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岳父母寧願花10萬去旅遊,也不願給對方父母治病,你怎麼看?遇到這樣的岳父母,你認為能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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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你的岳父母怎麼支配自己的金錢都不應該成為你離不離婚的主要原因。

跟你過一輩子的是你的妻子,離不離婚應該取決於你們二人的關係和態度。

如果因為妻子的親人的態度你不認可,或者你討厭妻子的親人,你們就離婚,未免太一葉障目了。只要你們夫妻關係好,彼此關愛,又何必求全責備要求完美的岳父母呢?


二、其次,親家之間關係不能一概而論,沒有是非對錯,只有願不願意。

夫妻雙方的父母之間本無交集,因為你們二人的結合成為親家,也是個可深可淺的關係。有處的跟親戚一樣經常往來和互動的,也有君子之交淡如水保持一定距離的,更有交惡的。親家之間的關係也會受你們夫妻二人關係和平時為人處事的影響。

那岳父母的任何行為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跟你這個女婿沒有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也沒有道德的捆綁,無所謂對和錯。


三、一種情況是,你的父母生病了,你向岳父母借錢,他們不願意借。

但凡向人借錢,都有別人不願意借的情況可能會出現,向岳父母借錢也不例外,不能強求。


四、一種情況是,你的父母生病了,你的岳父母沒有主動的任何金錢的支援和表示。

如果你的岳父母主動有金錢的支援,那是你這個女婿當的好,想必是深得岳父母的心;如果他們沒有金錢的支援,是花錢去旅遊了,那你這個女婿就要深刻反省了,你怎麼就沒有得到他們老人家的厚愛呢?

別人愛你是你的福氣,不愛你也不用被譴責,畢竟,這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勉強不來。


七寸流光


這個岳父母真不懂事,親家有病,不幫忙也不難過,還有心旅遊?還大手大腳?敢拿著十萬遊山玩水?這是什麼岳父母?跟地主老財有什麼兩樣?

1:既然女兒都嫁給人家了,就是一家人,應該無條件支持親家,給對方一個安全感,讓他們從此過上奢華的日子。

2:別隻想著自己旅遊,帶上親家一塊去坐坐飛機、出出國、買買東西。

3:再給親家買幾個商業保險,什麼保本型、分紅型、重疾型、各種保障都有了,他們就不會麻煩你們了。也不會惦記那十萬塊錢了。

女方父母千萬別拿對方當親家對待,就當他們是你們的兒子、孫子、重孫子、有求必應。

實在是編不下去了!把我都氣樂了!


西里大姨666


我爸媽是退休醫生,平時喜歡旅遊,閒暇之餘種種菜,同學同事聚會,需要時幫我照看一下孩子,搞衛生,每月給我一千塊錢做孩子營養費,我公婆是農村的,每月我給錢給他們,他們有農保,大姑子小姑子給點,日子過得去,沒帶過孫女沒給過錢,每次回去看他們,他們張口閉口就是養兒防老,不能忘了本,說的老公壓力好大,我爸媽就說,沒關係,你貼他們,我們貼你,去年我爸媽去歐洲玩,我公婆說,有錢人真是沒事找事,到處跑有什麼好玩的,旅遊經常死人,你爸媽別碰上了!意思就是我爸媽應該把錢省下來給我,然後貼他們,他們年輕時不容易,拉扯兒子長大培養成公務員,他們應該享福了,我們全家都應該感恩戴德,我爸媽知道後說,每個人生活方式思維方式不一樣,我貼女兒是為了她著想,出去旅遊也是因為退休了沒有生活壓力了,花的是自己的錢,別人說什麼無所謂,還有,父母不要一味向孩子索取,孩子也有孩子,也有經濟壓力,我爸媽說他們年輕時也辛苦,知道我現在的不容易,將心比心,不會再給孩子添負擔,我公婆不一樣,他們代表了一種現象,年輕時受苦了,終於把孩子帶大,孩子就應該圍著他們轉,看病,還人情,家裡大大小小的事,只要老公稍微遲疑就罵他不孝順,忘了父母恩,有一次老公說,我爸媽對他比自己爸媽都好,他們樂觀,開明,生活積極,教子女一些道理,儘量幫助子女減輕負擔,我媽說,照顧孩子,照顧孩子的孩子,很開心,很幸福,過程很溫暖,一家人相互理解關心,最重要!


夕顏昔顏丶


我覺得應該離婚,這樣的岳父母一點都不孝順你的父母,當然應該離婚呀,岳父母出去旅遊花10萬,都不給你爹媽看病,是可忍孰不可忍,真是為富不仁,必須離婚。

我給你一個建議,我估計你岳父母不給你爹媽看病,那是因為他們之間關係只是親家,所以不好拿錢看病,我的建議是,你讓你父母認你岳父母為乾爹乾媽,這樣就名正言順了,如果你岳父母再不拿錢給他乾兒子乾女兒,那就是他們的問題了。

我們常說,中國有巨嬰,而巨嬰的思維我們永遠不懂,你說你爹媽有病,管人家爹媽啥關係呀,你爹媽有病,應該是你拿錢給看病,而不是你岳父母拿錢,你應該是孝子賢孫,你岳父母不是的。

所以我是建議你離婚的,因為沒見過你這種腦殘思維的,你這樣的二貨,哪個女孩嫁你都是倒了八輩子黴的,所以你還是離婚吧,你可別禍害別人了,這樣會斷子絕孫的。


韓東言


我覺得特別奇怪,你這種渣渣拿離婚威脅的了誰?你父母生病還欠債吧!你房車都是岳父岳母出的,一句話就能收回去。你老婆有孩子就行了啊,缺你這個祖宗?你岳父母花的起10萬旅遊,經濟條件不差,輔助養個孩子還是可以的吧!請問你有什麼用?這麼大年紀了,吃你老婆家,喝你老婆家,用你老婆家,10萬都拿不出來給你爹媽看病!

我真不懂你有什麼臉問離婚,不應該是你怕離婚麼?呵呵


喵不愛吃


之前看過一個跟你類似的,不知道那個是不是也是你,說的是自己岳父母從結婚就開始幫助自己,婚房也是岳父母準備的,生活上也給予幫助,小孩也幫著帶,後來自己父親生病了,岳父母拿了5萬出來幫助,但是對於一個癌症,5萬遠遠不夠,這個時候岳父母報了旅行團出國旅遊,跟妻子一打聽,旅行費花了10萬,自己馬上就不平衡了,說10萬可以讓自己父親多活幾個月,還跟自己妻子爭吵。

哎,當時就有很對網友說了你這種觀點不對了,我相信你在這找不到你想要的答案,因為你真的太自私了。


手機用戶63702349755


看到這個問題,覺得有些奇怪,這應該是做女婿的提出的問題。嫌岳父母寧願花10萬去旅遊,也不願意給男方父母看病。挺佩服這個女婿的思維,居然拿離婚來綁架岳父母給自己的父母看病,挺有想法,支持。

你的父母生病了,你沒錢去給醫治,著急,很正常。但是,你得明白一點,那是你的父母,你自己應該想辦法去掙錢、借錢。如果實在沒辦法,甚至可以去貸款,這是你作為兒子應該盡的責任。

你也可以與你妻子商量,讓她去向你岳父母適當借一些錢,這些都是正常、合理的辦法,做妻子的也有義務替你分擔。

但是,你的眼睛不能盯著人家岳父母的錢,更不可以認為岳父母就應該幫助你父母看病。雙方父母只是親家關係,是平輩。岳父母願意出錢,是情分;不願意出,是本分。人家沒有那個義務去幫你父母看病。人家再有錢也是人家掙的,自己的錢自由支配,你作女婿的無權干涉。如果你因為這種事去怨恨你的岳父母,甚至要與人家的女兒離婚,那你只會讓別人看不起。自己沒能力給父母看病,卻將怨氣撒在岳父母身上,你自己覺得應不應該!

按理說,岳父母知道親家沒錢治病,一般會給予一些適當的幫助。那為什麼你的岳父母寧願花10萬去旅遊,也不願意幫你家呢。只能說明你的父母平時與岳父母之間的關係相處的並不怎麼融洽,或者你平時對岳父母也不怎麼樣,導致岳父母與你及你的家人並沒有太深的感情。所以,人家不願意幫這個忙。畢竟,誰掙錢也不容易,人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你啥時候需要,人家就得啥時候給你,沒這樣的道理。

如果你平時對岳父母足夠孝順和照顧,相處的如真正的一家人一樣,也許,用不著你開口,岳父母早主動幫忙了。天底下沒有任何付出是應該的,只有相互的。平時不注重關係的維護,用得著的時候臨時抱佛腳,絕對行不通。

所以,可以肯定的講,你岳父母不幫你家的忙,也沒什麼大錯,你更沒權利去責怪人家,因為人家沒那個義務。

最後,說說你因為此事想離婚的問題。

客觀的講,假如真離婚,你的媳婦兒依然不愁嫁。但你呢,你可以確定自己不發愁再娶個老婆嗎!說句實話,遇上你這樣的老公,老婆沒主動提出離婚,你就該偷著樂。竟然還有勇氣自己提離婚,你那是和自己過不去。

說了這麼多,不知你可以聽進去多少。別再盯著人家岳父母的錢,自己想辦法去籌錢才是你現在應該做的事。更別想著自毀家庭,那是在犯傻。

以上建議,希望能夠幫到你。

大家支持這個女婿的想法嗎?認為應該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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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當我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現在下面刷了一下大家的回答,發現大家的回答都是一邊倒的,都認為不應該幫助,或者是說,不幫你是本分,幫你是情分。

對於這些觀點,我只能說:說的真好。

首先,對於你的父母以及岳父母來說都是兩個獨立的家庭,如果不是你和她的女兒相愛的話,你們兩個家庭並不會有什麼交集。對於兩隊人生路程中並沒有什麼交際或者從前並不認識的夫妻來說,你病不病對於我來說又有什麼關係呢?

再者,從婚姻的角度來說,從你的表述中可以看出來,你的父母為了治病已經花費了很多錢,同樣的道理,你的妻子同樣也在為你的父母付出心血。對於你的岳父母來說他們的女兒為了一對與自己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老夫妻獻出了自己的金錢或者各種勞動,這樣你思考其實你的妻子已經是虧大發了,然後在這樣的基礎上,你還不滿足,還需要你的岳父母,對於你的家庭付出他們積攢了很多年的存款,對於他們來說,他們只是把女兒嫁給你,而並不是把所有的家產都給你。

最後,從人情世俗的角度上來看人家幫你是情分,不幫你是本分。你有憑什麼要求一對與你毫無血緣關係的老夫妻獻出他們的積蓄來幫助你的父母治病呢。他們這個時候如果不落井下石,逼你的妻子與你離婚就已經是做的很仁慈了。

永遠要記住,沒有任何人欠你的,只有你欠別人的。抱著這樣的思維去思考去處事,你才能夠贏得別人的尊重。


正在說中國


兒女親家在血緣上絕無任何關係。只不過由於女兒嫁過去後,才因為女婿的關係而互相認識,成為親家的。

在農村,親家是絕對不親的,平常也不會做為親戚走動,只是在各家有重大活動時,才邀請親家參加。所以,親家之間,並無什麼感情可言。

如果男方的父母有病了,做為兒女親家,女方父母過去探望一下,並帶些慰問品、或者給些慰問金都是可以的,也是禮節所必須的。

如果男方父母沒錢看病,由女兒或女婿出面,向女方父母借些錢,也是未嘗不可的。但人家有自己的日子要過,借或是不借,由人家自己說了算,做為女婿或親家,是無權說三道四的。

如果因為女方父母不給錢,男方就要跟女方鬧離婚,我認為這是無理取鬧,是嚴重的干擾別家的私人生活的行為。如果要離,也是應該由女方提出,因為男方的要求,實在是缺乏人之常情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你這個人就是太自私了。你和你老婆是一家人,你和你老婆,岳父母是一家人。但是,岳父母和你父母,八杆子打不著。有你和你老婆,大家客客氣氣,沒有你和你老婆誰認識誰?

人家己經給的夠多的,不要人心不足蛇吞象。你爸病是你爸病,有責任的是你,不是岳父母。不能你爸得病,人家就不吃不喝也跟著得病吧?

人家花十萬去旅遊,花一百萬關你屁事。人家又沒花你們的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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