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条有关民俗的“禁令”来了,1月1日起全市范围执行

在鲁西,红白喜事、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流行已久的传统习俗,在一阵电闪雷鸣的噼啪声后,会释放出的大量烟尘、硫化物和造成刺耳噪音,在加剧环境污染和影响人体健康外,还容易引发火灾等伤害事故。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山东省聊城市,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可能将成为历史了。

山东聊城:一条有关民俗的“禁令”来了,1月1日起全市范围执行

12月7日,来自当地媒体的权威发布说,昨日聊城市召开了《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新闻发布会,目前该条例已正式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燃烟花条例实施后,如果市民在规定的“禁鞭”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视情节轻重将处于300-500元不等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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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明确规定,聊城市、县、区等城市建成区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单位,或者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的,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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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聊城市发布的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条例可以看出,对于这种传统民俗也并非一刀切,在“禁鞭”区域之外,还是倡导个人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炮竹,毕竟要改变这一传统习俗还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下面附上条例全文,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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