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弑母少年重返学校,你怎么看?这种毫无悔改之心的人,值得培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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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湖南益阳沅江市泗湖山镇少年吴某持刀杀害亲生母亲9天后,因未满十四周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已被警方释放。目前,吴某已被带离原生活环境,由其监护人及公安、教育、镇政府共同对其进行定点监护管理,并进行心理疏导、法制辅导、文化教育等。



对于这样的问题少年重返学校,确实引起了不少学生家长的恐慌。对此,网友们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孩子也是受害者,应该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多的网友则表示该少年应该受到惩罚。

其实对于吴某,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还真不好处理,虽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有网友就提出,吴某应当由政府收容教养,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刑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什么时候才算是必要目前还缺乏系统、具体的认定,况且该由政府哪个部门、在何处、如何进行收容教养等相关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


所以如何处理吴某,我们还是期待政府的安排,相信在通过多部门的联合行动后,一定会妥善处理。虽然吴某犯下如此大错,但是其似乎没有悔改之意,因此也有人说这样的人还值得培养吗?

吴某现在是12岁,其已经有了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思想,虽然其犯下了如此大错,但从客观方面来说还有挽救的可能,我们的社会当然不能放弃,但在挽救的时候需要特殊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不可放之任之,以避免将来给家人和社会再次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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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之前,湖南益阳沅江市,12岁的六年级男生吴某持刀将34岁的亲生母亲陈某杀害,原因仅仅是母亲发现他抽烟之后打了他。此后他的冷血反应更令人吃惊,在家中睡了一觉还用母亲的手机发短信为自己请假。在接受采访时,他的一番话再次引发争议。

问:“为什么要抽烟?”

答:“我们班几个同学也抽。”

问:“你把你妈妈杀了,你认为错了没有?”

答:“错了,但是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妈。”

问:“那以后怎么办?”

答:“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就在大家还在讨论是该对其严惩还是进行心理疏导时,新的消息传出来了。因为吴某没满14岁不能进行拘留所或者少管所,所以被释放,由家长接回监管。

吴某的家长会教育好他吗?

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对他不闻不问,爷爷奶奶陪在身边去只会娇惯溺爱,等父母发现吴某出了问题也只会暴力教育严格管教。从吴某弑母之后所讲的话不难看出,他根本没有最基本的是非观和道德观,可以说是个教育失败的典型。现在母亲被他亲手杀死了,让其回到爷爷奶奶和父亲的身边真的能教育好吗?答案显而易见。

一个残忍弑母的少年,在一周之后被放了出来,诚然,在法律上他不满14周岁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可是,他造成的犯罪事实和危害是不容忽视的。如果在他尚未认识到自身问题时就让其回归学校教育,显然是不合适的。遭到其他家长们的反对也在情理之中。

我理解其他家长的态度,没有哪个家长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12岁弑母的男孩待在一起。主要是他毫无悔改之心,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他的底线在哪里,如果让他重返校园,对于其他学生和老师来讲无疑是个定时炸弹一样的存在。

先不说他值不值得挽救,仅仅是让他就这样重返原来的学校肯定是不合理的。

让他的监护人继续监管后果可想而知,让他返回普通学校教育不符合现实,对其放任不管也不合理。其实他更应该被送到类似工读学校或者少管所的地方收容教养,那样既能保障他受教育的权利又能让其受到相应的惩戒。

其实,在《刑法》的相关条款中,对“收容教养”是有规定的。对待那些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罪犯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其收容教养。只是现实很无奈,很多地方根本没有收容教养14周岁以下少年的执行场所。

最后我想说,对待特殊情况,还是要有相应的惩戒手段。既然他已经有了犯罪的能力,那么也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夜雨如书


抽烟,撒谎,偷东西,长期殴打母亲,因为母亲发现其把4包烟抽完,对其殴打,于是选择杀害自己的母亲

在杀害母亲后回到案发现场还可以笑出声来,可以说出,“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这样的人,岂止是劣迹斑斑,就是一恶魔。

我不是教育学专家,我无法断言,他会不会变好,我也相信12岁的他,也许出生的时候也是单纯,是后天的各种因素最终塑造了这样的一个恶魔。

但是有两点,

第一,一个人做错了事,是应该被惩处的。哪怕他年龄再小,但是错误就是错误,不能当做没有发生。

法律上,的确不满14岁,他不会被刑事处罚,但是我们就当作没有发生这事吗?我们就接受这样的结果吗?

我觉得这是对一切听话的孩子,对好人的不公平。

第二,无辜的人不应该也不需要选择容忍

他当然需要教育,他当然需要教导,他实在太需要了,但是这个责任不应该给普通的学校,普通的老师。

他的同学,理所当然面对这么一个人会害怕,甚至我认为也非常的有风险。

那么普通人的他们,为什么需要让自己和这么一个孩子在一起学习。

也许会有人说,放在一起学习,也许利于这个12岁少年的重新来过,但是,他的错误他买单,而不是所有人陪他受过。

何况,一个如此漠视生命,漠视亲情和道德的人,如果有天他老师批评了他,有天他的同学无意中伤害了他,甚至有天他单纯的自己不满意某个人。

他会不会再伤害别人?我认为很可能会。

我国目前已经没有少管所,但是对于这群恶魔一样的少年,应该如何管教,如何控制,如何防范,我认为也许更值得让人深思


廖彩琳律师


12月1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弑母案终于有了结果,益阳市公安局、益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小孩未达到法定年龄,吴某目前已经被警方释放。

这小孩绝对是家庭教育的失败,从小被溺爱惯了,必须让其发自内心的悔过,请心理专家对其进行教育疏导。

我想,在他没有悔过之前,重回学校是不可能的!任何学校也不可能接纳一个“杀人犯”,而且其他学生家长学生也不会同意这样一个暴躁无情的人呆在自己身边。

2018年12月2日晚间9点多,湖南12岁男孩吴某吃完晚饭后在家抽烟,母亲不让抽,说上不听,其母便用皮带抽打了儿子,儿子一气之下,拿起厨房的菜刀将亲妈砍了20多刀,惨不忍睹,年仅34岁的母亲含恨当场死亡。

杀死母亲后,吴某显得非常冷静,并未有一丝害怕之意,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带着2岁的弟弟,还用母亲的手机向老师请了假。



悦游四方


感到非常震惊!

首先,我们必须得认定,12岁男孩吴兵犯了杀人罪,他已经犯了大错。虽然他年龄很小,在现行中国法律框架内,没有适用条款,但并不能证明,他没有犯罪。犯罪的行为和性质是已经能够确定的,手法手段也是相当的恶劣。如果仅仅是因为年龄小,就法外开恩,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那我们只能说,现行的法律存在极大漏洞。因为法律的确对于他这个个案,没有适用的条款,但是现在没有适用条款,并不意味着将来也没有。

法律没有规定,框不住吴兵的这种行为,就释放了他,可是道德和伦理却不能默不作声。按道理说,这件恶性事件的发生,法律并不应该缺位。可法律缺位了。那么道德的声讨不可缺位,伦理上也不能袖手旁观,全社会的舆论也不会甘于沉默。

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就能像没事人一样,正常生活,正常读书,正常面对一切?不可思议啊。如果是过失杀人,尚有情可原,这不是啊,这是有主观作案动机,且做案手段残忍。虽然吴兵这个孩子年龄还小,但是他这种有“毒”的思想观念,却具有强大的社会破坏力。

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序良俗,而且在全社会制造了一种不安全隐患:12岁或未成年的孩子就可以杀死自己的父母而不承担责任。

不知道当地是怎么想的,居然还要把这个孩子放回原来的学校去读书。这么多孩子们,看到这个曾经杀死自己母亲的人,会用什么眼光去看待?谁能保证吴兵就真的不会再杀害自己的同学?那时他会说:我杀的是自己的同学。

不仅家长有强烈的恐慌,而且,远在中国北方的我,都感觉到一种不可思议,感觉到一种社会认知方面的恐慌。好似说,你看,

东北虎是国家保护动物,它吃了一个人,可国家有保护规定,也不能把它关进牢里,还得让它自由自在的在大街上行走,因为他是国家保护动物,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能把他关进监牢。呵呵呵呵,这种逻辑有些混乱了哟!它只能继续吃人了。

吴兵能亲手杀母,已经具备相当的社会危害性。不仅不给予相应的教育和管理,反而释放后还要到原学校读书,这不就等于是放东北虎进集市吗?

真的为这种情形担忧!!!违背常理呀!!!


跟我学公文


不值得让其他孩子冒着被无辜杀害的危险,把他放回学校培养。

目前没有媒体报道这个孩子心理有问题。那么这个孩子的凶残冷血,要么是天性如此,要么是后天教育缺失造成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一般普通常规的教育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最需要的应该是当头棒喝,虽然能不能喝醒还得两说。

其实,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他已成了一个烫手山芋。学校因其他家长的抵制拒绝他回校,相关部门也按《刑法》的相关条款遣送他回家。而他最应该承担起管教职责的父亲也决定撂挑子,向政府哭诉家庭困难,请求政府全面接管他的孩子。细看这个父亲写的家庭情况说明,分明耍起了无赖:“他现在才六年级,还在九年义务教育之内,读书是最急迫要解决的问题”。急迫个毛线,儿子都弑母了,还想着九年义务教育。当然他所说的教育,不过是让别人帮他承担教养的责任而已。生而不养生而不教,父亲这两个字他真心不配。

好像目前有一个解决方案,由学校配两名老师上门家教。呵呵,真是一个有爱的社会,大家赶紧拍手称赞吧。


TANGIN瑞士天珺表


中国有句古话:三岁看老。即使做父母的有过错,拿刀对准父母的时候,此人已经犯下了十恶不赦的大罪,何况亲手杀死母亲,又很淡定的向老师请假。如果这个学生上学校,怎能让老师安心教学,怎能让其他同学认真学习,怎能让邻居很淡定的生活。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候杀人的人,居然成了没事人,实在让人匪疑所思。这样的人不应该留在学校里,留在社会上,他是定时炸弹,一旦老师吵他,同学和他发生误会,这必将对他人造成伤害。对他而言,杀死亲妈,公安机关不认罪,会不会让这个孩子没有畏惧之心,一旦大开杀戒,如何是好?

因此建议送进监狱,真的不值得培养,毕竟年纪轻轻,身上已经有一条人命,何况还是自己的妈妈?


李治亚文史博客


当然了,可能造成这个孩子如此性格肯定是有很多原因:比如1.家长的溺爱或教育方式不当!2.过早接触社会不良习气,没有及时得到很好的纠正。3.学校在各别问题孩子的教育和引导方面没有好的处理方式方法和途径等等。但这些都不能成为小恶魔杀母十恶不赦罪行的,脱罪的借口!对待这样的小恶魔即使是法律上没有规定对他处以刑法的规定,也应该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措施严加管束,不能就这样让他从返社会和学校!

为什么不能如此简单的处理?1.试问哪一个家长愿意让孩子和一个杀母的孩子一起上学、一起生活?那是和恶魔在一起生活啊!你知道到哪一天哪个同学一不小心惹他生气了,他在把同学杀了都是有可能的。因为很有可能在他的潜意识里,我把我妈杀了都没事,不差这一个!2.哪个老师敢教这样的小恶魔?这样的孩子老师敢说吗?敢管吗?最主要的是针对这样的特殊孩子,需要特殊的心理疏导和管束!那我们普通学校里的老师有这样的能力和精力吗?

所以说这样的孩子,即使法律无法处罚他,那也不应该把他就这样推给社会、推给老师、推给无辜的孩子和这些孩子的家长!因为这样的孩子说不好听的就像一个炸弹一样,不一定什么时候就有可能爆炸!更可怕的是他还不是定时炸弹,定时炸弹你还有可能控制的住!对恶魔来说你是防不胜防的!

再有从社会影响的层面上来说:1.首先在这个事件之前就已经有好多的这样的案例发生,而往往却没有好的办法来解决!很容易引起恶魔身边人的恐慌,不论是孩子还是家长,很有可能没有心思去学习和工作,因为人身安全没法保障!2.很多不良少年甚至是渣子少年,都深深的知道未成年保护法对他们免于刑责的规定,本来没事就经常拿这个规定恐吓好的孩子,这一有典型例子了,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的恐吓同龄孩子甚至做出更为过激的行为!

所以我个人认为,这样的孩子依法虽罪不至死,但也不应该就这样让他回归社会!希望有关专家研究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叶漫花艺工作室


我建议这个父亲亲手送这个孩子上路吧……如果你还爱你老婆的话,如果你还是个男人的话,不这样做,你一生都将在噩梦中度过,你无法面对死去的跟眼前这个活着的。我如果是你,我一定亲手处决这个孩子,一家人团聚,可能只有这样灵魂才能得到释怀。我可能想法很偏激,但我觉得有些东西不是一句我错了就可以原谅的……有些东西一定需要用命去还的。


独帜不群


对于12岁的孩子杀母的行是值得我们全社会关注的一件事。

那么该不该重回校园的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必须回校园接受教育。

12岁的孩子出现这样的问题的原因是什么导致的,大家都忽略了,首先和家庭教育,家长的言行是密不可分。12岁未成年的孩子对事物的认知能力还没有成熟,如果学校和社会都不管不顾,不让其参加正常的教育本身对社会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所有使其重返校园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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