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區羲皇大道“電子警察”12月10日重新投入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由於羲皇大道主路面已改造完畢,具備通行條件,因羲皇大道改造停用的沿線電子警察及違法停車交通違法抓拍設備將於2018年12月10日重新投入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

機動車違法停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法掉頭、不繫安全帶、駕駛時接打電話、違返禁令標誌等交通違法行為。

二、抓拍的路口路段

(一)電子警察監控路口1個:羲皇大道居民樓T型路口。

(二)違法停車交通違法抓拍路段7處:

羲皇大道:供電局、居民樓2處、書香花苑、師院人行天橋、蓮亭駕校路口、長儀路口。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違法行為被抓拍後自動導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罰,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員自覺嚴格遵守。

特此通告

秦州郊區交通警察大隊

2018年11月27日

秦州區羲皇大道“電子警察”12月10日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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