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wn-遠
鄭成月收到捐款近百萬被要求公開賬目,折射人性的扭曲和冷漠。
說到鄭成月,必須先回顧聶樹斌的案件始末。 1994年8月,河北石家莊市的一名中年婦女在石獲公路附近的農田被姦殺。隨後,聶樹斌因種種作案嫌疑被抓獲,經過一系列司法程序後最終被定罪。
1995年4月27日,聶樹斌因故意殺人罪與強姦罪被執行死刑。是年,聶樹斌21歲。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聶樹斌案件做出再審判決,宣告聶樹斌無罪。
這是一份遲來的判決,因為對於聶樹斌而言,他的人生已經永遠定格在1995年4月27日。
都說正義或將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然而,對於聶樹斌而言,遲到的正義還算是正義嗎?
在聶樹斌案件申冤平反的過程中,鄭成月這個原河北廣平縣公安局主管刑偵副局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是鄭成月最先對外批露了聶樹斌“一案兩兇”的細節。
2005年,鄭成月在偵辦王書金案件時,意外發現王書金在河北各地先後姦殺4名婦女,而其中一起竟然在時間、地點、作案細節等方面與聶樹斌案件高度一致。通過認真核查所有證據,鄭成月認為聶樹斌是被冤枉的。
在通過正常司法渠道無法為聶樹斌申冤的情況下,鄭成月將聶樹斌案件的種種疑點向外界批露,從而引起媒體與公眾的廣泛關注,並推動了聶樹斌案件再審,最終得以宣告無罪。
做為推動聶樹斌案件平反的最大功臣,鄭成月卻因此多次被恐嚇、舉報甚至調查,並於2009年在廣平縣公安局副局長位置被勸退。
被勸退後的鄭成月陷入貧病交加的境地,身患尿素症、腎功能衰竭等九種疾病,被迫借貸求醫,欠下數十萬元債務。鄭成月晚境的困頓,極盡淒涼。
鄭成月境遇被媒體批露後,受到公眾強烈的關注。為鄭成月事蹟所感動者紛紛解囊,通過網絡媒體設立的賬號進行捐款,還有部分網友以贈予的方式,將捐款直接打入鄭成月親屬的賬號。目前,捐款數額已近百萬元。
公眾的慷慨捐贈,反映的是人心所向:好人應當得到好報,正義應當給予鼓勵。而對於鄭成月而言,公眾的理解與支持才是對其正義行徑的最好嘉勉。
然而,在捐款一事上,媒體某大V卻發文要求鄭成月公開捐款賬目。這個大V,不關心鄭成月身患重症的現實,只關心公眾愛心捐贈的那些金錢。這個大V,表面上好象是佔據著道德的至高點來評說是非,內心裡卻深藏著極盡的陰暗面。
眾所周知,網絡媒體組織的捐款活動,自有網絡平臺監督捐款資金的使用。而公眾個人直接的捐贈,純屬公眾個人的愛心意願,是屬於無償的贈予,憑什麼要向大V你公開賬目?
某大V要求公開捐款賬目的說法,折射的是其人性的扭曲和冷漠!
告別雨季731023
首先作為一名媒體人,很敬重鄭老師的所做所為,堪為有擔當者的楷模。因此自己也在此次捐贈過程中捐了一點款項,略盡心意。
本輪捐贈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通過捐贈平臺進行的捐贈,一類是通過鄭老師家屬銀行賬號和二維碼捐贈。
通過平臺捐贈的主要是經騰訊公益和新浪微公益兩個平臺進行。目前總計籌款67萬餘元(騰訊公益47萬餘、新浪微公益20萬餘)。
這部分捐贈經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籌集並專款使用,同時也經由中國社會福利基金會監理,並將在規定時間向全社會進行資金用途的反饋。目前在項目鏈接上已經開始披露。其中,11月11日,鄭老師赴京治療,善款將直接撥付至醫院對公賬號用於鄭老師治療使用。
另外一部分目前直接進入了鄭老師家屬的賬戶,理論上是有問題的,應當進行相應公開,並經由有公募資質的第三方進行監理使用。這並非捐贈人意願如何的問題,而是我國現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開展募捐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停止募捐活動;對違法募集的財產,責令退還捐贈人;難以退還的,由民政部門予以收繳,轉給其他慈善組織用於慈善目的;對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一)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的;因此騰訊公益、新浪微公益的捐贈是合法的。而通過家屬渠道的捐贈,建議鄭老師家屬儘快進行相關具備公募資格的第三組織進行合作公開,否則會涉及違法。
鄭老師為人讓人敬重,但法律也不能肆意踐踏,否則鄭老師之前多年的努力就付諸東流了,相信鄭老師本人也不願意看到這樣的結果。
行者大益
很多人還是停留在比較感性的層面來討論這個話題,那我努力用我所知道的粗淺專業知識,從公益慈善規則角度談談吧。首先要談的是,鄭月成目前的100萬里面是有不同性質的,一部分是屬於贈予款、一部分是屬於捐贈款,要分開看待,對不同性質的款項會有不同的要求。
在公益慈善領域,不是所有的錢都可以稱之為捐款的,像這幾年比較受關注的網絡個人求助,就比如說一個人生病了,其親朋好友在網上發起了求助籌款,這個時候,從公益慈善的角度來說,這並不是一個慈善募捐行為,它只是屬於社會個人救濟層面的一個善行,出錢的公眾他們都並不是真正的捐贈者,他這個錢是屬於贈予的,而不是捐贈的。
贈予和捐贈背後是有很大的區別的,贈予更多的是我把一個錢贈送予另外一個人,對方並不承擔義務和責任。但是如果是捐贈的話,接收善款的那一方,是有很嚴格的管理規範的,要嚴格遵從公益慈善相關的法律來規制的,就比如說要做到善款使用的公開透明。
如果明白這個邏輯的話,我們再回頭這個問題的本身,鄭成月及其家屬個人賬戶目前接收的這些款項,本質上是屬於贈與資金(通過輕鬆籌、水滴籌等),是公眾自發看到鄭成月的情況而主動贈出的一個行為,公眾本身是沒有要求鄭成月要做出贈款的公佈和具體支出的,所以作為非捐贈者的第三方,是沒有這樣的權利去要求他公佈資金使用情況的。
當然甚至包括贈款者本身也並沒有這樣的權利,可以讓受贈者公佈資金,因為這個資金本身是贈予出去的,在贈出去的時候,就和他沒有關係了,除非是用欺瞞或非法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到贈予款的。
這和公益捐贈不太一樣,捐贈的錢雖然捐出去了,但是它是屬於慈善款項,是有嚴格的善款使用規範的,同時捐贈者也是享有監督這筆善款使用的權利的。目前鄭成月一部分的善款是通過騰訊公益等渠道由第三方公益組織接受的款項,這個按照慈善法等要求,是必須公開的法定義務,不用大家呼籲。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在呼籲,社會公眾參與到類似贈予或捐款的時候,應該要通過正規的公益組織進行,這樣的話可以對未來的資金使用情況會有一個基本的規範保障。
如果是這種直接的個人贈與的話,是很難保障資金使用能夠實現贈予者的意圖的,這在之前也發生過很多案例,就比如說家長為生病的孩子發起個人求助的時候,善款會被挪用到其他方面去使用,而非只用治病救命,而公眾卻是沒有任何的辦法對之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不斷地傷害公眾的善心。
水禾田
鄭成月是誰可能很多人不熟悉,但是提起聶樹斌,估計大家都有所耳聞。
2007年,聶樹斌的父母找到了鄭成月。聶母問到:我想聽你說句實話,我兒子到底是不是兇手?
鄭成月回答堅定:“你兒子不是兇手,不管哪一級領導來調查我,只要我這個頭在這兒長著,我就會說實話。”
此後出於對老兩口的同情,鄭成月以私人名義主動幫他們尋找律師,並幫助律師分析案件中的種種疑點。“
有人還勸我鄭局長,小心點兒,我說大不了就這一條命吧,大不了我這個局長不當了吧,我不是在跟政府機關唱反調,我是在唱正調。”
2009年,廣平縣公安局重新任命了一名主管刑偵的副局長,49歲的鄭成月被停職了。
隨著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聶樹斌故意殺人、強姦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聶樹斌無罪。無疑,鄭成月的功勞最大!
一位英雄生病了無錢治病,廣大網友為其捐款,還被大V要求公開賬目。
我想像鄭成月類的人,他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都不許自己的人生留下汙點,他根本不需要網友們去監督,所以公不公開都一樣。
我們相信他!不要再讓英雄落淚!
秘語相傳
鄭成月這個曾經的縣公安局副局長、河北省“優秀人民警察”,曾一年破案300餘起、孤身一人力擒8個持槍歹徒,因為堅持真理與正義。
可現在的鄭成月重病纏身,患有尿毒症、腎功能衰竭等9種病,因還不上30萬小額貸,他的房子被查封、工資被凍結、看病靠借錢,兩個孩子至今也未能成家。
鄭成月事件在11月9日,《民主與法制時報》刊發《病人鄭成月:往後餘生更孤獨》一文,引起廣泛關注。11月10日,便在公益平臺發起《幫助重疾好人鄭成月》眾籌項目,眾籌目標45萬元,一天的時間,募捐已達到471748.75元,7544人次參與捐贈。
很多人說鄭成月是為了還債,在網絡上進行詐捐,現在被大V說應該公開賬目。其實關於賬目這件事,個人是站網友這邊,所謂的正義公道都是自在人心,是英雄,百姓會永遠銘記!並且對於鄭成月是否真的是英雄,該不該捐款,他做了這麼多事,大家心裡都是有桿秤的。
鄭成月欠下30萬小額貸款,是因為家裡老人患病,本質上跟他患病眾籌是沒有關係的。醫生說,鄭成月隨時有危險,誰也無法保證,能給一個患有尿毒症、腎功能衰竭等9種病的人延續生命。
當然,鄭成月的捐贈款是有兩種,需要公開或者走正常程序的,還是要儘快走下,為了避免發生什麼事。
monkeyflowers
網友們捐錢給鄭成月,大家都是真心自願的,不只給老鄭治病,還欠帳也好,甚至是旅遊買房都行,目的是幫助老鄭過上好日子,因為大家捐的是正義是良心,不是錢。對於別人要求老鄭公佈用途,覺得是居心不良,網友們也不客氣地懟他。不過從老鄭個人角度出發,他肯定是會公佈的,也算是對網友們的一種交待。因為老鄭這麼一個有正氣的人,一向光明磊落,他怎麼會不認真處理呢?要是他是一個沒原則的人,當年根本就不會去為聶翻案。因此老鄭執意要公佈捐款用途,是他為人的一個體現,不這樣做,他會覺得心不安。其實,老鄭我跟他說一句,根本不需要這樣做,太麻煩太辛苦,留點精力養好病,爭取早日出院,才是網友們最希望看到的。
用戶54463913211
同意展江老師的看法,鄭成月家屬應該公開公眾捐款的去向,而鄭成月也在前幾日好轉一些的時候公開表示公佈捐款去向。現在老鄭病情加重轉到北京治療,老鄭的家屬重點肯定是先救回老鄭的命,等病情穩定了再公佈捐款具體去向不遲。
作為聶樹斌案的重要推動人,鄭成月確實展現了一名真正的人民警察的風采,為正義心安而不顧個人利益,最終促成了聶樹斌案成為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件。也讓聶樹斌家人得以沉冤昭雪。
老鄭這次病危發起的捐款,在普通人中激起了大家對正義之人的感念,紛紛捐款,以求能為老鄭最終治療好出一份力,這是善舉。
而受捐者老鄭和家屬向公眾公佈捐款去向,也是對公眾信任的一種信息回饋,理應之舉,老鄭也確實是這麼公開講過。在這個治病時機,不用大V藉此發聲來“逼迫”老鄭公佈捐款去向,以顯示自己的“大公無私”,網友也沒必要那麼意氣用事。一切都是先治好病,這是捐款的初衷,去向等治病好了,老鄭自然會公佈。
你覺得老鄭應該公佈捐款去向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我的錢我作主。我愛捐給他、他喜歡怎麼用就怎麼用,不必公開。
紅顏女神8855
不用公開,捐款救命。理所當然!!!
用戶周明朝
依法不用公開,鄭成月警官大膽使用治病吧,把身體弄得槓槓的,吃飯嘛兒嘛兒香,人民需要這樣履職盡職盡責的好警察!
關於募捐,國家法律有明文規定,只有經過法定程序批准的捐款項目,並由國家募捐機構組織實施的捐款,必須賬目公開,捐款專用。
也就是說,經過批准的捐款,在未捐之前是私款,而捐款之後就成為公款了,所以必須賬目公開,捐款專用。
其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91條私款變為公款的法定條件,私款經過公共單位組織"管理、使用、運輸",就是公款。
而鄭成月警官在任縣公安局副局長時履職聶案後又在偵破其它刑案時,發現了該案真兇,並輯拿歸案。逐將聶案被冤向上級報告後又披露報端,聶母堅守21年終於為兒聶樹斌洗冤。
而鄭警官此後副局長被免,致使九種疾病纏身,命懸一線。此時,澎湃新聞在融媒報道了鄭警官境遇,聶母現埸擁警失聲,民間發起了為鄭成月治病捐款,先是47萬,鄭成月即到北京治病,現在捐款到了百萬。
於是個別Ⅴ要求賬目公開。問題是憑什麼公開,法律依據何在?況且鄭先生到京前就表示要公開,可見其胸懷。
在這個問題上,還是依法辦吧!只要鄭先生身體好起來,全家人都好起來,人民就是你的靠山。
賬目公佈與不公佈自便!有句古話說的好,聽啦啦咕叫喚,不種莊稼。
管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