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湖南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明年4月1日恢复执行调整前价格

衡阳日报综合12月7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确保冬季保供、节约用能,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启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联动上调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具体说来,在这期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9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最高联动上调0.37元/方,联动上调后,9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分别为:3.33、3.33、3.33、3.69、3.57、3.57、3.38、3.73、3.99元/立方米。2019年4月1日恢复执行调整前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这只是针对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对居民用气则是保量保价,门站价格不上浮。

为什么到了冬季就会启动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最高联动上调0.37元/方是如何计算出来的?针对低收入群体又会有何保障措施?对此,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根据国家部署,大力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非居民用气价格得到大幅度降低,用气企业得到了实惠。在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同时,国家不断扩大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允许上游供气企业在采暖季上浮供气气源价格,并要求各地建立上下游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蓝天保卫战的持续推进,国内用气规模不断扩大。由于国内气源资源有限,国际气源受油价上涨影响,加之我国进口规模大,造成进口气源价格上涨。今年以来,由于气源紧张,冬季气源有一定缺口,价格出现上涨。为此,中石油公司已从9月1日起上调湖南供气气源价格。(编辑:谢丹 责编:雷昕 三审:李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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