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杨寿强


用“继承”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我国的土地产权类别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组织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例如在宅基地上建房子。

值得一提的是,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也许这是你所表达的“继承”,但转让要满足一些必要条件(如下)。

1、宅基地“继承”的提前是本村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2、城镇居民不允许买农村土地

按照题主的意思,户口不在村里,应该属于城镇,意味着你不是村集体的成员,那么你已经丧失了受转让的条件,因此不能“继承”村里的宅基地。哪怕你有钱,想买村里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不允许的,因为官方明令禁止城镇居民下乡购买。

年初,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这个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个原则不能突破,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

相信不少人也会疑惑,如果户口是村里的,是否可以使用祖辈、父辈的宅基地及继承房屋的财产权。事实上,这些都是被允许的,在我国土地管理法、继承法都是有相关规定的,不过具体要满足各省市的宅基地管理办法。

3、户口在农村有权利申请宅基地

当然,也会有一种户口在农村而没有宅基地的情况,往往是因为常年不在老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但不需要担心,可以向村集体组织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退休干部、回乡定居的职工、退伍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侨眷、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户口人员,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建住宅的;

(三)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用的;

(四)确实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家后无宅基地的;

(五)规划新村、镇后需要安排宅基地的;

(六)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

总的来说,宅基地使用权是国家给予农民的一项的社会保障,保证农民“居有其屋”,只要你有农村户口,你就享有宅基地的终身使用权和一定条件的自主转让权。


金十数据


我作为一个乡镇工作了十多年的基层干部,很荣幸地能被邀请回这个问题。

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如何后辈的户口不在农村,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土地管理政策都没有明文规定不能继承。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农村约定俗成的规矩。参考我县的棚户改造项目,如果是祠堂和众厅只要是房屋名下的所有人,都可领取拆迁补偿安置费。因此祖辈的宅基是可以继承的。



但是如果老宅基上的房子要翻新改建,户口不在农村就不行了。

前面所说的继承的只是房屋的权属,而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如果户口不在农村的就不具备申请改建的主体。

如果要改建的话,先要把户口迁回原农村。再打申请到村组申报,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经乡镇土管所(群众只需出工本费,其它费用不用交)报备,规划所同意后,老宅就可以翻新改建。



如需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还需找到当时老宅基地的土地批文,办理好土地落地测绘,到县级土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如有不当之处,还请留言指正。


农村也有广阔天地


这个确实是一个问题,我也是农村的,也面临这个问题。目前我爸妈在农村,有一个宅基地,有一套房子。但是现在我的户口也不在农村了,也面临同样的问题。确实父母的房子是我出钱盖的,如果不能继承,确实存在不少的问题。不过现在按照法律来看,如果不是农村户口,确实宅基地是要收回的。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属于村集体的不是个人的。

现在城市化加速,很多人在城市里买了房子,也有不少人成为了城市户口。成为城市户口之后,就相应的放弃了农村户口。没有了农村户口,也就相应的失去了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所以说这个问题从法律上讲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感情上说,确实是有点过意不去的。不少人虽然离开了家乡,进入了城市,但对于家乡还是有很深的感情的。

农村的租屋继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宅基地确实属于集体所有,属于自己所在的村子。正如不少村子都规定嫁到外村的女孩,不能继承宅基地一样,户口不在了就不能继承宅基地了。城市里的房子不论户口在哪里都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农村的不行,这个是有点不合理,但这个也是农村宅基地的特殊性吧。


深度军备


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能继承吗?这个问题大家可以想一想,现在的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当然了,我国是重视人民权利的。

所以说,户口即使不在农村,我们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也是能够继承的国家规定的国家给我们老百姓留下的权利。

我们的宅基地是国家规定的,可以保留的。所以我们大家不要太过于担心自己的宅基地,因为不是农村的户口,而被国家收回。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所以,我们要坚信,中国会带领我们,走向富强。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和幸福。

非常感谢给我的这个平台,非常感谢大家的阅读。以上仅仅是我个人的观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非常感谢。


人生阐述者


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答案是肯定的。

按照目前国家修订版最新继承法的规定,祖辈留下的宅基地,不管子女户口是否迁出农村,都依法享有继承权。

去年农村土地确权专项整治后,农村合法公民依法享有一户一宅的优惠政策,不管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子女都享有祖辈遗留下来的宅基地,依法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本着人走宅走,人留宅留的政策,后代继承祖辈遗留下来的宅基地,仅仅指宅基地上的房屋的使用权,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翻新,不能重建,不能转让,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我的老家是麻城


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但是,根据我国土地政策,宅基地是集体的所有制,不是私人财产,非农人员因不是村集体成员,所以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祖辈留下来的房屋。房屋因年久失修或者倒塌,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就归集体所有,不得在宅基地上重新盖房子。



如果是农村户口,村集体成员,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父母双亡后,子女可以继承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上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你符合农村“一户一宅”的建房标准,嫌老房子破旧也可以维修,也可以申请原拆原建,拆旧房盖新房。如果你是一户多宅,等房子老化倒塌后,村集体将没收你的宅基地。如果被集体征收,集体将会给予房屋相应的征地补偿款。



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欢迎大家一起都来说一说,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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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舅说事


这是一个很多人都普遍关心的问题,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并非是一种所有权。宅基地本身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他们按照一定的分配规则,将其免费借给以户为单位的成员使用。也就是说,某户村民对自己住宅下的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不享有所有权。但是,他们对于在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住宅本身,是享有所有权的。

明白了这一点,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如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借给某户村民使用的,原则上只要“该户不绝”,宅基地使用权就不会收回。如果该户村民后继无人,比如子孙后代都进城落户了,老一辈的人都相继去世,那么这一户就成了空户,宅基地使用权就会被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本身是不发生继承问题的。但是,宅基地上的住宅本身是该户村民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由子孙后代予以继承的。那么问题来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继承,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难道要把房地分开来单独继承吗?

在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操作的,子孙后代可以居住,也可以用来出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其他成员。唯独不能让小产权登记部门,将该宅基地变更登记到自己名下。


冰焰


你好,首先要纠正一下,应该是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房屋能继承吗?因为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农民只有使用权,所以是无权继承宅基地的,但建在宅基地上的房产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根据2017年新的宅基地政策显示,非农业户口居民不再享有在农村购买宅基地的权利,并且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明确规定不能再有确权登记。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农村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所有权是一种遗产,可以由自己的亲人继承。但需要提醒的是,非农户口的城镇居民在继承之后,所住房屋不能随意扩建、翻建、转让或出售。当宅基地处于闲置之后,村集体组织可以依法收回。


叶公来帮忙


在农村不少的年轻人,因为孩子的上学、以及工作的原因,很多人都把户口迁出了农村,但随着土地确权的到来,很多人都在问‘户口不在农村,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能继承吗’答案是: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

一:为什么不能继承宅基地?

在农村很多人都没有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农民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国家是有权利回收宅基地的,随着土地确权实行,希望农民在这方面的意识有所提高。

二:哪些是非农村户口可以继承的?

有的人就问了,那祖辈留下来的宅基地不能继承了,那是不是就什么都没有了,不是的这样的,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属于你祖辈留下来的财产,作为后代是可以继承房子的,但是在继承期间是不能进行修缮或者重建的,直到村集体对宅基地进行回收,并且重新分配。

以上就是我个人所了解到的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乡野XM


林大哥成年以后在大城市里工作生活,同时也把户口迁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

随着自己离退休的年龄越近,林大哥想回农村老家生活的念头就越强烈。

可是,让林大哥郁闷的是,当他想回老家在父母遗留的老屋宅基地上重新建房的时候,却被村委会告知:

林大哥已经不是村集体成员,不能在祖辈遗留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

林大哥不能理解,难道只因为自己的户口不在村里,就不能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吗?

为了解答林大哥的疑问,村支部书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物权法》、《继承法》等多个法律法规方面,耐心细致的回答了林大哥的问题。

第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也就是说,根据《继承法》林大哥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却无权继承建造房子的宅基地。

第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

城镇居民如果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农民住宅或者“小产权房”,是不能在村集体得到宅基地确权证和办理农村住宅土地使用证和不动产权证的。

第三、如今,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实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

也就是说,子女在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后,其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同随房屋转受给继承人。

可是一旦出现下列这些情况之一者,将不可以再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各位可以参照理解:

①父母原是农村村集体成员,但是子女户口已经迁出,不属于村集体成员,在农村宅基地确权以后,不能享受继承父母宅基地的权益。

②宅基地长期闲置或者房屋长久失修,倒塌损毁的,子女将失去宅基地的继承权。

依照2017年我国农村最新宅基地使用政策,闲置两年及以上的宅基地将被集体收回。被收回的宅基地子女是无法继承使用权的。

非农业户人口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如果房子一直存在,则一直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是,如果房子失修倒塌,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重新分配。

林大哥就是因为父母遗留下来的房子已经倒塌,宅基地被村集体收回,才失去回老家建房居住的机会的。

除此之外,村支书还告诉林大哥,没有经过村委会批准违规使用的宅基地和超出“一户一宅”面积要求的超出部分,不能确权,也是会被村集体强制收回,属于不可以继承的部分。

林大哥听了村支书的解释,只好打消了回老家建房的念头。

不过,他又问了一个问题:如果自己是农村户口,且在农村没有房子,难道也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

对此,村支书是这样回答的。

只要你是村集体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建房标准的,既可以对老房子进行维修,也可以申请原拆原建、拆旧建新。

当然,如果是一户多宅的,等老房子老化倒塌以后,村集体有权收回老房子的宅基地。

如果是没有倒塌之前被村集体征收,集体也会给你一笔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款。

当然,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想要把父母遗留下来房子保留的久一点。

最好是在父母还健在的时候,帮父母经常维修一下,或者重新翻建,让父母的居住条件也能得到改善。

听完村支书的介绍,林大哥有点后悔:

早知道这样,趁父母健在的时候,帮他们把房子重建一下,现在自己不也能享受田园式的健康生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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