式。

(2)住房公積金質押擔保保證人與借款人為同一繳存地的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保證人以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3)質押擔保保證人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未向他人提供擔保。

(4)借款人及質押擔保保證人人數之和不得超過6人。

(四)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1、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應當在運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下,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不高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裝修自住住房所需資金的規定比例,其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房價的80%;購買精裝修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60%;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據市場行情限定最高平米單價,但最高不得超過總價的50%;裝修自住住房貸款的,最高每平方米1500元且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20 萬元;償還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按揭貸款餘額(按揭貸款滿一年後,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按揭貸款)。

(2)採用房產抵押擔保方式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

(3)採用有價證券質押擔保方式貸款的,質押總額須等於或大於申請貸款額度。

(4)採用住房公積金質押擔保方式貸款的,借款人及質押擔保保證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之和不得低於貸款額度的70%。

(5)月還款額原則上不得高於申請人家庭月收入的60%。

2、貸款期限由借款人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但貸款年限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採用房產抵押、售房單位(開發商)階段性保證加房產抵押、有價證券質押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質押擔保方式貸款的,貸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0年;採用職工聯保加房產抵押擔保方式貸款的,貸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20年。

3、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執行。

貸款期限為1年以內(含1年)的,按合同利率標準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若遇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起執行相應期限檔次利率。

(五)貸款辦理時限

不需要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的貸款申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需要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的,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

房屋登記機構要加快辦理房屋抵押手續,在受理抵押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抵押登記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及受託銀行應當在借款人辦妥擔保手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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