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让方再生变,红日药业第一股东或花落成都兴城投资集团

新京报讯(记者王卡拉)11月26日,红日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小青、股东孙长海拟转让手中部分股份。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投资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这是红日药业自6月发布股份转让事宜后,第二次变更受让方。

两次变更受让方

资料显示,红日药业由姚小青于1996年创建,目前,红日药业已发展为一家横跨中药、化药、生物药、药用辅料和原料药等多领域的医药集团。创业初期由于资金短缺而引入大通集团,后者入股的条件之一便是控股红日药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红日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大通集团拟转让其持有的10%股份,至今受让方已经发生了两次变化。

今年6月5日,大通集团曾与北京高特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前者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01105480股股票给北京高特佳,占公司总股本的10%。此消息一经公告便引来了深交所关注。6月9日,深交所向红日药业发出问询函,要求红日药业对股权受让方进行穿透式披露。

6月22日,红日药业却发布了一份受让方变更的公告,北京高特佳变更为天津星泽睿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泽睿成”),但实际上,这次变更只是北京高特佳指定了由其实际控制的星泽睿成作为受让方,被业内指为换汤不换药。同日,红日药业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大通集团发布声明与承诺称,放弃红日药业控股股东的地位,认可姚小青作为红日药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姚小青终于从大通集团手中拿回了控制权。

11月26日,红日药业又发布公告称,红日药业股份转让的受让方为兴城投资集团,且转让股份方案中的转让方由大通集团变更为大通集团、姚小青及孙长海,转让股份总数也发生了变化。而大通集团与天津高特佳海河懿福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星泽睿成)决定终止转让协议。

股份拟受让方具有国资背景

天眼查资料显示,兴城投资集团属于房地产行业,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这意味着,此次拟受让红日药业股份的兴城投资集团具有国资背景。2018年,兴城投资集团营业额高达296亿元,而在2017年仅为47.48亿元。尽管营业收入暴增,但净利润反而出现下降。2017年,公司净利润为7.19亿元,而2018年净利润下降到5.72亿元。

根据11月26日公告的股东转让协议,大通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姚小青及公司股东孙长海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为 4876403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95%,转让价格为 3.83 元/股。转让完成后,兴城投资集团持股16.195%,姚小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5.952%。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兴城投资集团拟受让的大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5%,目前全部处于质押状态,交易双方将根据协议约定办理股票解除质押手续。如所涉及质押股份未能按协议约定解除质押,或交易双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应按照善良管理人的标准行使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不会亦不得进行任何损害兴城投资集团、红日药业、红日药业其他股东、红日药业债权人重大利益的行为。否则,因此给红日药业或兴城投资集团造成损失的,出让方应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并消除影响,且兴城投资集团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红日药业称,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仍具备独立经营的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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