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一個比特幣更古老的個人貨幣

一、早期的Ripple網絡

Ripple,一个比特币更古老的个人货币

Ripple是一個開放支付網絡,其建立的初衷是解決高昂的匯款成本問題。據統計,2017年全球總彙款額達6100億美元,年增長率為7.5%。而事實上,匯款是世界上最貴的一種支付形式。2018年第一季度,全球匯款所產生的費用高達9.05%。按照這個比率,2018年全年的匯款操作費用將達到600億美元。匯款機構從轉賬手續費、換匯費、服務費等各種名目的收費中獲得鉅額利潤。2017年,世界上最大匯款公司—西聯匯款的淨利潤高達12.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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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款費用如此昂貴的原因常被歸結為龐大的基礎設施(如固定費用、金融夥伴、審核制度、全球機構和全球支付網絡)和人力支出。但事實並非如此,世界銀行曾經評價說:“匯款費用如此之高主要是因為運作的不透明性所致,不透明性可以降低同行的競爭。”或者說,匯款費用的高在於匯款機構利用行業資源和信息不對稱的優勢建立了自己的壟斷地位弱勢的匯款者別無選擇,只能被迫與匯款機構簽訂不平等的契約,忍受其不合理費用。

2004年,加拿大人RyanFugger推出了Ripple的第一個實現版本。它當時的目標是構建一個去中心化的、准許任何人創建自家貨幣的虛擬貨幣系統。Ripple網絡中的金錢都用“債務”表示,所有交易均表現為賬戶餘額的變化。它的運作方式類似於銀行間的清算系統。在進行跨行匯款時銀行間款項的實際結轉會被儘可能延後到夜晚,此時銀行計算它與其他銀行的應結款項。有可能來自某個銀行的待轉入款正好與它要轉給該銀行的轉出款相抵,這樣它實際上不需要轉出、轉入任何款項:即使不能完全相抵,它實際結轉的金額一般也會遠小於客戶的電匯金額之和。RyanFugger希望能通過這樣的方式降低匯款費用。

因此,早期的Ripple項目就是一個分佈式的P2P清算網絡。每個人都是自己的銀行,可以簽發、接受借貸,同時又作為借貸通道(例如A想向B借錢,他們互不認識,卻正好都認識C,那麼C就可以作為A、B的通道,C先向B借錢,然後再把錢借給A,間接實現A向B借錢)。

該項目幾乎依靠RyanFugger一個人的力量支撐下來,並獲得了一定的成功。但Ripple的用戶一直不多,僅流行於若干個孤立的小圈子,原因很簡單:Ripple的設計思路基於熟人關係和信任鏈,一個人要使用Ripple網絡進行匯款或借貸,前提是在網絡中已經存在他的朋友,否則無法在該有人都引入Ripple網絡,網絡賦予每個人的支付能力也就很有W所用戶與其他用戶之間建立信任鏈。而一個人支付範圍如此之大,很難把所有人都引入Ripple網絡,網絡賦予每個人的支付能力也就很有限了。

二、再造Ripple網絡

Ripple網絡的這一尷尬狀況隨著OpenCoin公司的成立得到改觀。公司的兩個創始人:ChrisLarsen和JedMcCaleb均非等閒之輩。前者在網絡金融領域已經摸爬滾打十多年,是著名互聯網銀行E-Loan和P2P信貸公司Ps的創始人,後者則是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平臺Mt.Gox的開發者(同時也是著名P2P網絡eDonkey——電驢的開發者)。

OpenCoin公司開始運作Ripple網絡後,引入兩個措施解決孤立小圈子的問題:其一是推出Ripple幣—XRP,它作為Ripple網絡的基礎貨幣,就像比特幣一樣可以在整個網絡中流通,而不必侷限於熟人圈子;其是引入網關(Gateway)系統,它類似於貨幣兌換機構,允許人們把法定貨幣注入、抽離Ripple網絡,並可充當不同用戶之間的信任橋樑新版Ripple網絡保留了去中心化特點,它同時維護一個包含所有賬號、所有交易(因此也就是所有賬戶餘額)的總賬本,這個總賬本分佈在所有網絡節點中並時刻保持同步。其核心機制與比特幣類似,但也存在以下重要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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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ipple的交易確認過程可在幾秒鐘之內完成。Ripple引入了一個“共識(Consensus)”機制,通過特殊節點的投票,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夠對交易進行驗證和確認。這個時間遠遠短於比特幣,由於比特幣交易需要連續確認6次才足以確保安全,每次確認需要花10分鐘的時間,意味著一次比特幣交易最短也需要耗時60分鐘(有的客戶端允許降低要求,只確認3次即可),加上並非每個交易都能夠被連續確認,因此長達數小時乃至數十小時的比特幣交易屢見不鮮。

(2)Ripple客戶端不需要下載區塊鏈,它在普通節點上舍棄掉已經驗證過的總賬本鏈,只保留最近的已驗證總賬本和一個指向歷史總賬本的鏈接,因而同步和下載總賬本的工作量很小。比特幣則需要下載完成的區塊鏈,目前其大小已接近170GB。

(3)Ripple無須也不能挖礦,Ripple幣(XRP)的數量由OpenCoin公司控制,該公司已經創造出了1000億個單位的Ripple幣,計劃最終向外發行75%作為貨幣供應,並承諾永不增發。

(4)XRP的總量不能增加,只能遞減。用戶在進行每次交易時要花費定數量的XRP(金額非常非常低,大約相當於1/1000美分),這個交易費不交給任何人,只是憑空消失。因此Ripple幣只會越來越少,但減少的速度非常慢。新版Ripple網絡在2013年年初開始測試,2月20日的時候,OpenCoi公司曾在著名的比特幣論壇bitcointalkorg免費派發XRP以吸引用戶加入測試。4月10日,OpenCoin獲得包括安德森·霍洛維茨在內的幾家著名風投機構的投資,5月份又獲得DG、谷歌等基金的投資。9月底,Ripple代碼開源。

三、Ripple網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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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記賬。Ripple網絡維護每個用戶的賬本和整個網絡的總賬本,賬本記錄了交易歷史、收支平衡等內容。強大的分佈式記賬系統保持了賬目的一致性,並讓Ripple的交易異常迅速,通常來說幾秒鐘就能完成。

2.多幣種支持。除了自己的XRP幣,它還支持法定貨幣(如美元、歐元、日元等)和各種虛擬貨幣(如比特幣),在貨幣類型方面具有無限的可擴展性。

3.P2P貨幣兌換。對於任意兩種貨幣,只要對應的網關支持,用戶就可以把自己的兌換需求發佈到網絡上,其他有反向兌換需求的用戶可直接與該用戶進行兌換,網關會收取兌換手續費但是費用極其低廉。

4.P2P轉賬。若無論一個用戶與另外一個用戶是否存在信任關係(即是否是朋友),他都可以向對方支付XRP。若要支付XRP之外的貨幣,需要和對方建立信任關係,或者通過雙方都信任的網關中轉自動換匯並支付。

5.自動換匯並支付。舉例來說,若一個只有美元的用戶向另一個用戶支付歐元,他可以直接用美元支付,系統將自動為他完成外匯兌換。

6.欠條支付。若用戶A與用戶B存在信任關係,A可以隨意簽發個欠條支付給B,欠條的價值由2人約定。簽發欠條並不會引起任何貨幣的轉移,系統只是修改了賬本上的一個數字。但是,若C信任B,B同樣可以把該欠條支付給C,在A之間,欠條可以像貨幣一樣流通。

在Ripple網絡中,網關的作用極其重要。我們可以把Ripple想象成現實世界裡的清算銀行,網關就相當於與該清算行合作的商業銀行。用戶既是清算銀行的客戶(清算銀行也直接向用戶提供清算服務),也是商業銀行的客戶。用戶要向清算銀行充值,必須通過商業銀行進行。用戶向另外一個不認識的用戶轉賬,若二人都是同一商業銀行的客戶,可以直接進行轉賬:若收款人是另一商業銀行的客戶,只要他的銀行與匯款人銀行接入的是同一家清算銀行,而且這兩家商業銀行互相信任,轉賬也可以進行。其中涉及到的兩個商業銀行之間的款項清算,由清算銀行完成。

換言之,如果用戶之間存在信任關係,Ripple網絡將直接對二人之間的款項進行清算,如果二人之間不存在直接的信任關係,但是存在間接信任關係(信任鏈),Ripple網絡將逐一對信任鏈上的節點進行結算。網關起到了局部信任中心的作用,不認識的人被互相信任的網關連接,便建立了信任鏈,可以進行支付操作。事實上,如果某個Ripple用戶的名氣特別大,大家都信任他,他也可以起到部分網關的作用。

四、Ripple網絡的個人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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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pple網絡的欠條支付功能隱藏著一個顛覆性思想,那就是用戶可以發行自己的貨幣!由於用戶可以自行設定欠條的名稱、單位,甚至規定它與其他貨幣的兌換關係,對於信任該用戶的人來說,欠條就可以在這些人手裡像貨幣一樣流通,個人貨幣的思想看起來荒誕不經,但是它卻直指貨幣的核心——信用。

米克羅尼西亞是太平洋的三大島群之一,其中加羅林群島最西邊的雅浦島上曾住著一群土著居民,他們因為用石頭作為貨幣而聞名。雅浦石幣有個很有趣的特點。交易雙方在決定了使用多大的石幣付費後,如果那個石頭太大了,不方便運輸,那麼賣家只要在買家的石頭上做個標記就算是付費了。那個標記就說明這個石頭已經屬於賣家了,而石頭仍然躺在買家屋裡。

不止如此,島上有一戶大財主,所有人都承認他們家是首富。他們家擁有的財產是一個巨大的石幣,大小隻有上上輩人才知道,因為這個石幣在運輸的過程中遇到風暴沉入海底。但是參與運輸的人都作證,那塊石幣尺寸巨大且質量上乘。於是所有人都認為石幣沉入海底並不影響它的價值,它的主人仍然可以用它去買東西,就跟把石幣運回家存放起來的效果一樣。

更令人驚訝的是,德國人在1898年從西班牙手中買下了這個島,要求幾個部落的酋長組織修路。修路對土著居民而言完全沒有意義,所以命令了幾遍都無人搭理。於是德國政府派人去這些部落的每家每戶,往他們最珍貴的石幣上塗上黑十字標記,聲稱這些石幣已經歸德國政府所有了。這個方法的確有效,所有人都覺得政府搶了自己的錢,為了不被搶錢,於是無奈去替政府修路。最後路修好了,德國政府就把那些標記抹去了島民覺得自己又變得富有了。

雅浦島石幣的故事並非杜撰,它出自美國的人類學家WilliamHenry Furness 《TheIslandofStoneMoney》一書,是作者的親身見聞。這故事有力的說明了:在一個熟人社會里,貨幣的本質就是信任,石頭不過是信任的載體罷了。而在互聯網時代,以信任關係為紐帶就可以建立一個更加廣闊的熟人社會,個人貨幣亦是信任的載體,其核心在於貨幣發行人的信用,真正詮釋了信用產生價值。

當每個人都可以發行自己的貨幣時,當用戶的支付與轉賬脫離銀行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直接在P2P網絡上進行時,受到衝擊的將不僅僅是匯款機構,國家化的貨幣發行機制也會受到影響。個人貨幣是否能夠成功(即使在有限範圍內),能否改變當前的國家化貨幣發行格局,能否削弱中心化、國家化的貨幣權力,能否產生哈耶克所說的競爭性貨幣發行,是Ripple網絡帶給人們的最激進實驗。

總結起來,Ripple網絡事實上在同時進行三個層次的金融實驗。

首先是交易技術層面的點對點支付,拋開銀行,拋開匯款機構,僅通過個人之間的信任鏈和網關進行支付,從而大幅度降低支付費用。

其次是交易結構層面的混合性網絡,每個用戶是網絡的一個小節點,每個網關是網絡的一個大節點(局部中心節點),用戶之間、用戶與網關之間、網關與網關之間都存在著錯綜複雜的連接關係。節點之間既存在競爭關係(如網關之間的業務競爭),也存在合作關係(共同搭建信任鏈以連接更多的用戶)。該網絡為用戶提供了多樣化的交易路徑,為專業服務商提供了充分競爭的環境。

最後是新型的權力契約,這種契約表現在兩個方面:網關服務契約,用戶根據網關服務的質量,通過建立、解除信任關係對網關進行投票,從而使得好的網關可以脫穎而出,給予好網關較大的權力:個人信用契約,個人貨幣依託個人信用發行,其朋友可通過接受、拒絕這種貨幣乃至解除信任關係進行投票,確定個人貨幣和個人信用的價值。這兩種契約公平、民主。

Ripple網絡的實驗已經過去了十多年,其內容豐富而深刻,值得我們期待。

(作者:青衫隱,內容來自鏈得得內容開放平臺“得得號”;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鏈得得官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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