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局處置非法外匯網站600餘家 跨境金融不可“無照駕駛”

“互聯網雖然無國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須有國界,跨境金融服務不可‘無照駕駛’。”在12月8日舉辦的第二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國家外匯管理局總會計師孫天琦針對近年來趨於活躍的非法外匯保證金業務做出上述表態。

孫天琦表示,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機制下,國家外匯局處置非法網絡交易平臺取得階段性成效,已處置非法外匯保證金網站600餘家。其中,關閉572家非法外匯交易網站;整改清退18家非法外匯交易網站(刪除網站中有關外匯交易內容);約談16家非法外匯交易網站(承諾整改,刪除相關外匯交易內容);3家移交公安機關。

孫天琦在發言中再次強調,我國目前尚未開放外匯保證金交易,我國境內所有提供外匯保證金交易的均為非法。

此前針對頻繁曝出風險和金融騙局的非法外匯交易平臺,監管部門已部署排查非銀行支付機構參與非法互聯網外匯交易的情況。(參見《財經》報道:外匯保證金交易違法!監管排查非法互聯網外匯交易)

所謂外匯保證金,也稱外匯按金,是指客戶投資一定數量的資金作為保證金,按一定槓桿倍數在擴大的投資金額範圍內進行外匯交易。據瞭解,澳大利亞、英國、新西蘭、美國等國家已開放外匯保證金市場,允許符合條件的機構開展外匯保證金交易,但也對此實施較嚴格的監管,包括須申請牌照方可經營、限定槓桿率、嚴格機構准入管理、嚴格客戶適當性管理等監管要求。

但目前我國尚未開放外匯保證金市場。根據1994年證監會、外匯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公安部聯合發佈的通知,未經批准,任何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屬於違法行為;客戶(單位和個人)委託未經批准的機構進行外匯按金交易,也屬違法行為。

孫天琦介紹,近年來基於互聯網的非法外匯保證金業務趨於活躍,境外網站向我國境內非法提供外匯保證金業務。目前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境內機構“披洋皮”在境外設立網站返程向境內提供跨境金融服務;另一種則是境外平臺通過互聯網跨境在我國境內開展外匯保證金交易,在我國境內喬裝打扮為培訓公司、諮詢公司等。

“有些‘外匯交易平臺’自稱持有境外監管部門頒發的牌照,槓桿率可達到一比數百甚至上千”,孫天琦稱。

孫天琦還表示,監管部門還發現其他提供類似非法跨境服務的行為,如居民境外購房、居民境外炒股、期貨和貴金屬,以及居民通過互聯網、APP等參與境外賭博、賭球。

他指出,居民境外購房屬於我國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交易,外匯政策不支持,如涉及違規操作,將會予以重罰。

孫天琦認為,目前亟需提高跨境金融服務監管能力,在初期可要求外資以設立商業存在方式提供金融服務;中長期需逐步提高我國金融服務市場開放水平,同時完善建立一套與開放程度相匹配的監管體系,他強調互聯網雖然無國界,但是金融牌照必須有國界,跨境金融服務不可“無照駕駛”。

他進一步指出,要加強跨境金融服務的全球治理要強調交易留痕,境內境外穿透式監管,線上線下穿透式監管。要在雙邊和多邊層面,加強國際監管合作,探索形成全球最佳監管標準,防範監管套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