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婆在一起三十年了,但是還沒有結婚證,合法嗎?

安徽高溪60217317


“結婚”30年不領結婚證,這種情況還是符合事實婚姻的規定的。

就現行法律來講,我國對婚姻制度實施嚴格的登記規則,不管雙方是否舉辦結婚儀式,也不管是否真在一起生活、甚至有沒有生育子女,再甚至有沒有戶口本辦到一起,如果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法律上就不承認雙方有婚姻關係!但也在例外,就是符合事實婚姻的條件。


關於“事實婚姻”是一個歷史問題,早年前我國是承擔未辦理結婚登記,但符合結婚登記條件,雙方是事實上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的人,可以認定其有事實婚姻關係。但這個事實婚姻的認定,後來被法律嚴格限制了時間點。即必須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時已經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符合上面的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在這個時間點以後同居的,不認可事實婚姻關係,同居多少年都不行!題主說“在一起三十年”,2018減去30=1988。那麼是不是肯定是事實婚姻呢?還不能確認,必須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婚姻法結婚的實質要件才行。如果真的符合事實婚姻條件,建議儘早補辦個結婚登記,否則沒這個證也許將來辦某些事會有很多麻煩。


當然,未婚男女同居現在也不違法,只是雙方不會被認定具備法律上夫妻的權利義務,簡單說同居關係任何一方可以隨意解除、雙方之間也互相沒有法定繼承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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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一對法盲,竟然不領結婚證,在一起生活了三十年,時間也夠長夠長的了,雖然從法律上不予承認,但確構成了事實婚姻,也許早就當上爺爺奶奶了吧!如夢初醒啊?可以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如果發生意外矛盾,可走法律順序,委請律師幫助解決。


靠山4


只要不是重婚,軍婚。應該是違法不犯法。


毛圪瘩5


事實婚姻也是存在的,,,問題是你們為啥不領證呢,,,


晨晨103372766


合法,1994年之前辦過傳統婚禮的,成事實夫妻的法律認可。1994年之後的必須要去登記辦理結婚證才會得到法律認可,


三悠谷


違返婚姻法的規定,你這種做法叫非法同居,未婚先孕,?


強者不懼弱者不欺


你和你老婆30年了沒有結婚證,屬於夫妻倆感情和睦,夫妻有緣分啊!但是結婚證肯定領取知道吧!做合法夫妻才是正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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