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銀行貸款20萬分36個月還完,一共要還30萬元,合理嗎?

A那村人兒


向銀行貸款沒有什麼合不合理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銀行只要在國家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利息貸款出去就是合理的;銀行就是靠放貸來打開門做生意的,你敢借他敢給,給你放貸你必須要支付高額的利息!

你現在跟平安銀行貸款20萬分36期,一共還30萬,按照這種推算你支付利息就是10萬元,每年年利率在16.66%;其實不是這麼簡單計算的,你的利息已經絕對超過16.66%了;

首先你貸款20萬分36期,即使銀行審批下來放貸給你也就是隻有17萬,首先扣掉了你3萬元的利息,本次貸款到手的就是17萬元;說白了就是你貸款17萬元然後再度分為36期還款,每個月還本息7500元,7500*36期=27萬元;實際貸款是17萬還要27萬,利息是10萬元;

銀行已經把你的借款做了一次本性借款,本身你名義上是想銀行申請借款20萬還30萬的;經過銀行變性放貸之後實際變成放貸17萬還27萬,貸款利率就是也是同樣變性的提高了:(27萬-17萬)/17萬/3=19.6%的利率;這才是你本次貸款的實際利率。


再度根據我國對於貸款的條規,其中最明顯的一條就是民間借貨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按照我國目前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就是6%,最高不超4倍也就是24%的年利率;

綜合以上分析情況,你本次貸款實際利率就是19.60%,按照目前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分析,你的19.60%利率已經屬於民間貸款,也是屬於高利貸了;這種貸款是沒有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24%的利率,從而可以說明你本次的貸款是國家規定範圍內,這是合理的;但是這種利息高的離譜,建議沒有十萬火急的話最高別碰這種高利息貸款。


老金財經


作為金融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我覺得這種現象在當前嚴監管態勢下,似乎不可能存在,也不一定是真實的。

但既然讀者朋友提出來了,我還是有責任和義務回答一下。一則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高利貸行為,因為按照這種套路算下來,實際貸款本金只有17萬元。每月還4722元本金,每月本息7500元,利息則高達2778元,年息可達19.6%;而如果換算成實際年化利率=1.634%×36×24/37=38.16%,這已經超出了最高院規定的民間借貸利率36的上限,不受法律保護。

作為銀行來說,這樣做明顯屬於違法行為,屬於明顯的打劫行為;我建議題主如果碰到這樣的事情,取足證據,及時向當地銀行監管部門彙報,或者向司法機構舉報,以打擊平安銀行這種違法亂紀的借貸行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也有利於國家淨化金融環境,讓實體企業真正減輕負擔。


財經深思


名義利率

貸款20萬元,分36個月還(即3年),一共要還30萬元,即總利息是10萬元,每年3.33萬元。假設名義利率為M,則20萬元*M=3.33萬元,M=16.67%。


這個利率一般是銀行對外公佈以及你們簽訂合同中的利率。聽上去似乎沒錯,貸了20萬元,三年10萬元的利息,那麼每年3.33萬元,即年利率為16.67%,但實際上這個答案並不精確,因為這種情況針對的是還款期間內只還息或到期本息一起歸還的情況。

而你這筆是分期還款的,你每個月還的7500元中,部分是本金,所以你的本金實際是每個月一直在降低的,除了最後一期的本金的是用滿36個月的,其餘的本金都未用足36個月,但銀行每期都還是一直按照20萬元本金在計息,所以上述計算的利率並不準確。

實際利率

因為貸款前,銀行先了利息三萬,所以你這筆錢相當於實際的貸款本金為17萬元,後續每個月歸還7500元,假設你的實際利率為X,精確算法下你的實際的利率為:

7500+7500/(1+X)+7500/(1+X)^2+...+7500/(1+X)^35=170000,通過EXCEL可以算出X=0.3301,因此如果按照本金遞減法計算,你這筆的實際年利率是33.01%。

是否為高利貸?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1)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說,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界定不再是以以往的是否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為界定了。而是在24%以內的法院支持出借人追討;24%-36%的區間的,法院不管,雙方自己協商;36%以上的,法院才會判決出借人返還超過部分的利息給予借款人。故而嚴格來說,現在的高利貸利率界定範圍應該是36%。

總結

法院的判決一般看的都是名義利率(也就是合同上的利率),而不管你的實際利率,故而這筆起訴,你妥妥的敗訴;即使個別地方的法院支持以實際利率判決,你這筆的實際利率的33%仍然不超過36%,你還是沒有贏的可能性。

其實你只要知道一點,銀行本身就是合法做貸款的,對於高利貸這方面最為理解,因此銀行本身肯定會把利率控制在這個範圍內,做到合規,立於不敗之地。既然沒違規,那麼這筆貸款就是合理的。


鯉行者


給我第一個反應,這應該不是平安銀行的貸款產品,可能存在“套路貸”。可以說是打著平安銀行旗號的騙局。為什麼這麼講?

一、銀行貸款產品中,沒有這麼高的貸款利率。20萬元分36個月還完,一共需要還款30萬元,並且貸款前還需要收利息30000元。而實際的貸款額度只有17萬元。如果按照本金的還款模式的話,每個月需要還款4722元。而實際到期每月需要還款7500元,足足每個月多出了2778元!

而2778元佔比實際借款資金17萬的多少?僅為1.634%,也就是說名義上的年化利率為1.634%×12等於19.6%。而用4722元×1.196%=5647.512元,比月還本息7500元還是少!而實際上需要還款的年化利率呢?高達38%!這裡不能以20萬作為基數計算,只能是以17萬實際借款額作為計算,因為已經提前收取了30000元的利息,並且以後每月還需要還款本息7500元。

這麼高的年化利率,是不是特別嚇人?這怎麼可能是銀行的貸款利率呢?銀行的貸款利率不到5%,這甚至都超過了七倍!存在欺騙貸、套路貸!

二、是否存在高利貸行為?借貸款,從古代就是存在,一般利率也很高。但是我國對於高利貸也做出了細化說明。2015年之前,我國以年利率24%作為高利貸標準參考,如果未超過年化利率24%,法院是應予支持。而在2015年9月以後,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作為標準,而是以是否超過36%作為標準,換句話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不屬於高利貸。所以,這樣的貸款方式年化利率已經超過了36%的標準,應是高利貸行為。


厚金說


先收利息或者手續費,不管以什麼名義,跟高利貸的七進十三出都是一樣的套路,也就是貸款一萬元,實際拿到手七千,還款則要一萬三千元。


貸款20萬元,先付3萬元的利息,實際貸款本金只有17萬元。如果將本金平均分配到36個月,則需要每月還4722元本金,那麼不管是利息還是分期手續費,每個月高達2778元,佔比1.634%,名義年息19.6%。


假如按照公式:實際年化利率=單期手續費率*分期期數*24/(分期期數+1)


則實際年化利率=1.634%×36×24/37=38.16%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嚇不嚇人。


年利率24%以內是司法保護區,24%-36%的區間是自然債務區,超過36%的部分即可視為高利貸了。


不管這個計算方式是否存在一定誤差,真實的年化收益率一定是超過30%的。


那麼,明顯利率超高的借款,既然存在,那就一定有其合理性,畢竟有人去借。但是又有什麼事情讓你非得去借這麼高利息的貸款呢?


套路無處不在,現在錢越來越難掙,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降低債務是必要選擇。


與其去借這種跟高利貸差不多的錢,還不如信用卡套現或者支付寶借唄應急。即便是借親戚朋友的錢,承諾10%的年利率,只要你人品過硬,怎麼也能借到幾萬救急吧。


借了高利率貸款,還不上了再去討論合理還是合法,已經沒有多大意義了。不合法你就能拒絕還款?不合理你就能少還點?控制自己的貪念,少辦傻事才是關鍵。不要等自己還不上錢才醒悟,已經不可避免要付出沉重代價了。


財智成功


按你的描述,你實際拿到17萬元,然後分36個月等額本息還款,每月7500元。使用EXCEL公式RATE計算,月息為2.75%,折算年息33%。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年利率24%以內完全合法,超過36%的非法。24%-36%之間屬於自由區,這部分利息如果借款人不付,出借人也不能通過訴訟索要;但如果借款人已付,再要求退回法院同樣不支持。

平安銀行給你的這個利息是很高的,但依然沒有達到法律紅線。由於利息在每個月支付,並且開始已付3萬。因此,今後不能主張利息高而要求退還。

最後,如果有其他籌資渠道,諸如辦多張信用卡,不建議借這麼高息的貸款。



Andy178380712


你這肯定是被中介砍頭息了,平安銀行新一貸是不會收前置利息的,只會讓你買個保險,大概是貸款金額的千三吧,再一個,平安銀行和平安普惠區分開來,區別很大!新一貸利息大概是五到九釐的樣子,長沙這邊新一貸房貸保單貸八釐五的樣子,公積金六釐一,不知道現在漲了沒有


小丑223333


其實平安大多數都是套路貸, 平安好多產品都是放給第三方平臺, 你要貸款的時候說的很好聽, 利息底,放款快什麼的! 反正就是忽悠你簽字! 等你把所有程序辦完, 下款給你, 你就等著哭吧! 就算後期你要幹嘛, 有什麼問題找95511 他們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可以找任何理由來反駁你! 這個坑有點點, 還是建議你有能力一次性還了吧!


弒殺康


我8月16號借款10800 也是36期 等額本息 每期4942 (每一期本金3000 利息1942)這樣算下來1942*36=69912 感覺在給他打工,一哥們在銀行貸款105000 分24期 每期利息不到1000 !我用了兩個月,忍痛割肉還了!和平安普惠拜拜!


青木66051676


平安銀行沒有前息這一說法,利息8釐5(實際簽約合同1分5這樣),要買個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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