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的感触
清朝宗室封爵制度的产生和完善促进了清朝宗室集团的形成和发展。入关前,清宗室拥有很大的权力,他们可以统辖其名下的八旗事务,参与政治并且拥有兵权,是掌控国家军政大权的主要力量。
努尔哈赤作为族长,只称“淑勒贝勒”或“聪睿贝勒”,意思与“首领”或“酋长”一样,且“贝勒”多为蒙古各部落首领称谓,不以爵位来看待。
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并改国号为“大清”,改元祟德。为了能够充分调动满洲贵族的积极性,确保军事上的优势,特将宗室爵位定为九等:
如此,清宗室封爵制度形成初步的雏形,并在此制度的影响下,贵族集团纷纷统兵出征,冲锋陷阵,为清朝的基业立下汗马功劳。
清军入关后,介于其建立统一王朝的军事需要,清帝对战时有功的宗室逐一进行封赏。
顺治元年(1644年),清世祖福临将都城迁至燕京并颁布即位诏书,该诏书的颁布,肯定了宗室集团在清王朝统一战争中的功劳,并愈加肯定了他们的政治地位。顺治六年又规定:“宗室列爵十等”在九等爵之外增加了奉恩将军,还对每等爵位的承袭办法进行了规定。此次的分封多达九十六人,促使宗室成员人数远远高于入关前的数量,为宗室集团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封爵制度的初步确定,是为了迎合特定的政治需求。故而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宗室封爵制度也经历了多次的修改和补充。直到乾隆十三年(1748)《考试受封表》和《钦定封爵表》的出台,才确立了最终的封爵制度并且一直执行到清王朝覆灭。
除了封爵等级的完善,为了保持和维系宗室封爵特权,清政府还对宗支后继,宗妇数量等级,宗室服饰标志等问题,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
野谈历史
清朝爵位依然沿用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没有爵士。藩王不用去番地。爵位分三类,宗室爵位,异姓王功臣爵位。蒙古爵位。
那宗室爵位如下: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这四种爵位必须是当朝皇帝的儿子才能赐封。
异姓王(功臣爵位)如下:一等诚嘉毅勇公,一等诚谋英勇公,一等嘉勇忠锐公,一等武毅谋勇公。余此类推。还有二等,三等。而且还可以世代接替(世袭罔替)
在这里我们比较熟悉的和珅,原袭三等轻车都尉,后晋爵至一等忠襄公;(当朝一品大员,公爵),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有功,授封一等毅勇侯(当朝一品,侯爵)。李鸿章授封一等肃毅伯(当朝一品,伯爵),他死之后才被追封为侯爵。台湾首任巡抚刘铭传,赐号骠勇巴图鲁,授封一等男爵。也就是说 他是省长+男爵。比以上几位品级都低。
蒙古爵位:首先说明一点,蒙古爵位在清朝没有一点权力,也没有俸禄也只是象征性的听从中央政府的册封。
爵位封号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札萨克台吉,一二三四等台吉,固伦额驸,和硕额驸,郡主额驸,县主额驸,郡君额驸,县君额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