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條例》對黨支部工作機制是如何設計的?

黨支部開展工作,包括組織領導、議事決策、日常運行等,必須要有相應的機構和健全的機制。《條例》總結歷史傳統、現實經驗,將黨支部工作機制主要設計為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及其會議、黨小組及其會議。黨支部黨員大會是黨支部的議事決策機構,黨支部委員會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領導機構,黨小組主要落實黨支部安排的任務。同時,《條例》對各個會議召開的頻次、職權和任務、程序等作出明確規定。有了這個機制,黨支部日常工作運行就有了一個基本遵循。

《條例》明確了黨支部黨員大會的職權。同時,為充分發揮村、社區黨支部黨員大會的決策作用,明確規定村、社區重要事項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必須經過黨支部黨員大會討論。為保證黨支部黨員大會質量,《條例》明確規定,黨支部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為通過。另外,《條例》首次在黨內法規中,以專條的形式對黨小組作出規定,明確了黨小組的劃分原則、工作任務和職責、黨小組組長的任命及產生方式、黨小組會的召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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