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知娛樂法線下沙龍”成功舉辦

2018年11月4日(星期日)下午,由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與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聯合舉辦的第三十一期“虎知娛樂法”沙龍,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求是樓成功舉行。 虎知娛樂法沙龍由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虎律師發起,此次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承辦。

本次沙龍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老師慕曉主持,邀請分享嘉賓包括王紅梅(中文在線法務副總經理)、孫聰(影視法務)、王輝(律師)、趙虎(律師)以及點評嘉賓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老師李天志。此外,虎知娛樂法的廣大群友以及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生等幾十人也不顧北京初冬“悽風苦雨”的阻礙積極報名參加了此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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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龍現場


本次虎知娛樂法線下沙龍分為嘉賓分享、專家點評以及交流互動三大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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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曉老師

下午兩點整,主持人慕曉老師宣佈本次沙龍活動正式開始,慕曉老師先為大家介紹了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以及北二外國際法學院的情況,慕曉老師指出,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是1964年在周恩來總理親自指導下建校。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是一個年輕的學院,十幾年前叫法政法院,2015年獨立出來,就稱為國際法學院。國際法學院依託北二外國外一些優質資源特別是小語種資源也做了新的突破和嘗試,如跟北京知識產權局共建了首都國際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交流基地等,慕曉老師的介紹讓大家對北二外以及北二外國際法學院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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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紅梅老師

嘉賓分享階段首先由王紅梅女士給大家帶來了“影視作品中歌曲使用的問題”的精彩分享。王紅梅女士指出,任何影視作品中都少不了音樂的存在,影視作品中的音樂一般分為委託創作和非原創型兩種。在非原創型音樂作品在影視作品中使用最好還是要取得許可之後再使用。通過幾個典型案例之後,王紅梅女士認為:法院認定影視作品中的音樂是否侵權一般考慮:使用時間長短,是否有營利,使用歌曲是否能完整表達作者想表達的思想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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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聰老師

隨後第二位給大家帶來分享的是孫聰女士,孫聰女士給大家帶來的分享是“影視作品中肖像權的保護問題”。孫聰女士認為,侵犯肖像權中的以營利為目,只要證明有實際損失就可以,並舉了某公眾號以商業營利為目的在文章顯著位置擅自使用李冰冰肖像進行宣傳的例子。隨後孫女士為大家分享了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別人肖像如何進行保護的問題。隨後孫女士又以魯迅肖像為例,探討了死者肖像權保護的問題,孫女士認為對於死者肖像權的保護不要求以營利為目的,只要有汙損等行為就構成對死者肖像權的侵犯。

在經過半小時的茶歇之後,主持人慕曉老師宣告沙龍下半場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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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輝律師

下半場開始後,王輝律師給大家分享的內容主題是“避風港原則在視頻版權保護中的異化和調適”,王輝律師指出“避風港原則”在司法實踐中和學術上都存在爭議,沒有一個統一的意見。最近的國家劍網行動也提到了這一塊的內容,不得濫用“避風港原則”侵犯他人版權。隨後王輝律師從相關規定以及司法實踐、異化現象的梳理、建議等幾個方面展開為大家帶來分享。王輝律師指出目前很多視頻運營商自己註冊很多賬號,假借p2p模式利用“避風港原則”牟利,這完完全全是一個侵權的狀態。一個良性運作的“避風港原則”應該是要充分考慮到版權人、網絡服務提供者以及社會公眾利益訴求的。最後王律師給出了要建立起高效透明的投訴系統等破局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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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虎律師

最後為大家帶來分享的是趙虎律師。這次趙律師給大家分享的是:影視作品中的侵權問題,主要圍繞實務中辦過作家陳某訴《衛子夫》片方侵犯其改編權、拍攝權等著作權一案展開。趙律師的分享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部分:案件的介紹、辦案思路、相關的法律法規等幾個方面展開。趙律師表示在接《衛子夫》這個案子之前進行了深思熟慮,並做了大量工作才準備接此案。案件介紹:在確定接此案之後,趙虎律師及其團隊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陳某的原著,《衛子夫》電視劇的反覆觀看,然後進行細節情節的對比,找出《衛子夫》電視劇和陳某原著情形相同,相似的地方,這部分工作也花了大量的心血,並在開庭之後對對證據進行了精煉。隨後又去圖書館還查詢了大量資料,用來證明片方的獲利等情況,以及對上述證據進行公證。隨後趙律師表述又分享了自己的辦案思路心得。趙虎律師通過形象具體的案例,向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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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志老師

趙虎律師分享完之後,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的李天志老師對以上四位嘉賓的分享進行了點評。

在李老師點評完之後北二外的學生和虎知娛樂法群友與嘉賓進行了交流互動。

時光飛速,歲月如金,一個下午的精彩分享隨著最後一個環節結束也劃上了完滿的句號。大家紛紛表示不捨,並最後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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