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制药:芬太尼系列产品均在国内销售,没有出口到任何国家

又有一家A股上市公司对麻醉镇痛剂芬太尼的出口情况进行了澄清。

12月3日,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0420.SH,现代制药)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生产的芬太尼类药物均在国内销售,没有出口到任何国家。

现代制药公告称,该公司关注到部分网络媒体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的讨论和报道。公司董事会高度关注,现就公司芬太尼系列产品相关情况说明如下: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工有限”)廊坊分公司分别于2012年10月及12月获得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规格:2ml:0.1mg及10ml:0.5mg)、盐酸瑞芬太尼原料药及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规格:1mg及 2mg)的药品生产批文,以上产品均在国内销售,没有出口到包括美国在内的任何国家。

现代制药还指出,芬太尼作为麻醉性镇痛药,主要用于治疗疼痛和手术阵痛。2016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对我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及进出口进行严格管控,芬太尼系列产品属于受国家严格管制的药品之一。我国《药品管理法》及《麻精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该类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销售。

公告显示,2017年度,国工有限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合计约5980.81万元,占公司当年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约0.70%。公司及子公司国工有限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法律法规,积极拥护世界各国和地区对麻醉药品的严格管控,努力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今年以来,美方曾指责该国芬太尼类物质的重要源头之一是中国。

在刚刚结束的习特会上,中方与美方达成协议,双方同意采取积极行动加强执法、禁毒合作,包括对芬太尼类物质的管控。中方迄今采取的措施得到了包括美国在内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中方决定对芬太尼类物质进行整类列管,并启动有关法规的调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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