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二婚老婆鬧矛盾要分手,她提出給她兩萬,我應該給嗎?

山哥518


夫妻不是一條心過日子,這不好維持呀!

妻子把錢給了兒子,她本來應該要付撫養費的。這個都要婚前說好,否則婚後麻煩。我們國家夫妻離婚,不要孩子的一方要付撫養費到成年十八歲。

妻子離婚時要兩萬元錢,你可以通過法院裁決。比如,你結婚時間長短。很短時間彩禮也會退一部分。你們結婚後有多少收入,你掙的錢有她一半,她掙的錢有你一半。

你衡量一下,看給多少錢合適。痛苦的婚姻,儘快了斷。


風一樣飄過13



心霧紫外線


如果開始嫌棄為什麼還要娶人家呢?

但看了你的描述……我覺得這兩萬塊錢沒必要給她!但跟二婚沒有一點關係!

而是覺得一個只懂得索取不懂得付出的人憑什麼要給她錢!

錢又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辛辛苦苦賺來的!

而且這樣的女人存在騙婚、但你也有責任、就像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北流妹在南寧


男人不是玩物,想分手,就分手,婚姻,更不是一種交易,想離,就離,做人,有做人的原則,遊戲,也有遊戲的規則,分手,當然可以,但不能牽扯到原則,該負責任的,終究還是要承擔分手後的所有責任,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一方提出的要求,只有沒有過度的行為,另一方,是可以考慮的,導致分手直接原因的,應該由問題直接方承擔全部責任,另一方不承擔相應的經濟問題,。


cvvbbgdhrrdhur


按照你的描述,你現在的老婆簡單就是十惡不赦呀!

兩個人組建了家庭,就應該對這個家庭負責了。以前的家庭破碎了,但由於還有孩子,總不能虧待了孩子吧,所以女人對孩子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做得有點過份了。

畢竟現在已經成立了新家庭,在對原來家庭的負責情況下,對現在的也要分一部分愛出來維護。她那種做法已經是不管不顧現有家庭了,那麼可以選擇離婚了,而且也不應該再給錢了。


蝸牛吃板栗


你怎麼那麼傻啊,這不是拿你當工具是啥,掙錢工具養家工具,她掙得都給那邊,還要你的錢,不為你們的家花一分錢,你咋嫩稀罕她呢,鑲鑽了,金色的,分手費,沒有,家裡吃的喝的都不給她捂住自己的口袋,管好自己的槍,看她嘚瑟多久,水電都給她斷掉


小月亮625


首先,對你表示十二萬分的同情----第一個老婆生病去世,已經夠倒黴的,遇上的第二個又完全不顧家,還花錢如潑水。你這不是倒黴鬼給催的麼!

其次,終於覺醒了,有了要脫了苦海的願望,這是好事。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而且要認真經營。人家早已經心裡沒有你了,強留著只能留得住人,但留不住心。而且,還會給自己徒增一些麻煩和痛苦,實屬不該!

第三,要離就乾脆一些,萬不可拖泥帶水。至於該不該給兩萬“分手費”,笑笑叔倒覺得,能不給最好不給。原因是你們這是離婚,離婚是要分割夫妻財產的,不是單方面的一方給一方什麼,要說精神損失,彼此都有,她要搞清楚狀況!但是,如果你希望儘快擺脫麻煩,自己也不缺那兩萬塊,那就還是給了吧,畢竟,與省去諸多麻煩來比,話點錢,解決了一個大麻煩,總歸還是划得來的!


笑笑叔



百年常青藤


如果你和她有感情的話,還希望有緣再相聚的話就給她吧。如果你們沒有感情,沒有好感,只是為了搭夥過日子的話就沒必要了。另外這個還跟你們在一起的時間長短有關係。結婚沒多久的話就不要糾結,給不給我所謂。要是兩個人在一起過了相當長時間的話也許你們彼此都對對方有了感情基礎。這樣的話給兩萬也不多,畢竟她和你離婚後也是需要生活的。就算她有自己的工作的話,你就當這兩萬塊是你對她幾年感情的陪伴的感恩吧。


酷動視頻


“老婆”就是“老婆”...為何要多加一句“二婚的老婆”?這樣顯得自己對她的不“尊重”...也顯得自己“小家”?若倆真是“鬧矛盾”...而不可能再相處一起...“分手”是必然的話?女方“分手”要求弍萬元...男方如在經濟上許可下...那弍萬元絕對不是一個問題的理由?這也是作為男生...最基本的責任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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