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不應該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為什麼?

踏雪尋冰兒


我本身就是民辦教師出身的。1979年高中畢業即回村小學任民辦教師,每月政府財政發工資16元,村裡每月補貼工分100分(分值1角),也即10元。我每個月領的是16元,村裡補貼得等到年底生產隊分紅時再付。當然還有一些煤票,米票的福利。我算是好的,後來參加中考又上師範唸了兩年,畢業後即為公辦老師。不過對於民辦教師我覺得應該給予適當的照顧,把人生最美好的時間給了教育事業,最後卻落個什麼都沒有。不合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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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民辦教師有些人不太清楚,下面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關於民辦教師的一些內容。


民辦教師的產生及貢獻


民辦教師是新中國初期農村特有的特殊群體。因為當時我國人口大多是文盲及半文盲,這嚴重製約了社會政治經濟進步,在農村地區中小學教育也基本處於空白。國家面對此難題,在掃除成人文盲教育同時,也發動了政府、群眾於十分艱難條件下大力發展“農村民辦教育”經大概30多年艱苦努力,終於改變了我國幾千年來農村基本無現代初小教育歷史。一直到改革開放前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那個歷史階段師資力量嚴重缺乏情況,大大提高了國民文化水平,為國家培養出大量人才。


民辦改代課


1997年我國進行民辦教師清退工作之後,把這些臨時教師改變為代課教師。


2011年曾下發過民辦教師存在問題解決通知


其實早在2011年,教育、人社等五個部門就關於解決中小學代課老師問題有下發指導意見。提出需按勞動合同法,給這些代課教師繳納養老、醫療保險。對於清退代課教師,需給予一次性補償,妥善解決民辦教師遺留問題,按國務院1997年相關通知,把辭退原民辦教師列入相應基本養老及醫療保險中,只不過落實的不夠徹底。


民辦教師應當享受職位保障


這些民辦教師文化水平可能沒有現今教師那麼高,但他們對於教育事業的熱愛和付出,是不可否認的。所以不管民辦還是之後的代課教師,他們上臺講課,傳授知識,這是他們的一份職業,應當享受職業保障。


決勝網


兩個字:應該。

民辦教師具有非常深遠的歷史,主要是因為以前師資力量不足。

從建國初期的掃盲班老師,延續到上世紀90年代末期的民辦教師,都屬於此類。他們為國家提高識字率、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曾經帶來巨大的貢獻。

《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和《民國教育史》顯示,1949年中國的文盲率大約是80%,而且被視為識字的20%的人當中,已經包括了那些只認識幾百個中國漢字的人和在今天只能列為半文盲的人。

到1976年,中國識字率迅速提高到60%以上,到2007年,已經達到90.9%。根據2012年國家人口抽樣統計,文盲率在4.96%,所以,目前中國的識字率肯定已經超過了95%。

這是我們國家教育取得的偉大的成果。但不能忽視,一個卑微的群體:民辦教師的貢獻。據統計,1977年,全國民辦教師人數多達491萬。他們為普及教育,提高全民文化水平做出了偉大的貢獻。

民辦教師,民辦教師出現在上世紀50年代我國中小學全部為公辦學校的時候,一直延續到2000年。這是中國特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中小學教師隊伍重要組成部分,是農村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據《教育大辭典》載,民辦教師是指“中國中小學中不列入國家教員編制的教學人員。”為農村普及小學教育補充師資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極少數在農村初中任教外,絕大部分集中在農村小學。

這些老師,工資非常之低,一般都是地方政府給予一些補貼,這些補貼甚至都不夠家庭開始。而且不少地方,因為經濟落後,補貼經常拖延、甚至沒有。當他們將自己的青春與熱血風險給國家的教育事業之後,卻發現,沒有醫保社保,老無所依。

所以應該在國家層面,給予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地方政府根據當地財政收入狀況,再給予相應補貼。這樣他們才能老有所以,才能對得起他們曾經的付出。

為國家做貢獻的,都應該受到尊重,不僅是在精神層面,還要在物質層面。


波士財經


關於題主的這個問題,我想從河南的情況說起:

河南省以一九八二年為界,以前的原民辦代課教師,除了違犯國家政策、法律的以外都轉正了,以後的到二00二年暑假,不論你教的成績如何,全部一刀切了。這些被辭退的民辦代課教師後來根據政策,只能等到六十歲退休年齡,才能得到教齡十元的養老補貼。

象河南其它行業如農村醫生現在的養老補貼每月可領到近二千元,民辦教師的養老補貼最多也只有二百多元,這些民辦代課教師如今最小的也五十多歲了,沒有技術,體弱多病,打工沒人要,連農村低保戶都不如,生活在貧困的邊緣,政府應該考慮這些畢竟在當時為祖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很大貢獻的弱勢群體,給予統一的醫療、養老保險,讓他們分享經濟強國下的經濟紅利。

這些都是個人的觀點,但我很尊敬那些為教育事業奉獻青春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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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覺的,應該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


一、國家政策

1997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文[1997]32號文件就如何解決原民辦教師問題做了詳盡的說明。2011年9月,教育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央編委又聯合下發了« 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 。( 教人[2011]8號 )。上述兩個文件都是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重要政策依據。


二、已經有部分地方統一辦理。

如河南省就制訂瞭如下補貼政策:

1、凡年滿60週歲,1989年12月31日以前,在農村公辦中小學民辦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年的原民辦教師,離開教學崗位後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從到齡次月起享受養老補貼。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辦教師參照本意見解決其養老補貼問題。本意見執行之日起,已超過60週歲者,其之前的年限不再補發養老補貼。

2. 下列人員不列入適用對象:納入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本方案執行前已死亡的原民辦教師;因刑事犯罪或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被開除或辭退的原民辦教師。




二、原民辦教師的貢獻

廣大民辦教師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在基層尤其在鄉村學校,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因有的素質偏低,有的年齡也偏大,作為歷史遺留問題,多年來都未能妥善解決。據統計,1977年,全國民辦教師人數多達491萬。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事業的不斷髮展,他們逐步走進人們的視野,成為人們密切關注的話題。


唱歌的小青蛙


應不應該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為什麼?

提這個問題的應該是原民辦教師或者與原民辦教師有關的人員,那想要的答案,應該是給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



但是很不幸,我們不是法律的制定者,我們不能代表國家的政策,國家的政策就是沒有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原民辦教師有的轉為公辦教師,有的從此被辭退,成為名副其實的農民。原來的民辦教師就和在村務農的農民沒有任何的區別,那怎麼會給購買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呢?

在教育人才匱乏的年代,農村的孩子沒有正規的老師,高中畢業的大哥哥,大姐姐們就成為了,民辦老師。在國家的教育上,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但隨著教育人才的不斷增加和水平的不斷提高,逐漸有些民辦教師,經過培訓考試,轉為公辦教師,有的直接被辭退。應該說,民辦教師是一個時代的產物。



大家的很多回答,都是說應該給原民辦教師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說不上是應該還是不應該,那是國家的政策。

還好,2014年1月1日起山東對原民辦教師進行教齡補貼,每一年教齡每月補助20元,舉個例子說,如果民辦教師工作了十年,有十年的教齡,每月可以補助200元。其他省市也有了不同情況的補貼,我看有的省是現在每年教齡補貼26元。


二妮子


應不應該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 ?對題主提的這個問題老頑童的觀點是這樣的。

第一。原民辦教師問題是歷史遺留問題,我們國家是非常重視這個問題的,1997年9月國務院辦公廳發文[1997]32號文件就如何解決原民辦教師問題做了詳盡的說明。2011年9月,教育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中央編委又聯合下發了« 關於妥善解決中小學代課教師問題的指導意見» 。( 教人[2011]8號 )這兩個文件是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的重要政策依據。由於各地區原民辦代課教師情況各異,這兩個文件都明確指明" 地方是解決民辦代課教師問題責任主體 "。也就是說,各地區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妥善解決好原民辦代課教師的問題。


第二。目前看來,各地區就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都出臺了相關的政策性文件。題主提出的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的問題,有一個關鍵詞 就是 "統一"這個詞。這個詞怎麼看呢 ?筆者認為也只能的本地區的統一了。例如湖北省把民辦教師納入養老保險範疇。但多數地區都是以發放養老補貼的形式解決原民辦代課教師的養老問題。由於各地區實際情況不同,補貼的數額不盡相同,總體上看差別很大。每年教齡補貼最少的8元,最多的每年教齡補貼26元,相差懸殊。


第三。原民辦代課教師問題,是歷史遺留問題。那些在農村學校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民辦代課教師現大多花甲之年,每個月靠那點補貼生活簡直就是杯水車薪,筆者認為各地區應該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想之所想,急之所急,既然是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就該快刀斬亂麻,不該叫歷史遺留問題繼續遺留下去。圓滿解決這一群體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養老問題更能表現出地方執政者的業績。

以上是老頑童的個人觀點,有異議可以留言共同探討。



老頑童有話說


原民辦教師完成了他們的歷史使命,已經退出了中國教育的舞臺,他們只能成為人們永遠的記憶。可就是他們拿著微薄的薪水,在艱苦的環境裡,培養出了一代代人才;也就是他們一二十年一直從事著中小學教育,卻總不能進入編制;還是他們被“政策清退”,成了不是下崗的下崗人員。

按國辦發【1997】32號及教人【2011】8號文件,原民辦教師應該納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範圍。

基於以上原因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是有政策規定的,同時也是對原民辦教師曾經辛勤付出的一種肯定和回報,也是對他們心靈最大的安慰。


為生活而提神


感謝題主問這個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我覺得國家應該出臺相應的政策,給予民辦教師相應的補償。

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不讓民辦教師出一分錢!

我來說一個真實的故事。

我的小學老師張老師,就是一位民辦教師。教學極其認真負責,數十年如一日。

他對我們的教導,我們永遠難忘。他經常利用中午吃飯時間,督促我們背誦學習。多數時候,我們跑過去背誦課文,他在做飯。我們有時候一箇中午都不停,換人換馬,你來我往,他從不說一個不字。總是耐心地聽我們背誦結束。

有一次,我故意影響別人背書。她背一句,我唱一句,或者她背一句,我接下句;他走到哪,我跟到哪!終於,她受不了了,一怒之下,把我告到張老師跟前了。

我被張老師叫過去,罰站了好長時間(大約一箇中午的時間),直到他吃完飯。讓我背誦課文,我背的很流利,這才被釋放!

不知道為什麼,這件事我記憶很深刻。

我感激我的張老師。他充滿愛心、耐心、信心。

但是,就是這樣一位好老師,卻一直沒有轉正。最終,因為沒有考上,而被解僱回家種地去了。

這太滑稽了。就因為沒有考好一次試,就讓一位幹了二十幾年的老師,突然間下崗回家了。

我覺得,像張老師這樣一大批人,對國家做出來巨大的貢獻,奉獻了自己的青春年華。國家應該好好給予補償,否則,愧對良心!

所以,我在這裡呼籲:全社會應該去廣泛關注民辦教師的生活現狀,政府應該出臺一些對他們的補償政策。給他們免費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讓他們的晚年生活,有所保障!

謝謝大家,不求點贊,只求轉發,只求行動!


非此


我認為於情於理都應該給原民辦教師統一辦理醫療和養老保險,這也是全體原民辦教師的心願。

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原民辦教師,在教育上的貢獻是功不可沒的,為國家掃除文肓,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在完成歷史使命之時,在2000年被〝一刀切〞下崗,國家欠這部分人一個說法。

第二方面,這部分人把青春和熱血都獻給了教育事業,下崗之後,大多數人除了教學之外,並沒有一技之長,並且都錯過了最佳就業機會,一般都生活在社會最低層,務農的也是人們常說的〝二五子〞莊稼人。他們中最小的也年過半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成了關鍵性的難題。

最後衷心地希望那些曾為教育事業奉獻一生的下崗民辦教師,早日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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