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代表墮落,舉報別人的人才是真正的道德淪喪”,羅永浩怎麼會說出這樣的話來?

八卦氣象臺


他前一句話是沒有錯啊,吸毒怎麼就代表墮落了。也許那個吸毒者本身也是受害者呢。但他下一句就說的要遭人錘了,人家都在吸毒,如果你道德不淪喪,你就應該去舉報他,並不是說你的舉報把他送進了監獄,這是他該受的懲罰。你的舉報是把他救離火海,難道你作為一個有道德的人,要看他家破人亡是嗎?或許你只是一個陌生人,不關心吸毒者生死。但羅永浩你這句話也配不上一個公眾人物該有的形象,而寧財神出獄後,對吸毒一事的態度是:“完全不後悔,這有什麼後悔的。”這種人就不配出現在公眾面前,怎麼對得起為我們流血犧牲的緝毒警察啊。而羅永浩在娛樂圈也是傲慢無知的,說這話活該自己打臉。最後呼籲大家,舉報他人吸毒是大功一件,是有人性的行為。





8天晚


這個問題真的很惡毒,惡毒的讓人倒吸一口涼氣。

1350多個回答,都在批判羅永浩,但是沒有人問一問,這話是他說的嗎?在什麼場合下說的?是原話嗎?

起初,我是不信的,因為這不是一個正常人或者一個企業家能說出的話。

最後,我找到了那張微博原圖。

果然,這是一次斷章取義的解讀,網友是很容易被引導的,老羅不冷靜的言辭,特別容易被曲解誤解,我相信他原本不是這個意思。

他的原意是,財神是被"朋友"拉下水,在朋友家被這個朋友出賣了。

不論怎麼說,現在可能沒人想知道他表達的真正意思是什麼了!

雖然很替他惋惜,但沒辦法,控制不了自己的言行,只能當個憤青,無法擔任創業重任。

這個世界沒有那麼多的善意,更多的是希望看你笑話的人。

有時候,學會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才是生存之道。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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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更新部分:

這幾天不斷收到網友質疑,認為我是在洗白羅永浩。

有些問題是我沒說明白。

羅永浩,很多人不太熟悉他。我是在他剛剛在新東方當英語老師的時候,聽過他在課堂上的一些言論,覺得一個人身上有種罕見的邏輯性,能夠真正就事論事。

他在課堂上也談過毒品的話題,當時他的大概意思是,毒品和墮落其實沒有直接關係,毒品也分很多種類,有些美國教授也因為工作壓力大而悄悄來兩口大麻。

但不能因為這個,就說教授墮落了。

他的意思應該是,吸毒這件事,是一個成年人的情感選擇,不能和品行掛鉤。

有些人不吸毒,但也用其他的方式墮落了。

據說孫中山先生年輕時也有過吸毒經歷,但不影響他成為一名革命家。

當然,我的觀點是:吸毒是絕對不能被允許的。我們不能拿歷史上的小概率事件,來要求所有人。

我還是覺得,應該吸取歷史教訓,嚴守法律!堅決禁毒,打擊毒品犯罪!

只是單純覺得在哲學範疇內來講,吸食毒品和品行墮落之間,確實沒有什麼必然聯繫。

以上。希望我這麼講,大家能夠明白,不要再誤解和攻擊我了。



臨淵野望


老羅14年因為寧財神吸毒的事情而在微博道出的這句話:吸毒不代表墮落,舉報別人的人才是道德淪喪”!這樣的言論我覺得看個人而言,吸毒確實不代表墮落,舉報吸毒幹嘛不去舉報販毒!這剛好也符合老羅的個性,你管我錘子不錘子好不好,賺不賺錢,你不買就不要BB!



老羅的想法應該是這樣:毒品永遠都是被抓的人上頭條,特別是明星,而且大部分都是被舉報來著,我也很納悶啊!躲家裡吸毒咋就這麼一抓一個準?還都是明星居多?人家在家裡吸毒,又不是跑外面當別人面吸毒,教壞其他人吸毒,也不至於吸完毒去危害社會,頂多睡覺了事!一旦被舉報了,吸毒的人基本上這一生名聲就毀了。賠錢、坐牢、封殺等比比皆是,反而販毒的照樣販毒,既沒有曝光,也不是明星,就算被抓,量不夠也罪不致死,關幾年出來繼續幹!



但是換句話說還是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沒人吸毒,那麼也就不存在販毒了,還是要從明星抓起,讓他們知道我國對於毒品是0容忍!


光圈與快門


吸毒的不一定是壞人,吸毒本身就是各人行為,只是法律把吸毒定為犯罪,受到了更大關注。

吸毒不是販毒,人們總是吧自己意願強加給別人。

人們對明星吸毒過度關注不過是借題發揮,轉嫁不滿罷了。

你說那一行沒有吸毒的?

孕婦吸毒難道不比明星更可恨嗎?

吸毒的不一定是壞人,好人不一定不吸毒。

最主要是你做了什麼。

社會仇恨更可怕。

錯事和壞人是兩回事

難道你在學校打一架就永遠是壞人了嗎?你也只是做了錯事壞事,不一定就是壞人。

只是社會懲罰有時比法律更可怕。



醋蛋液1九度


首先我們清理一下戰場,只討論題主提出的問題,請那些痛恨老羅“精日”的或者認為他是個錘子的朋友先出去,你們永遠正確。

好了,我們把整個問題拆開,第一部分,吸毒在法律上屬於什麼性質?

違法,但不犯罪。

那麼具體違反的是什麼法?




那麼,我們明確一下,在只吸毒不販毒製毒不強制和容留他人吸毒情況下,吸毒屬於違法行為,並且屬於社會危害較小,只殘害自身的違法行為。

那吸毒屬不屬於墮落?

我個人覺得,沉迷於一種有害健康並且難以剋制的嗜好、久而久之甚至會影響自己和家人或者社會關係的,可以稱之為墮落。但控制在自我傷害範圍內的墮落,只能由家人批判,而輪不到社會批判。比如我喜歡集郵是種愛好,沉迷於集郵到影響工作和家庭責任的時候,甚至為了集郵影響家庭日常開支的時候,作為關心我的家人當然可以斥責我,作為朋友和路人當然可以譴責我,但這個時候不存在道德優越感,你可以認為我的行為不對不負責,但你展開人生攻擊就是你借題發揮了。

所以我覺得面對公眾人物吸毒,你惋惜、譴責他對家人不負責都可以,但你要踩上一萬隻腳讓他永世不得超生,你一定別有用心。

最後回答一下下半部分的問題。舉報屬不屬於道德淪喪?首先可以負責任的告訴各位,我們的孔孟儒家是不贊成舉報親人的。

先給大家講一個孔子有關“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的故事。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矣。”(《論語子路篇》) 有一天,葉公(就是“葉公好龍”故事中的那哥們)對孔子說:“我們那有一位正直的人,父親偷別人家的羊,他馬上去官府舉報了他老爸。”溫文爾雅的孔子沒有立即表態,而是委婉地回答說:“我們那對於正直的標準要求不一樣,我們是父親為兒子隱瞞,兒子為父親隱瞞,於是,我們那兒的人都能行直道。”

舉報,大抵應該是連坐制產生後的手段,當時舉報的絕對目的,是獲利、報復和自保。那有沒有既不損害我的個人利益、同時不損害社會並且不夾雜私怨的舉報呢,我相信還是有的,他們單純的認為這個行為不對而不應該存在,所以希望其中止違法的行為,這一點,我並不完全同意老羅,我認為不能簡單的歸結於道德淪喪。但我並不支持舉報這種行為,因為這種不承擔後果的制裁之力太容易被濫用。


何俊怡1


仔細看文章,不要片面,也不要過度解讀。

為什麼吸毒是違法而不是犯罪,為什麼聚眾吸毒是犯罪,藏毒,販毒都是犯罪?

很多人都喜歡佔據道德領地,做“道德表”,認為凡是沾毒,一律該死。

吸毒的人群有很多種,當然,我說上面這些並不是袒護。

吸毒的裡面有一個大群體是被誘騙,甚至是強迫的,這種劇情在很電影電視小說裡屢見不鮮,這群人是無辜的,是某種鬥爭的犧牲品。

吸毒裡面還有個是好奇害死貓的群體,這些人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

所以說,雖然這些人都違法了,但未必這些人就墮落了。

下面那句話,舉報別人“在自己家中”吸毒。該不該舉報?當然該,但是呢?這明顯是個局,如果這個舉報人不是警察也不是臥底,那麼,老羅說的就非常正確了。


一隻壞貓


看了這個微博,我倒是不驚訝,這倒是像羅永浩所說的話,語不驚人死不休。而在之前曝光了羅永浩喜歡日本文化以及日本產品等的觀點上,也是有失偏頗,包括央視也點名批評過,我個人覺得作為一個公眾人物,還是講話需要注意的。



出了名的羅大嘴,不用我的產品都是sb

事實上,羅永浩的大嘴是行業內人盡皆知的東西,而且他特別是一個情緒化的人,比如說在之前的發佈會上,問號曾經在發部堅果Pro上一度哽咽,他說出了這樣的話:當有一天我的手機賣了幾百上千萬臺,連傻逼都在用的時候,你要知道這是為你們做的!



這句話也是讓很多人反感,作為一個手機廠商,一個企業家,一年的銷售量幾十萬部而已,在當時的情況下,說出這樣討人厭的話,讓投資者都很是氣憤,據說有投資人半夜給羅永浩打電話說問他,質問他為什麼要在臺上講傻逼,這樣的話。

不過消費者倒是很誠實,經過最厲害的兩款產品,堅果Pro和堅果Pro2,銷量也不過100萬部左右,確實沒有那麼多傻逼用羅永浩的產品。



毒品帶給中國的,是無盡的災難

而此次羅永浩微博裡的話,雖然是他很早以前講的也不能發,現在落後骨子裡,其實他是沒有分清楚我們所處的地位和其他西方國家是不太一樣的,同時他也沒搞清楚,毒品給近代的中國到底帶來了什麼。

我們說從1840年鴉片戰爭開始,毒品在搜刮完中國人的財富之後又成為了戰爭的導火索,而這次戰爭我們也都知道,以清政府的失敗而結束,從這以後就開始了屈辱的近現代史。



而因為鴉片,讓整個中國都陷入危機,鴉片戰爭之後,國不將國,是民不將民,它所帶給中國的,其實是近現代的虛偽。

而如今中國又再一次崛起,但毒品這個東西,實實在在還在威脅著整個國家和人民的財富。同時有那麼多的緝毒警察用,整日命懸一線做緝毒工作,難道羅永浩就可以理直氣壯的說吸毒的人無罪嗎?那是他自願?



三觀的確是跟我們不太一樣

對羅永浩來說,其實從他的講話中的確可以看出,他某些邏輯跟我們不太一樣,某一方面他可能是一個比較真實的人,但另一方面又顯得他與我們格格不入。

包括之前關於日本文化的某些言論,我們不否認,其實在大多數中國人眼中,日本的確是一個怎麼說相對比較優秀的文化氛圍,很多中國都沒有保留下來的東西,在日本很多地方,如今依然可以看到,這是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



同時在熊培雲的西風東土也曾經說過,日本人是真的瞧不起中國人,但中國人只是表面瞧不起日本人,這個話其實很有道理,遇見日本對於我們來說的確是有很多恩怨,但你日本如今的表現來說,確實是值得稱讚的,但顯然我們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素質的發展並沒有趕上經濟的發展。

但羅永浩所講的話,就有失偏頗了,我個人還是覺得言論自由雖好,但也要注意其說話的態度與方式,所要表達的意思也應該更清楚,而不是讓很多人都有歧義,尤其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來說!


互聯網的放大鏡


該驚訝的不是羅永浩為什麼說出這樣的話,而應該是為什麼大家會感到驚訝!驚訝代表很多人覺得他說的是違背“常理”的話,但這個“常理”是哪裡來的?它就應該成為常理嗎?改革開放前私有經濟是剝削的體現,這是常識,現在呢?羅只是說了一句會讓很多人不爽的大實話而已。

先看前半句,吸毒的人就一定代表墮落?誰告訴你們的?且不說很多吸毒的人是因為一時好奇或者被人帶偏才染上毒癮,大家搞先清楚:吸毒本身就不是犯罪行為,販毒才是。毒癮犯起來那不是說你意志堅定一點就能控制的,想想爾康同學,癮上來了連紫薇都想掐死!那麼這些因無知和交友不慎被坑的人必須被刻上墮落的印記?

相反,“舉報”這個事情是可以控制的,特別是那些出於私慾的“舉報”。如果說有人發現一幫匪徒想去搶銀行、搞爆炸,或者發現公職人員有貪汙瀆職行為等等,這類舉報當然沒什麼問題!因為這類行為有損他人或者公共利益,相反舉報不但對舉報人沒什麼好處,反而可能帶來麻煩,敢於舉報顯示的舉報人的良好品質。但是實際生活中還有一些舉報是不應該被提倡的,比如基於個人私慾、嫉妒、或者唯恐天下不亂的舉報,就拿明星吸毒這個事兒,如果是出於勸阻無效、真正希望幫助吸毒者擺脫毒癮,那倒也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出於想搞人的目的,那就滿滿的小人得志之氣撲面而來,你覺得這樣背後下刀子的人很高尚?大家回想一下學生時代那些愛打小報告的同學是受歡迎還是被討厭?那些出賣革命黨換取錢財和官位的小人又得到什麼樣的社會評價?

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說,羅永浩說的後半句完全應該是一個“常識”,一個“告密成風”的社會有什麼值得推崇和驕傲的,那些告密人有能和高尚扯上什麼聯繫!


姑蘇何律師


以前還覺得他挺好,現在才知道,這個人腦子確實有問題,沒有一點社會責任,哎!看人真不能看表面呀!如果吸毒是自己的事,中國人人都吸毒會怎麼樣?你他媽的清朝歷史沒學過嗎?越寫學來氣!等我去你主頁罵你去,大SB.


阮景偉


提問題的人帶著很明顯的情緒,並且故意省略了其中的一些特定詞語,斷章取義來說明這個問題。他省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前置語,就是在家裡。

羅永浩並沒有說舉報別人的人是道德淪喪的,而是說舉報別人在家裡吸毒,這件事情是道德淪喪的。

羅永浩的表述當中包含了兩個含義,第一個含義是吸毒不代表墮落,第二個含義是舉報別人在家裡做事情,這件事情是道德淪喪的。

我們一個問題一個問題的來解決。

首先我們要來清楚一件事情,就是什麼叫做墮落。我個人的理解是墮落就是放縱自己,危害他人。吸毒者很顯然已經放縱自己危害他人了。所以在這個觀點上,我是不贊同羅永浩的觀點的。

我認為吸毒這件事情是代表墮落的。但是吸毒這件事情並不代表道德淪喪。

實際上吸毒並不是一件犯罪的事情,販毒才是犯罪的事情。因為吸毒傷害的只是自己,而販毒才是傷害了別人。換句話說,毒販子才是加害者,而吸毒者只是被害者而已。

當吸毒者因為毒品的價格高昂,因此而去做其他的犯罪的事情,這個另外一說。但幾乎每一個吸毒者剛剛開始吸毒的時候,都是被別人誘騙加害的。

如果一個人有足夠的錢去吸毒,他沒有因為吸毒而缺錢,並且他的錢永遠夠他去吸毒,那麼他就談不上去傷害別人或者道德淪喪等等之類的。他只是在不斷的傷害自己而已。絕大多數吸毒的人去犯法,主要是因為毒品太貴了。走投無路之下,選擇了犯罪的道路。

所以我不同意羅永浩的第一句話,但是我理解這句話的情景。

對於第二句話,也就是舉報別人在家裡吸毒,這是道德淪喪的。我個人表示理解,並且贊同。

我們不能夠因為吸毒兩個字,就忽略了別人在家裡這幾個字。

一個人在家裡面,他應該做任何的事情都不被人監控。

我們不說吸毒這件事情,我們換個例子。如果你在大街上光著身子跑,那麼別人可以舉報你耍流氓,對不對?但如果你在自己家裡光著身子洗澡,別人可以舉報你耍流氓嗎?

關鍵的是你自己在家裡面做任何的事情,別人沒有權利偷窺。

那麼任何事情,這個定語包含了吸毒這件事情。

作為一個舉報者,你怎麼知道別人在家裡做了什麼?有兩種可能,第一種可能是你看見了。第二種可能是你猜的。

那麼第一種可能你看見了,你是怎麼看見的?我們絕大多數生活在城市裡面的人都知道,我們可能不知道我們的鄰居是誰,也從來沒見過他們不是嗎?那麼別人在家裡面做了什麼樣的事情,你是怎麼知道的?我能想出來的唯一的理由就是你故意的去偷窺人家。除了你故意的去偷窺人家,各位看官,你還能給出第二種方案嗎?

所以說,一個故意偷窺別人的人,不是道德淪喪的人嗎?

當然你可能有第二種解釋,就是我是無意中看見的。

這樣說吧,如果你在大街上遠遠的看到一張50塊錢的人民幣,你能夠一眼認出來對不對?但如果你在大街上遠遠的看到一張報紙。即便這張報紙比人民幣要大很多,我相信你也不能夠一眼就看出來這是一張什麼報紙。為什麼?因為我們絕大多數的人對於人民幣是非常非常瞭解的,而對於報紙並不是很瞭解。

所以如果你是無意中看見,不小心看見,那麼你看到的是一個不熟悉的事情,你一定不知道他在幹嘛。如果你無意中看了一眼,就知道那個人在吸毒,那麼我只有一個判斷,就是你非常瞭解吸毒。

一個非常瞭解吸毒的人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要麼你也是一個癮君子,要麼你就是販毒的人。

所以說如果說你是看見的,那麼情況就是這兩種情況了。無論是偷窺別人,還是癮君子,還是販毒。都不是什麼正經人物。不會,你因為一個舉報的行為,就變得道德高尚。

好,我們不說你看見的,你可能是猜的。

那這就更加道德淪喪了。你怎麼能夠因為自己沒有求證的事情就去舉報,去浪費我們的警力呢?

你要說了,人家是在吸毒啊,我猜對了呀,我怎麼算浪費了警力呢?

猜對一件事情的代價就是猜錯十件事情。我今天猜我的鄰居在家暴我就報警。我明天又可以猜一下那個誰在幹什麼,我就又去報警。我不去求證的,我只要想到什麼我猜到什麼,我就去報警,這件事情是多麼的荒唐。

這麼荒唐的事情,說他道德淪喪,也沒有什麼問題吧。

那麼我們再來說,我一開始是猜的,但是我去求證了。最終我求證的結果是他真的在吸毒,於是我報警了。

那麼到底是什麼樣的人能夠如此的無聊?有時間和精力對一個人進行猜測,並且後續跟蹤偷窺求證,然後報警。如果是職業的私家偵探做這個事情,我就不說什麼。但作為一個普通老百姓這麼去幹,我說他閒的蛋疼可以吧?

綜上所述,我認為羅永浩作為錘子科技的CEO,說這樣的話是不得體的,並且他的觀點我不是完全認同的。但是我理解說這樣的話的情境,以及他想表達的含義。

我不能理解的是在2018年的今天,有人翻出一個2014年的羅永浩說的一句不得體的話,並且去掉其中關鍵的定語,然後拿出來黑人家。

當然有人反駁我說,他這樣說就不對,無論什麼時候說的這樣說確實就不對。

有沒有道理呢?當然有道理了。

問題是誰沒有說過兩句話?誰沒有一些偏執的觀點?表達者被誤解是表達者的宿命。但表達者之所以可貴,是表達者並沒有因此而放棄表達。

我尊重和喜愛羅永浩先生,但是我不認為羅永浩說的每句話都是對的。但我可以非常肯定的說,你們這樣汙衊和黑人家羅永浩這件事情是錯誤的。

以上文字是我的個人觀點,我對我的個人觀點充分的負責。

如果您有不同的觀點,歡迎在評論區中與我理性交流。但我保留不對無腦留言不回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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