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裁員了,n+1賠償也拿到了,但是兩個月後公司缺人並通知我辦理入職,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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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時間回答了一篇“為什麼離職後千萬不要回原單位”,獲得了十一萬的閱讀量。從大家的回覆來看,大多數人的建議是“好馬不吃回頭草”。現在回答的這個問題,與這個問題雖然有些區別,但也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即都是離開公司,是否要再回去。世界上很多問題,都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自己、公司的具體情況作出選擇。認定一個死理兒,並不是我們的萬全之策。

從題主的提問來看,我們可以提煉出幾個事實:一是被裁員,二是得到了公司的賠償,三是兩個月後邀請再入職。我們先把這幾個事實進行分析:

首先是被裁員。既然是裁員,就不是一個兩個,而是一個群體。企業裁員,原因可能是當時的組織機構設計不合理,導致人員冗餘、過多;或者是企業發展不順或經濟形勢不好,業務緊縮;或者是組織結構重組......企業不得已而為之,做出了裁員的決定。關鍵是哪個被裁的人員名單中有你。裁員名單中有你,也有幾個原因:你所在的崗位取消了,或你曾經得罪過裁員主導人,或你的能力、態度他們看不上。

第二個事實是得到了公司N+1的賠償。說明這個企業本身還是遵守法律法規的。

第三個事實時公司再次邀請你入職。

現在來回答怎麼辦:

第一種情況:你自己當前有工作(因為已經被裁員兩個月了)。

1. 如果現在的工作還順利,而且現在的公司從薪酬、福利、信譽、氛圍都還不錯,那完全沒有必要再回去,以免發生“被人邀請回去而產生的自傲情緒”,導致一些矛盾後,重新被辭職。

2.如果現在的工作不太順利,現在的公司薪酬、福利、信譽都不如前公司,可以適當考慮回去的可能性,但回去的前提條件是在薪酬上比原先有所提升,如果個人還有一些特殊要求,也可以一併提出來作為自己重新入職的條件。畢竟,上次裁員時,前公司給了N+1的補償,還算守得住企業的道德。

第二種情況:自己當前出於失業狀態。

如果當前自己處於失業狀態,又要養家餬口,可以考慮接受公司的邀請回公司,提出一些適當的條件作為再次回去的前提。無論如何,暫且有一份工作保證自己生存是最主要的。回去的風險就是:公司讓你回去,也是解決當前用人的燃眉之急,是權宜之計,可能他們人員充足之後,你再次被離職(畢竟他們以各種理由裁過你),所以即便再入職,也要同時考慮好再次被離職的後路。但畢竟有幾個月或更長時間,自己的生存得到了保障(別再說“不吃嗟來之食了”,畢竟要先保障生存)。但也有一種幾率很小、但確實存在的可能性,就是回去後,由於自己的努力,提升到更重要的崗位上去,無論薪酬、職位還是自己的工作環境、身份都有所改善。畢竟,自己才是決定自己命運主宰。

不管怎樣,個人的情況和企業的具體情況我都不是特別清楚,只能設定不同情況下如何選擇,也許還有其他情況沒考慮到(如原企業只是迫於壓力才有了N+1的補償,那麼這個企業的信譽就要重新評估和考慮是否再次回去的選擇)。

自己才是自己的主宰。不管題主做出什麼樣的選擇,耕然夫都祝題主好運!


耕然夫


驍說職場觀點:對於問出這個問題的你來說,此時面臨的是個幸福的煩惱吧。如何選擇,關鍵是看你自己的職業規劃和人生的下一步發展。

兩個月之前,被公司裁員,你被裁掉的原因是什麼?為什麼裁掉的是你?為什麼現在又要邀請你入職?我想,做選擇之前你有必要再重新梳理下這些問題的原因。

此外,建議你和原公司相關人員,比如部門領導、人力資源領導和主管領導進行幾次深入溝通,你要確認下這個公司是否值得你回來,假如你選擇回來後,會不會有其他後顧之憂?

1、你現在的工作是什麼?

兩個月前被解僱後,你現在找到工作沒有?如果找到了,那相比原來的工作,薪酬、興趣、充實性、成長性等等方面,哪一份工作更讓你青睞?如果你現在還沒找到工作,是因為你長遠的打算,還是什麼?如果暫時沒有更好的選擇,回前公司再續前緣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2、從原公司裁員後的表徵看,公司做的還算不錯。

從公司裁員後的n+1補償來看,公司做的還算不錯。如果經過上面對自己被裁的反思和工作規劃的考慮後,覺得公司還可以接受,我建議你可以考慮回來。

但是,重新回來的定位,你該慎重考慮一下。上次公司是把你裁掉的,此時又邀請你回來,至少說明了你現在的價值,公司暫時還沒有找到替代,那你就該對你的下一步發展做出更清晰的定位,有些東西該爭取就要爭取。

現在很多好公司,在人情味上做的越來越好。比如某巴,對辭職員工都會有一次重新求職的權力。你現在回來,也是給公司和自己多一個機會,也用實際行動感恩了公司對你的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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驍說職場


對於這事兒,我估計很有發言權了。因為我和你的遭遇一模一樣!

公司發展問題裁員,大範圍裁員,不存在工作表現不好被裁,補償也是n+1。

一個月後,公司覺得沒了我,或者沒了我這位置不太妥,又叫我回去。並且加工資。當時我考慮了一天,因為我也還沒找到工作,其實也沒認真去找。

最後還是回去做了。工作內容和之前有一些改變,直屬領導也變了,工作量不大,只是領導在香港,指導工作起來不太方便,其他沒問題。

總結,這種幸福的煩惱何必多想,去或不去你都不虧。


一直想減肥的老虎


這都不算事兒!與我見過的事例相比(我前同事,因為我早離開那家公司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我是08年初入職的那家公司,在我來之前公司大概有六七個人密謀同時辭職,並且要自立門戶,據說當時連營業執照都辦下來了,但是被某副總級的揭發,於是計劃敗露,這些人大都被離職,其中就有我這個前同事。

該同事事後申請勞動仲裁併最終起訴了公司,理由是拖欠加班費之類的,但是證據不足,工資條和考勤表沒有加蓋公章,法院判決書我見過原件的!

在我也不知道什麼契機的情況下,他又回到了公司,還是原來的崗位 ,沒過兩年公司大裁員又被裁掉了,公司補償金也給了。

他是貨車司機!公司其它人又沒B證,車不能沒人開啊,於是,半年之後部門經理又把他找回來上班了!之後我離職,他直到現在還在這家公司開車,一個月不到三千,青島!公司當然不是什麼牛逼的公司,連年鉅虧的國企。

這麼奇葩的公司,這麼神奇的僱傭關係,這麼多經歷的同事,我個人以為真的可遇不可求!


青島海鮮機場空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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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梳理一下你的煩惱。你的前公司把你裁員了,補償也給你了。但是兩個月之後,同一家公司通知你入職,不知道怎麼辦!

這樣的話,你要先考慮的兩個問題:你的有工作了嗎?這一家公司給你的收入怎麼樣?

如果你有工作了,工作還挺滿意的,那就不用管他了。因為你不入職就行了,對面也不會怎麼樣。

如果你沒有工作,你也覺得公司不會,那麼你就要小心了。這家公司要麼就是缺心眼,要麼就是耍心眼。

缺心眼:公司沒有規劃,隨意裁掉合適或者是關鍵員工,HR經理對公司的人員體系不瞭解。這樣的話,隨意開除員工。開除之後發現這是性價比很高的員工或者是關鍵員工,讓你回去上班。這麼缺心眼的企業發展前程可能不太好,建議一邊工作一邊找下家,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沒有工作了。

耍心眼:有一些公司,他們的分紅或者獎金跟公司資歷掛鉤的。如果你在公司呆的時間長了,你的分紅或者獎金就越多。它就是不想你們憑著資歷拿太多錢。把你們裁員了,過一段時間加回來,能夠減少很多的開支。

這樣的公司,如果收入高還好,收入不高的話,建議你找下一家了。同時,你也要保持學習,不然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再給你裁員了。


太平洋電腦網


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先說一下我當時的經歷吧,

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個個體的快消品銷售公司,因為我個人的一些原因,和老闆有一些誤會,老闆說要扣發我一個月工資,我有些氣不過,就去勞動局告了他,當時剛到社會,有點初生牛犢不怕虎,

當然,後來的話也是和解咯,

當時的我找了一個工作,但是並不理想,勉強養活自己,和解的時候老闆和我坐一起,他給了我工資,而且聊的也挺愉快,

但是,後來的話讓我有點懵了,他讓我回去繼續上班,而且漲了工資,徹底懵逼了。。。

那時候在外地,和朋友一起住,晚上聊了聊,分析一下,也無非幾個出發點,

公司缺人,暫時找不到合適的

我告了他,心生怨恨,想伺機報復心哦

想來想去,都沒有想明白,索性就不想了,

不如想點關於自身利益的,

我一個人在外地工作,沒有存款,沒有較好的收入,交房租都交不起

剛步入社會,需要一個合適自己學習,發展的平臺,如果有一個收入不錯,又能豐富自己,給自己充電的工作崗位,應該是要珍惜的

每個人的能力,想法不同,身上揹負的責任不同,做出的決定也不同,

不管什麼立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決定,不要讓別人的想法左右你的選擇,希望能幫助到你

祝前程似錦


龍鋼TZ



HR老司機來答一發,這裡主要從兩點來說,一是裁員的法律依據,二是作為被裁員工如果遇到公司通知再次入職,該如何處理


一、裁員依據


在法律上,“裁員”的全稱是“經濟性裁員”,是指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經濟性裁員。而且,如果企業裁員,是需要走特定的程序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也就是說只有出現這四種情況之一的,公司才可以裁員。而且在公司裁員時,還需要進行特定的程序。



二、企業裁員後再通知員工入職,如何處理


那裁員公司對被裁人員再次拋出橄欖枝時,該如何處理呢??這其實是有兩方面的因素要考慮的。


1、法律對裁員企業裁員後再招人的規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依法進行經濟性裁減人員後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首先通知此前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因此,對於被裁減人員而言,在用人單位裁員後6個月內重新對外招聘時,有權首先獲得單位通知,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被錄用。也就是說,在裁員之後公司決定重新招聘,並且主動聯繫你入職時,這其實是在履行法律規定的責任。


2、從個人發展角度去思考

那個裁員的公司現在再次通知你公司上班,到底去還是不去呢?這個問題,其實你也需要從自身的角度去思考,工資待遇是否滿足要求,公司的崗位是否符合你的職業規劃...這些都需要重新考慮,再決定是否接受老東家拋出的橄欖枝。



薪人薪事,極致好用的人力資源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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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好馬不吃回頭草,被公司裁員了,並且拿到賠償,但是兩個月之後,公司因為缺人並通知你辦理入職手續。一般技術崗位發生這種情況比較多。比如某個人掌握著一些企業的高精尖技術,雖然離職了,但是事後發現,離職後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以及經濟損失,所以返聘相關員工。

在我身邊就有這樣的現實例子今天要給大家說一說

1995年的時候,公司引進德國設備。其中有一位姓王的老師傅是搞設備維修的,因跟領導發生個人爭執,所以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合同。這位王師傅,一個月之後收到單位通知想讓其返回公司繼續工作,並且可以提出薪資要求。

在九幾年的時候,一年工資也就一萬多元,這位老師傅一口價6萬。低於6萬不考慮入職問題。因為當時95年信息缺乏,沒有更好的人選,所以公司只能返聘老王。

這就是真實發生身邊的事情,可以說全場工資他是最高的,包括領導在內。後期因為設備淘汰,幾年後老王師傅也離職。



既然我們離職了,還有必要在回去原來的工作單位嗎?

我們考慮這個問題,首先要考慮公司是因為缺人需要我們才會去要求我們回去入職,這時候我們要把握好主動權談薪資條件,出來工作無非就是想多賺點錢,所以符合我們提出的條件,就完全可以在入職繼續工作,畢竟工作環境和工作性質都比較熟悉。

當然了這也跟個人性格有關係,我的朋友肯定是不願意回去的,所以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利害關係去衡量是否在返回公司入職。

最後總結:

人力資源部門天天沒事,閒著就研究人事這點事兒,還是那句話,排除個人感情部分,回不回去看自身利益衡量,如果條件滿足,回去也無所謂。

大家對被裁員後公司返聘的情況還有哪些不同的想法?歡迎在下面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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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一反三


我覺得應該根據個人實際情況。我也遇到過這種情況。當時我是27歲,在公司幹了兩年多,懷孕了,按公司規定休了三個月產假,本身公司上班時間就比較特殊,不知道大家瞭解不瞭解服務行業,我們公司上班時間是半天制的,早班是早上九點到下午三點,晚班時間是下午三點到晚上十點,吃飯的話有餐廳,公司配發餐卡,不夠吃的可以自己充錢。所以整個懷孕期間,我也是在上班的,領導體恤,碰到晚班會讓我早走一會。平時工作也是先別人後我,當時就決定產假完還回來上班的,恰巧我家離公司特別近,不到十分鐘。

上班是產假結束後,剛到公司上班五個月,也就是哺乳期間。當時碰到公司效益不好,聽到傳聞說會裁員,我當時還特別樂觀,覺得不會裁到我,因為我人生大事完成了啊,不會再因為這些大事請假了等等,就會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去了,我想領導也是這樣想的。

誰知道最後裁掉的就是我們幾個哺乳期間的人,我們是第一批的,還有第二批第三批,我特別生氣,我覺得員工合同法裡邊規定的有,不能辭退哺乳期間的女員工,我可以告公司,當時要好的同事也建議我去告,說肯定能告贏。不過同批的同事一起被裁的,都沒那意思去告,她們有的要回老家,正好帶孩子,有的有生意,正好忙生意,後來我也沒有那麼生氣了,畢竟補償也拿到了,就當公司體恤我們,讓我們回家帶孩子。從公司角度考慮,我們哺乳期間的員工每天還要一個小時餵奶時間,本身上班時間就又減了一個小時,實際工作時間確實沒多少了,公司多我們幾個,也沒啥大意義。

再後來,沒幾個月,公司又通知我們去上班,重新辦理入職手續,我家裡人還問我,去不去,我壓根沒有猶豫,就決定去,第一,公司以前對我們可以,第二,公司上班時間還有各方面的福利,對我也合適,第三,離家近,有小孩的員工肯定都希望離家近。第四,待遇和以前一樣。

所以,最終我又回去了,並且工作至今。希望我的經歷能給你參考。


漪貴妃


我從法律的角度給你一些建議吧,對於上一次公司裁員,已經了你足夠的補償,那你已經和公司解除了勞動關係,但是既然這個公司願意遵守法律規定給予被裁員的你們足夠的補償,我認為公司還是挺不錯的,起碼不像某些黑心企業不但不給賠償,還拖欠工資。

而且,公司現在主動把你找回去,證明公司還是認可你的能力的,只不過可能之前發展策略出現了問題,導致勞動人力成本太大,影響了公司的發展,所以才不得不裁員。而現在公司在裁員之後又煥發了新的活力,慢慢恢復了元氣,這樣的公司還是有發展德前景的。


但是,如果你打算回去的話,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了,先和人事談好工資,然後五險一金這些要為你補上,為避免公司還有裁員的危險而付不起經濟補償,你還需要事先查實一下公司現在的支付能力,有沒有拖欠工資,拖欠別人貨款糾紛已經被法院審理,或者有沒有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這些要怎麼查呢,你可以上中國裁判文書網,然後輸入你公司的名稱,點擊查找,那就可以查出你們公司有沒有官司,你還可以上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一下你們公司有沒有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如果有的話那就證明公司的經濟實力堪憂了,你就要考慮要不要繼續回到這個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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